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4年05月16日】
【釋義】
原指出兵沒有理由。現泛指辦事沒有正當理由。
【出處】
漢•班固《漢書•高帝紀上》。
楚懷王對起義軍的將領們有約在先,誰先進入咸陽,誰就當秦王。項羽後進咸陽,卻自封西楚霸王,私自把先入咸陽的劉邦封為漢王,把他趕到了巴蜀之地。項羽懷恨楚懷王,秘密派人殺死了他。
項羽的這些舉動,引起了諸侯們的強烈不滿。漢王劉邦領兵到了洛陽,董公對劉邦說:“我聽說順德的人,會昌盛,逆德的人,會滅亡。沒有正當理由,做大事就不能成功。項羽殺了君王,為天下人所怨。您何不藉此機會,領兵討伐項羽,四海之內都會仰慕你的德行。這樣,您就同從前的周武王討伐紂王一樣,興的是仁義之師。”
劉邦馬上為義帝發喪,命令三軍全都穿上白衣,自己則袒露左臂,放聲大哭,接連公祭了三天。接著,劉邦又派使者給其他諸侯送信說:“天下共立義帝,我們作為臣子尊他為君。現在項羽殺害了義帝,實在是大逆不道。我要興仁義之師,和你們一起去討伐殺害義帝的人。”於是楚漢之爭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