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著想的修煉人

遼寧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4年12月29日】

當肇事司機撞壞我的貨車時

二零一零年四月份的一天凌晨三、四點鐘,我從赤峰開著拉煤的貨車往義縣行駛。途中要過一小座橋時,便減速靠右邊停了車。突然,迎面快速駛過來一輛貨車,衝過小橋就把我的貨車給撞了,當時車樓子就被撞壞了,可我人卻一點事也沒有。儘管是肇事司機把我的車撞了,我想我是修煉人,遇事為他人著想。得按師父說:“做事先考慮別人。”(《轉法輪》)的法去做,便主動的看看肇事司機是否有事,結果也沒事,我才把心放下。

因是交通肇事,交警來了,經現場勘查,交警明確:責任全部由肇事司機承擔。 肇事司機自知是自己的責任,所以,先要帶我上醫院去看一下病。我說:“我啥事都沒有看啥病啊!只是車樓子壞了,我回去修一下不就行了!”肇事司機說:“你不看病,你的車被我給撞壞了,那我得賠你修車的錢。”我說:“修車的錢我也不要,因為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師父說:‘司機是開快車了,可是他能是有意去撞人嗎?他不是無意的嗎?可我們現在的人就是這樣的,要不訛他點錢,這看熱鬧的人心裡都不平。’(《轉法輪》)如果我要了你的錢,那不就等於我是訛你了嗎?我聽我師父的話,所以,我不能要。”對方司機十分感激的說:“我今天真的遇到你修煉法輪功的好人了。謝謝你煉法輪功的!謝謝你煉法輪功的!”

當鄰居院牆砌過我家當院時

我有一所平房,有一段時間都沒住。一天,大姑姐過來跟我說:“你回平房看一看吧!鄰居院牆砌完了,都砌過你家當院了,足足砌過有一牆。”聽後我就想:鄰居院牆都砌完了,回去找他去爭去要這一牆的地皮面積,鄰居就得拆了從砌。而我是一個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師父說:“你和常人一樣去爭去鬥,你就是常人,你要比他來的更歡,你還不如他那個常人了。”(《轉法輪》)想到這,我對大姑姐說:“你不用為我操心了,我知道了,你回去吧!過後我會處理好這件事的。”

隔了一段時間,我才回平房看看,真象大姑姐說的那樣:鄰居院牆真的砌過我家當院有一牆,可我為鄰居他人著想,所以,沒有找鄰居家的麻煩,也沒有和他發生什麼矛盾,跟以前一樣,照常與他家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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