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點體會

長春大法弟子 清連


【正見網2014年09月17日】

我是九六年得法,在沒得法的時候,我一身的病,別人都叫我十不全,就是病太多了,得法後都好了,全身一身輕。

信師信法

九七年,十一月份,我去幫著小叔子秋收割苞米,累了我就想休息一會兒。我沒想什麼就坐下去了,結果讓苞米茬子的尖尖扎了一下,這下非同小可,血就像自來水一樣的往外流,我沒有害怕,一直從地裡走回小叔子的家,我用了五六盆子的水也沒有把線褲洗乾淨,血還是在流。當時我就是想有師在,有法在,我什麼都不怕。於是我就坐在屋裡打起坐來,一個小時以後一點血都不流了。當時我就悟到是師父把我的壞血換掉了,感謝師父慈悲於我。

正念正行

九九年九月上北京去上訪,被當地派出所給接了回來,到了市局以後,警察說誰寫保證書就可以回家,可是我們那麼多的人都沒有一個人寫保證書,一個月後我們正念闖出了。

向內找太好了

以前從來都不向內找,不管遇到什麼事,總是看到同修的不足,還背後說同修不好,通過學法,師父告訴我們“遇事向內找”。前些日子和同修去洗澡,掃衛生的那位女士說:“你丈夫愛貪小便宜”。我想我丈夫洗澡也沒有什麼可貪小便宜的,可是轉眼我一想,叫我聽到了也不是無緣無故的。

我向內找,找到了自己的根本的執著,利的執著。表面上看,我對利看的很淡,一到現實中就不自覺的隨進去了。

原因是超市有一種酒有獎,我是知道的。回家後打開一看,十二瓶酒有十瓶中獎,雖然獎不算大,可也是利呀。這次家中有事,我丈夫不打算讓我買這種酒,可是我還是去買了這種酒,結果又中了,和上次一樣的獎,這麼點小利都放不下,還談什麼修煉呢?太慚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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