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圓融

華風


【正見網2002年01月02日】

宇宙的演運,物質的規律,生命的成敗,都包含著圓融之理,圓體現了運動的機律及完美。

大法給每一層空間都開創了圓融的因素,同一層次的不同空間所證悟的不同法理,都可在其範圍內如意解說,自在顯現;同時,又因相同的結構而須遵循同一天體原理,互為制約,共容共存。

在從微觀到宏觀的穿越中,大法造就的不同生命,不同本源,不同體系及標準,由「真、善、忍」宇宙特性貫穿始終,層次越高,空間場越大,包容性也越強,也就越能捨棄,從而無所礙障,上下融通,祥和圓明。

但隨著宇宙的敗壞而變異的舊勢力,固守著變異的觀念和自身的利益,在本質上已無法達至圓融的真境,因而註定了他們的安排必將失敗,必將被正法所清除。

只有同化宇宙特性而無漏,方能真圓融。

在正法中錘鍊的大法弟子,無論是在講清真相中,還是在邪惡的猖狂迫害下,皆以堅如磐石的正信正念,以為真理捨棄一切的無私境界及大法賦予的智慧,完成著法在世間的圓融。

正念除惡是慈悲的圓融。救度世人是無為的圓融。

對於在正法修煉中同修之間因層次不同出現的觀點各異及矛盾(除了必須清除的邪惡破壞法的因素),一味堅持任何相對正確的正解,都會使問題激化,只有站在大法的基點上,以在法中修出的容量與祥和,及一個法粒子的純正心態,捨棄根源於私的種種不同層次的執著,求同存異,才能走向圓融而整體提高。

在大法中修出的圓融,是能於法中不斷修正的金剛不破、捨盡的正性之本的自然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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