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除惡故事一則

加拿大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1年08月28日】

我接觸到一個警察,在向他介紹了大法以及中國政府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手中的權力鎮壓法輪功的事實真相後,他深表同情,並告訴我,在加拿大,警察的義務是保護並服務於民眾。在中國大陸發生的警察打死無辜的煉功人的事情在加拿大的領土上是絕對不允許發生的。

事後,我拿到他給我的有關文件。在涉及到什麼是法輪功時,最初,他用了「宗教信仰(Religious Belief)」一詞,可是在另外幾處,卻引用了「X教」。當這份文件擺到我的面前,我深刻地意識到,問題的出現絕對與自己的修煉有關。在短暫的困惑後,一位同修的話點醒了我:「一個不修煉的常人是非常弱的,隨時可能被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左右著。」是啊!當脆弱的常人被邪惡的因素操縱,不管問題以什麼樣的方式出現,不都是被利用來考驗修煉人對法的那顆心嗎?

悟到此,我當即發出強大的正念:鏟除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糾正這個邪惡的說詞。同時,慈悲之心油然而生,希望這個警察能在大法無量慈悲給予的機會中從新擺正自己生命的位置。

我如期約到了警察,再次向他講述大法的真相;特彆強調了,在中國,將法輪功定為「X教」,是一個先定罪後立法的行為,其本身就是違背法律程序的。同時我送給他一本「CANADA HONORS FALUN DAFA」並和他一起閱讀了加拿大司法部長發給法輪大法周的賀詞。聽我說著真相,他不停地點著頭。我接著說,法輪功在加拿大是合法註冊的團體。如果在加拿大引用中國政府的反面說詞,是極不公正的。他當即強調說:在加拿大的警局裡,至少他確定在他所在的警局裡,是不會有這樣的說詞的。我見時機成熟,就馬上補充:「在您給我的文件中……」。

我的話音未落,他立即表示,在他給我的文件裡,他沒有用那個不公正的字眼,他用的是「宗教信仰(Religious Belief)」一詞。我希望他能再審查一下那份文件,他答應了,並立即打開電腦。果不其然,電腦螢幕上出現了那個他一再強調不可能使用的字眼。他自言自語道:「怎麼可能呢?我當時明明用的是「宗教信仰 (Religious Belief)」一詞。警察一邊向我道歉,一邊在電腦上立刻將「X教」刪去,並使用了「信仰(Belief)」一詞。

那一刻,我真切地感受到另外空間的邪惡隨之被消滅。在對警察說「謝謝」的同時,我心中充滿了對眾生的慈悲。

事情本來似乎就此該結束了。可是當我與警察握手道別走出警局時,內心並不是十分踏實。我當時並未意識到問題出在哪裡。

回到家,我決定打個電話給那個警察。在打電話前,我再次立掌於胸前:除惡務盡。一撥電話,居然那麼巧就是這位警察本人接的(以前我給他的電話歷來都是要通過分機轉給他)。

我提出我希望他列印一份改正過後的文件給我,他欣然答應,並讓我隨後去警局取那文件。拿到文件,一看在改過的地方出現很明顯的英文語法錯誤。當我念到被改過的「宗教信仰 (Religious Belief)」一詞時,我突然間明白了我內心一直感到不安的原因。

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如果不能負責地向常人說清大法究竟是什麼,這可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法輪大法大道無形,直指人心,就是一條使人返本歸真的正法修煉之路,而不是所謂的宗教。我當即決定必須就「大法不是宗教」這個問題和這個警察再談一談。

其間閃現出各種人心:會不會讓這個警察覺得法輪功的人很麻煩因此而損壞大法的形像,擔心他會不會依據我的說明再次改動他已經列印出的文件,等等,我都用強大的正念滅盡閃現的各種人心和觀念。

我再次見到這位警察,向他說明了法輪功沒有任何的宗教儀式,沒有寺廟,沒有教堂,沒有禮拜,不收捐贈。法輪功大道無形,只見人心。就是一種古老的修煉方法。警察很認真地聽我把話說完,微笑地對我說,你在這等一會兒,我馬上將文件改正過來。

我坐在長凳上,問自己:如果要我用英文的一兩個詞來簡單概括法輪功究竟是什麼,我會怎麼表達?我想我會用「Cultivation Practice」,並發出正念希望警察就用我想到的詞「Cultivation Practice」。完全如我所願,當警察將最後的文件遞到我手上時,他百分之百地用了「Cultivation Practice」。淚水從我眼裡奪眶而出。我雙手合十,再次感受法的尊嚴、正念的威力以及師尊的無量慈悲。

個人體悟,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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