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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舜之於孝及《孝經》新解(下)
作者:小旋花
【正見網2008年07月01日】帝舜的孝行與以孝治國垂范後世。至東周春秋時代後期有至聖先師孔丘對孝作了系統概括與全面闡述,由其弟子曾參總而纂之為《孝經》(也有別的說法),成了後人奉行的圭臬。到唐代,《孝經》被尊為經書,唐玄宗李隆基為之作注,至南宋後則被奉為十三經之一。孔子指出: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又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把孝標於無比崇高的地位。

《孝經》中數次提到的明王,如「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 筆者以為應該是指帝舜。因為在此之前事父母至孝且明確以孝悌為根本治國國策,同時又從不願對不賓服的諸侯國訴諸武力的帝王唯帝舜至尊。孔子對其欽佩之至,予以全面肯定與高度讚頌,茲摘抄於此,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以孝悌治國的成效,如孔子所言「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帝舜的治下正是如此。當然後人將「明王」理解為「聖明的君王」也不能說錯。即使如此,帝舜也是其中之至高者。

孔子還提出「人之行,莫大於孝」,並對不同級別的人規定了行「孝」的不同內容:天子要「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諸侯要「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卿大夫之孝是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士階層的孝則是「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庶人之孝應「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

孔子對孝之始終也明確指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至於具體如何做,則是「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父母亡故了,該怎麼辦呢,應該哀戚之,安厝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明瞭了帝舜的孝行與以孝悌治國,再看孔子在《孝經》裡的論述,二者其實是一脈相承,連而相通的。後者是在前者基礎上的引申與發展,進而具體和規範化。接下來,筆者試著對孝的一些論述、觀點與現象給予分析和議論或個人的理解。

孔子講了「人之行,莫大於孝」,「父母生之,續莫大焉」, 關於不孝則是「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了不孝。」孟子加以發揚:「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孔聖人的話後人理解起來還好,人最重要的事是行孝、延續,最大的罪是不孝,還沒有人去研究其中的「之屬三千」具體是哪些。但後人們對孟子的「不孝有三」的「三」很感冒,很是重量級的大儒們反覆研究認定不孝者三為:「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筆者以為這是鑽牛角尖了,甚至可說有些畫蛇添足。倘若孟夫子嚴格沿襲孔聖人說句「不孝之事三千,莫大於無後」,恐怕就不會有人去羅列三千不孝事了。至於「無後為大」,後人又有所曲解,致使重男輕女的觀念有了由頭,愈來愈烈。俗語「一男半女」將女兒都不當一個整人看。即使如唐朝大詩人白居易,竟然也以詩句「可抱猶勝無」來勸慰自己的女婿,因為白居易的女兒生了女孩令女婿極為難過。人類社會本就是由男與女組成,缺一不可,故生男是後,生女同樣是後。

舜不告而娶為的就是避免無後,加上孔子的「續莫大焉」與孟子的「無後為大」,聖人的所行所言看上去是倡導告誡人們要生兒育女,其實尚含有極深遠的內涵,那就是保證人類自身的延續,因為「人是宇宙中的一個層次,是必不可少的一個層次」,維持人類社會的存在,根本的目地是為了宇宙大法的洪傳與正法的需要。這也是神為什麼造人的根本目地。天機不可洩漏,帝舜、孔子、孟子只能以身教、以言語諄諄勸誡眾人。當前大法已經洪傳開來,筆者解之於此,希冀更多的人看到了能醒悟。既然生兒育女這麼重要,可能有人會有疑問,長期以來和尚、尼姑們的存在,他們不婚不嫁,其非不孝?正信的和尚、尼姑存在的目地是自度度人,維持人類社會的道德水準在較高的水平。也就是說他們是帶著特殊使命來的,而且為數極少,沒有足夠的善緣慧根,一個普通人輕易也當不成和尚或尼姑。舊時父母往往把體弱多病自家難以養活的小孩送到寺、庵,這樣的孩子在那兒的生活大致不會優於父母處,何以能存活下來承繼法缽,這本身就不是常人所能理喻的。另外,普通人是以祭祀等報先人恩德為孝,無後則血食斷。而出家人則圓滿得道之後度先人超拔為孝,自然有道之孝厚於有後之孝。且僅童真出家者無後,成家育兒女後再出家的人歷來為數也不少。不過時下為數不小的部分年輕人婚後不要小孩,懷上了也毫不猶豫的打掉,原因是所謂的麻煩、經濟不寬裕、工作緊張等等,其實是自由盡情享受人生等的觀念在作怪。這也是人類社會道德日趨敗壞的表現。至於也有一些人不孕,原因肯定是多種多樣的,積善尚德、吃苦消業或許會是有效的補救途徑。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慶有餘則無不足。

孔子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說的已經很明白了,要人們珍愛自己的身體。但兩千多年來一直有些極端的做法。諸如留指甲,蓄髮須等,要做套子、釀油悉心保護,筆者只好評以「迂腐」二字;另如自殘、自殺,就完全違背了聖人的教導了。髮膚於人體表面,直接反映出每個人的精神風貌,毀傷了留下疤痕纍纍則自然不雅,甚至令人恐怖,不必說神會怎樣看了。自殺與被殺那就嚴重之至了。《孔子家語》與《韓詩外傳》均記載了曾參挨父打一事,講了孔子人子如何應對懲罰及傷人害命的指點與評判,現綜而錄之如下:一次曾參在鋤瓜苗時誤斬其根,被他父親杖擊至昏,有間乃蘇,曾參對他父親說:「方纔我惹您生氣,沒有傷著您吧?」 接著又鼓琴而歌,想讓父親知道自己已經平安無事了。孔子聽說此事後很生氣,告訴門人待曾參來了不要叫他進來。曾參自以為沒有過錯,讓別人向孔子請教。夫子曰:「汝不聞昔者舜為人子乎?小箠則待,大杖則逃。索而使之,未嘗不在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殺天子之民,其罪奚若?」 曾參聽後才意識到「參罪大矣!」 恐怕其時已是戰戰兢兢,冷汗浹背了。

這個故事寓意良多,孔子仍推崇舜的榜樣來教訓弟子,像舜那樣做是孝而曾參甘願承受暴打寧死不避的做法是不孝且陷父於不義,自己被打死了則此一世的使命就荒廢了,同時又讓嚴父受人間法律的懲處。太史公司馬遷也極稱道舜的做法,「瞽叟愛後妻子,常欲殺舜,舜避逃;及有小過,則受罪。欲殺,不可得;即求,嘗在側。」 《孝經》中孔子回答曾參的問題「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時明確指出「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從這些也可看出,聖賢們是要求人極其重視自己的生命的,連毀傷(包括自傷與他傷)都是不孝、錯誤,何況丟了性命呢(包括自殺與他殺)!自殺看上去是個人的私事,可根據聖人的教導仍然是極大的犯罪。這在一個普普通通的常人都是如此,更何況一個有正信的人呢!數年前北京天安門邪惡的生命上演的一場所謂自焚案,並被邪惡傳遍世界,陷害、嫁禍於法輪大法。聽從孔聖人教導的正人君子絕對不會那樣做,何況跟隨轉輪聖王的正念正行者!

對父母的孝是要一直持續到父母去世後的。「哀戚之,安厝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孔夫子此語,言簡意賅,遵而從之就足矣!可幾千年來許多人仍就非做的出格不可,以顯其權高勢強。如廣建寢陵,陪以金銀珍寶,甚而殉以木俑、土俑、石俑、兵馬俑大陣,再後來甚至殉以活人。孔子對以俑殉葬曾批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這是筆者所見孔聖人批評人最嚴重的話了,甚至可以說簡直就是咒罵了。對活人殉葬,不知孔聖人會怎樣痛心疾首,唉聲歎氣了!這些名為盡孝,實為作惡造孽,給死者添餘辜,生者增惡業。任意捕殺牛馬等大的動物所犯罪業都是不小的,何況殺未犯死罪的人!先賢們是極看重人的生命不會輕易妄殺的,如諸葛亮平南蠻孟獲後班師回蜀至瀘水,忽然陰雲布合,狂風驟起,飛沙走石,波濤洶湧,人馬不得渡。諸葛亮細加調查,乃因此次南征所死之蜀兵、南人的冤鬼怨魂作禍,依舊例需七七四十九顆人頭等祭之方可。諸葛亮不從,「本為人死而成冤鬼,豈可又殺生人耶?」遂設計「饅頭」(和面塑成人頭,內塞牛羊等肉)以代,親自祭祀之,並痛切大哭,情動三軍,愁雲怨霧中的數千鬼魂皆隨風而散,蜀大軍安然得過。此事充分體現了諸葛亮的大義、仁智與風範。

下面再談談「孝之終」。前已提及孔子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孔聖人在此著重要求人要「立身行道」,才能「揚名於後世」。至今筆者尚未發現聖人倡導重「利」的說法,帝舜做工貿易時僅取十一之利,為的是自養與奉養父母。為什麼孔子要人們重「名」呢?其時不會像目下有名即能逐利,逐名是為了求利。孔子接下來說重「名」 的目地是「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如何「揚名於後世」,倘若父母的水平就很低下,乏善可陳,其兒女的水平與父母類似,孫子的又與兒女的相仿,甚而一代不如一代,這個名如何揚!人惟有立身行道,善於學習、善於思考、善於創造,才能造就並豐富各種各樣的文化,對文化與文明的貢獻越高,他的名也就越大。如此就讓父母得以顯耀,自己的行孝得以圓滿善終。

帝舜對孝的演繹臻於極致、完美,感天動地,垂范千古。孔子以帝舜的典範,對孝的種種予以系統概括全面規範與闡明。如此讓後人的行孝既有了可學習的偉大榜樣,又有了可遵從的具體條文。孝為天之經地之義,人之行莫大於孝。孝之至則無所不通,無思不服。「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一個強壯的身體是做人行事的保障,依之才能延續自身(「續莫大焉」),才能「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對孝之「始」與「終」的論述是《孝經》的精髓。筆者以為孔子的「揚名」「以顯父母」只是表面上的說法,實際上孔子要人們重「名」也還有更高深的涵義,那時孔子同樣不便洩天機,其實是關乎人類自身的不斷充實、進步、提高與完善,最根本上仍然是為了前面已提及的宇宙大法的洪傳與正法作準備,為了到大法洪傳時人具備能夠接受大法的思想與文化,真正能認識與理解大法。不世而出的聖賢的使命就是系統的規範人並引領人以造就、豐富人的思想與文化。一個人發展創造了豐富多樣的文化與文明才能「揚名於後世」,也就隨之留下了他所創新發展了的文化、文明,為他人或後人所學習、借鑒和利用。人類就這樣代代相傳,延續到宇宙大法的開傳,一代又一代奠定、積累了豐富多樣的文化、思想內涵。

參考文獻《上古神話演義》
《史記五帝本紀》
《孝經》

發表時間:2008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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