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產婦被盜腎」談「活摘器官」

唐恩


【正見網2012年08月30日】

近日海外媒體報導,中國江西省景德鎮市有一間新華醫院,趁孕婦剖腹產時偷摘她們的腎臟。今年八月案發後,該院院長被警方逮捕,住處被搜出一百八十萬現金,院長供稱他偷過九顆腎臟。大陸媒體認為此事太敏感,至今沒有任何報導。

近幾年來,中國大陸各地持續傳出腎臟被偷的消息,令人恐慌。今年二月,大陸有媒體報導,一名重慶籍男子赴廣東東莞打工,自稱在旅館“失憶”四天,醒來後發現左腎遭到摘除,身邊多了二萬元。其後他入院就醫,醫生證實其左腎已被切除,入院時傷口已被縫合。

中共動用國家之力  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盜摘孕婦腎臟以牟取私利,誠然該受公眾譴責,畢竟只是少數不肖醫護人員所為;而十多年來,動用了整個國家之力來摘取民眾身體上的器官,就更駭人聽聞了,近年廣受各界矚目的“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正是這種人神共憤的暴行。

在江氏集團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的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近年在中國大陸各監獄、勞教所普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抽血等異常體檢,而學員人數卻大量轉移消失,早已啟人疑竇。

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初,中共在蘇家屯等至少三十六處秘密集中營關押迫害六千名法輪功學員並摘取活體器官再焚屍滅跡的黑幕被海外媒體揭露後,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逐漸從塵封中曝光。近月來,中英文媒體大幅報導薄谷開來案件中被掩蓋的諸多黑幕,她的罪行涉及與薄熙來在中國遼寧大連從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器官和非法販賣屍體,並從中牟取暴利等。

前聯合國調查特派專員:中共活摘器官的指控是可信的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著名國際人權家、前聯合國反酷刑調查特派專員曼弗雷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教授,在台灣大學演講答覆人權律師提問有關中國法輪功學員遭活摘器官的調查報告時明確表示,“這是可信的(credible)。經過調查論證,特別是數據分析顯示,自法輪功學員受中共迫害開始,中國的器官移植數量明顯劇增,而其器官來源卻是不明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正值全球法輪功學員在世界各地舉辦反迫害十三年活動之際,一本進一步揭露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暴行的新書《國家器官》(State Organs)出版發行。該書收集了證人報告、官方資料、事件發生的時序,並對中共的器官摘取行徑進行了深入的分析。這是繼《血腥的器官摘取》發表後,讓更多社會大眾了解中共暴行的又一力作。

由於證據確鑿、鐵證如山,自二零零六年八月起,諾瓦克教授和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阿斯瑪.加罕戈爾(Asma Jahangir)曾多次向“反酷刑委員會”提出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指證。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聯合國更直接要求中共立即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並要求對參與迫害的責任人繩之以法。

台灣立法委員兩度提案 逾半縣市議會譴責中共

國際社會尋求正義的呼聲始終不絕。二零零六年四月起,台灣各級民意機關紛紛譴責此一慘絕人寰、人神共憤的暴行。四月十八日民進黨立法委員賴清德發動臨時提案,敦請立法院做成決議文,促請國際人權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調查中共勞教所、監獄與醫療機構,並呼籲中共立即停止這類行為,公開可檢驗的器官移植相關制度。該提案獲跨黨派立委五十四席連署,經主席裁示將提請程序委員會列入討論事項。

同年九月二十六日立法委員賴清德再度在立法院議會臨時提案,希望行政院編列預算讓台灣民眾了解器官移植的正確資訊,要求由立法院出面邀請加拿大國會議員,或是任何曾經參與調查中共活摘器官的人士,來台訪問,讓台灣民眾能夠知道真相。提案人之一的國民黨立法委員黃昭順表示,中共活摘器官非常不人道,她認為國際組織必須介入關注。該提案共獲得一零八位立委聯署。

而在短短半年內,從該年五月四日台灣嘉義縣議會首度通過決議案、譴責並呼籲國際制止中共活摘器官暴行,相繼有宜蘭縣、基隆市、花蓮縣、台南市、雲林縣、屏東縣、澎湖縣、彰化縣、新竹縣和台中市等十一個議會通過決議譴責中共。台灣二十一個縣市中,有逾半數縣市議會通過該譴責案。

來自歐美議會的正義呼聲

二零零六年四月中旬,歐洲委員會在年度第二次決策會議上,十一名代表向大會提交動議提案,要求對中共廣建集中營、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舉辦聽證會,並要求中共向國際調查團開放所有的勞教所。該年九月歐洲議會通過決議,強烈譴責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酷刑、拘禁等,尤其關注被關押中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摘除、販賣,歐洲議會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並立即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美國國會眾議員在國會大廈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第605號決議案,並將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發行的有關中國的第四期報告中的內容:“中共應立即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和摘取器官的報導進行調查,並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那些犯罪者被繩之以法”的部份列入第605號決議案。國會眾議員在議案中對過去十年來僅僅因為個人信仰而遭受中共持續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脅迫、監禁及酷刑折磨,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歐洲議會全體會議投票通過了規範歐洲器官移植的質量和安全性的決議案,以及有關器官捐獻和移植的行動方案。在行動方案中特別提到了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關於中共為獲取器官而殺害法輪功學員的調查報告,要求歐盟委員會就此及其它相關案例進行調查,並向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做出報告。

盜摘孕婦腎臟以牟利,固然是道德淪喪的社會病態,而活摘器官卻是泯滅人性與良知的災難,被形容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古云:“天理昭昭,善惡有報”。二戰後紐倫堡大審,殺人劊子手均難逃法網。同樣的,對無辜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這批喪心病狂的加害者,無論是擬定政策的首惡之徒,或執行命令的從犯幫凶,最後必將在正義的譴責、審判與嚴懲中償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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