| 【正見網2008年04月23日】武術在套路運動方面,分徒手和器械兩種,包含著輕快飄逸的,雄偉渾厚的、趺撲翻滾的,舒展勁拔的,短小緊削的,柔的、剛的、慢的,快的等等不同的內容與形式。經過基本功和基本動作訓練之後,獲得了運動條件,掌握了運動技巧,按中國武術的教學程序(僅指武術的套路運動,不包括散手、擊劍、刺槍等搏鬥運動)來說,就可以開始進行套路運動的練習了。中國武術的訓練是要經過條件培養、技巧訓練和套路練習這三個階段的。當然這三個階段也不是截然劃分',它們還可以交叉進行。 武術的套路運動是很多的。單就華拳、查拳、太極拳、形意拳等這幾個比較普遍流行的拳種來說,套路就有二、三百項。在這麼多的套路裡面,有簡易的、複雜的;有初級的、高級的。在開始初步練習套路運動的時候,一般都是從簡易的初級徒手拳術訓練著手,然後循序漸進,由簡入繁,由初級到高級,由徒手到器械,由單人練習到兩人或三人以上的對練。彈腿、功力拳和短打拳,都足最基本的拳術,在這些基本拳術的基礎上進一步練習其它類似華拳和查拳拳種的各種拳術或器械,將會是有益的。 武術運動的徒手拳術中,包含著拳、掌、鉤、爪四種不同的「手型」,即使展基本的拳術也含有前面的三種手型。初學拳術,如果先掌握了這四種手型的幾個基本變化,以後再學起各種拳術套路來就比較容易了。下面就是這些「手型」的說明和三套最基本的拳術:彈腿、功力拳和短打拳。 第一節拳、掌、鉤、爪1.拳 五指捲攏握緊為拳。握拳的方法,就是五指先併攏伸直,然後將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的第二、三節指骨(有指甲的一節為第三節指骨)向內彎屈,再將第一節指骨向內彎屈,最後,彎屈大拇指使它的第二節指骨緊壓在食指和中指的第二節指骨上。 
(1)拳的定位(圖179) 拳心——手心的一面,也即是五指彎屈的一面。 拳背——手背的一面,也即是拳心的反面。 拳面——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第一節指骨互並形成的平面。 拳眼——拇指一邊的圓孔。 拳輪—一小指一邊的圓孔。 (2)拳的變動 復拳——拳背朝上,拳心朝下,平伸前衝的拳,都是復拳. 仰拳——拳心朝上,拳背朝下,屈肘收在腰側的拳,都是仰拳。 直拳——拳眼朝上,拳輪朝下,由上劈砸而下,手臂平舉,停在身前或身側的拳,都是直拳。 反拳——拳輪朝上,拳眼朝下,反臂斜舉在身後的拳,都是反拳。 立拳——拳面朝上。直臂上舉的拳,或彎肘使拳面朝上的拳,都是立拳。 垂拳——拳面朝下,向下栽伸的拳,都是垂拳。其它—凡是反臂斜舉在身後,拳心朝上的拳,叫做「反臂仰拳」;拳背朝上的拳,叫做「反臂復拳」。 2. 掌 五指伸直為掌。五指分開的,叫做巴掌,五指併攏的,叫做荷葉掌,拇指展開而其餘四指併攏的,叫做八字掌;拇指彎屈而其餘四指併攏的,叫做柳葉掌;拇指彎屈而其餘四指併攏並且手心內凹的,叫做瓦楞掌等等。圖180是側立的柳葉掌。

(1)掌的定位(圖180) 掌心——手心的一面. 掌背——手背的一面。 掌指一—手指的前端(指尖)。 拇指一—側—大拇指一邊的手掌邊緣。 小指一—側—小指一邊的手掌邊緣。 (2)掌的變動 復掌——掌背朝上,掌心朝下。 仰掌——掌心朝上,掌背朝下。 直掌——掌的拇指一側朝上,小指一側朝下。 反掌——掌的小指一側朝上,拇指一側朝下。 立掌——掌指朝上,腕關節朝手背的一面上屈,使掌背與小臂成九十度角。由復掌部位向上屈腕,即變立掌。這種立掌也叫做正立掌。 側立掌——掌指朝上,腕關節朝拇指一側上屈,使食指的邊與小臂約成九十度角。由直掌部位向上屈腕,即變側立掌。 直立掌——掌指朝上,腕關節不屈。即以直掌或復掌的手臂向上直舉。 倒掌——掌指朝下,腕關節朝手背的一面向下彎屈。由仰掌部位向下屈腕,即變倒掌。 側倒掌——掌指朝下,腕關節朝小指一側向下彎屈。由直掌部位向下屈腕,即變側倒掌。 直倒掌——掌指朝下,腕關節不屈。即以直掌或復掌或仰掌的手臂向下垂直。 橫掌——掌指朝左(按右掌來說),屈腕直肘。由立掌或側立掌向左平倒(按右掌來說),即變橫掌。橫掌上舉於頭,雖掌心朝上,也還稱為橫掌。 其它——凡是在身後反臂斜舉時,掌心朝上的掌,叫做反臂仰掌;而掌背朝上的掌,叫做反臂復掌。掌在頭頂上舉時,掌心朝上,而掌指向後的掌,稱為仰掌,而不稱橫掌。 3. 鉤 五指撮在一起,腕關節彎屈為鉤。

(1)鉤的定位(圖181) 鉤尖——撮在一起的五指尖端。鉤頂—腕關節彎屈凸起的地方。 (2)鉤的變動 正鉤手——鉤頂朝上,鉤尖朝下。 反鉤手——鉤尖朝上,鉤頂朝下。反臂後舉時,都為反鉤手。 橫鉤手——鉤頂與鉤尖橫列下行。反臂後舉時,都為橫鉤手。 4.爪 在拳術中的爪,分龍爪,虛爪和鷹爪三種。

(1)龍爪 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併攏,大拇指伸開,腕關節盡量向手心的一面彎屈,拇指下垂盡量向小臂處牽引,而其餘四指向手背一面伸張(圖182)。 (2)虎爪 五指分開,第二、第三節指骨略向手心彎屈(圈183)。 (3)鷹爪 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併攏,大拇指張開;五指第二、第三節指骨略向手心彎屈(圖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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