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報實錄:「十八灘頭說與君」

鄭念行


【正見網2013年05月02日】

湖南某巡撫,平時敬奉關老爺,每逢正月初一,他必到關老爺廟裡進香,拜神求籤,預卜一年之內的禍福。他的預卜,總是很靈驗。

乾隆三二年正月初一,他到關老爺廟裡敬香求籤,求得的簽上,卻有“十八灘頭說與君”的句子,引起了他的戒心。這一年,他外出即使是涉淺水、有近路,也總是不乘船,寧可坐轎走陸路、走遠路,以避開水灘。
    
這一年的秋天,為了審理“侯七”的案子,皇上特派欽差大臣,按臨湖南,途中要經過某湖。走水路,路近而快速;走陸路,就要起早摸黑,路遠而緩慢。欽差大臣,要乘船走水路,而他(指某巡撫,下文同此)卻竭力主張走陸路,並把“十八灘頭說與君”的簽語,背誦給欽差大臣聽。

欽差大臣,雖然勉強依從了他,但是,心裡很不高興。
    
不久,貴州鉛廠貪污案發,有人揭發他在貴州巡撫任上受賄,他卻矢口否認。而當時在貴州巡撫衙門看門的奴才李某,也牽進了這個案子。李某一口咬定銀子是轉交給這位巡撫老爺的,自己只是按主子的意思行事,並沒有招搖撞騙。當時李某已受了重刑,兩腿癱瘓。主子和奴才,兩人正爭辯得面紅耳赤,吵個不停。這時,欽差大臣指著巡撫,厲聲喝道:“你不必爭辯了!‘十八灘頭說與君’這個神簽,已經應驗了!你這個奴才姓李,‘李’字的上半部,就是‘十八’,這個奴才雙腿已經癱瘓,就是‘灘’;‘說與君’,就是這個奴才(李某)所說的銀子,都給你了。關老爺早就知道你會犯法,你還有什麼好辯解的!”

巡撫聽了,啞口無言,一時猶如巨雷轟頂,六神無主,只得承認受賄枉法之事。終於受到了嚴厲的懲處。

正是:
邪惡之徒去敬神,
貪贓枉法昧良心;
拜來躲去禍臨頭,
罪責難逃遭雷霆 !  

(事據清代袁枚《子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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