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正科學」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1年12月12日】

首先,什麼是「科學」?個人認為,真正意義上的科學應該是對宇宙、生命的真正認識,對萬事萬物運行規律的真正闡述,因此,「法」、「道」是最高的科學。而在人類的這個「迷」的層次,永遠都不可能了解什麼是真正的「科學」(這裡用「科學」這個詞不太合適,這個詞在常人的觀念裡已經特定指現代西方的實證科學了,用「道」可能更好一些)。

而人都有好奇心,有著對真理的追求,所以就有各種描述、闡述宇宙規律的方式,各種的「認知方式」,這裡包括了中國古代的科學方式、現代的這種實證科學,或者還有其它的方式。這些「認知方式」根本上說都不是真正的「道」,所能探索的只是神所允許人知道的那一點而已,其區別也就是離「道」遠近不同而已;離「道」近,維繫人類文明的時間就要長一些;離「道」遠,敗壞就快。

而人類的愚見總喜歡劃地為牢,當人們發現自己掌握的「認知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事物的變化規律的時候,就認為自己掌握了真正的「道」了,然後,通過教育承傳(系統的教育也是維繫這種變異的一個條件),深入、發展,越發局限在自己的認識之中,從而將不是其範圍的一切,包括真正的「道」都打為異端。再發展,更進一步劃地為牢,將「科學」僅僅局限於西方的這種「實證科學」了;而在中國,又偷梁換柱地把「實證科學」替換為「教條科學」,宣揚「無神論」,把書本中的條條框框奉為不可侵犯的戒條。也就是說,人總是在框框裡給自己劃小框框,而再在小框框裡劃更小的框框,最後卻說自己那個牛角尖裡包含了一切。而且不僅是認知區域的不斷局限,更主要的是變異,「失之毫釐,差以千裡」,越往前,越是錯誤(這裡,我又想到張果老倒騎驢了),到最後,卻成了真正的「逆道」,成了大法洪傳的障礙了。

上面的發展過程也給了我們一個警示:在修煉中即便是證悟到什麼理,或者真正看到了什麼,也不能把自己當作多麼了不起,滿足於、維護於自己的現有認識,否則,就是離「道」越來越遠了。

正科學,基點上應該明確決不是為了維護、發展這個實證科學。個人認為,對這個人類的科學淨化得再多、完善得再多,對未來也沒有什麼意義,因為科學的基點就是變異的。

那麼,既然這一切都會消亡,我們為什麼還要正這個「科學」呢?因為這個「現代科學」是正法的一大障礙,所以必須破除它。這個科學形成的這個場迷住了眾生;其宣揚的「無神論」毒害著人類的靈魂,成為喚醒人的善良本性的一大障礙;而現代科學創造的這一切物質現實,都在伸出無數隻手拉著修煉者不讓往上升,讓人墮落在這個虛假的夢幻泡影中。

也就是說,正科學的目的,不是要維護它、完善它,而是要清除正法中的障礙。通過破除人的「現代科學包容一切」的觀念,讓人們認識到現代實證科學的先天不足,從而真正思考什麼是真正的「道」,從而有機會被挽救、得度。

對正法弟子的個人修煉來說,這種「破」也是不無裨益的,當那些我們平時生活中認為理所當然、默認的理被點破是一種變異時,就會豁然開朗,在另外的空間中就打破了這種變異形成的障礙。

那麼,怎麼破?採用現代科學無法解釋的新發現,暴露其先天不足是一種破的方法;樹立正見也是一種破除謬見的方法。

有的同修認為如果再用科學的手段來揭露科學的不足實際上還是在科學的框框裡打轉轉,在這一點上我是這麼看的,如果你在同一個層次上和其辯來辯去,實際上的確落入現代科學的圈套中,成了為它補漏的泥瓦匠了;而如果你是在一個更高層次上去看、去解決這個問題,那麼它的根本缺陷就暴露無遺了,在方法的使用上也遊刃有餘了,可以採用「立」的方式,也可以採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即使是用它的方法也不會被它牽著走的。其實,不僅僅是這個問題,在其它問題上也一樣,例如對外界的干擾,如果在同一個層次上用什麼理去分析,最終還是跳不出它的圈子;而如果站高一些,一目了然,不但可以不受其影響,可能的話還可以利用它,將壞事轉化為好事。

再談遠一些,不少同修都對正法中的某些具體形式方法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我是這麼理解的:一個掌握高層次法理的生命怎麼能被低層次的觀念、方法、思維方式所束縛呢?人掌握了高層次的法理,應該是更聰明、更自在,因為一眼就能看到事物的本質,所以也不會迷在其中了。這點在個人修煉過程中深有體會,修煉之後,即使在一個複雜的社會環境中依然可以很輕鬆如意地生活,別人和我說話,他剛開口,我就知道他要說什麼,再用法去指導我怎麼做,往往做的很好,行為上做的還是普通人的行為,但背後已經有了高層次法理的內涵和威力。

其實,在正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一定程度上還有來自於我們自身觀念對自己的障礙。在遇到問題時,如果把自己放在和對方同等層次上,甚至把自己放在比對方更低的層次上去考慮,就只能迷在其中了,甚至被對方控制了,即使自己實際上有那個能力,有那個智慧,也會被自己的觀念給障礙住了;而且這個觀念還會束縛自我,使人做事情時思前想後,這也不合適,那也不合適,最後只能是自縛手腳。而如果我們從高層次上、更高層次上去看,去解決問題,無形中已經比對方高了,不在對方所設的迷局中了,事物的本質就看得清清楚楚,再心無掛礙地去做事,法所給予的智慧和能力就能充分體現出來,那時即使手中的只是普通的小樹枝,也會削鐵如泥的。高層次的理去解決低層次上的問題,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嗎?

個人認識,請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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