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為歷史債務買單」

石銘


【正見網2015年02月18日】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報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遼寧省葫蘆島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六旬法輪功學員鄭淑雲二審上訴案。山東正唐律師事務所李仲偉律師逐條剖析、反駁了“公訴人”所有指控,為鄭淑雲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李仲偉律師從正義、良知與道義的層面指出:“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為了社會的和諧與發展,建立法庭的最終目的是主持社會的正義,所以法庭判案必須以正義為依規。法官需要的就是對正義、是非的判斷,所以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藉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

李仲偉律師的辯護詞逐條剖析,有理有據,入情入理,震撼人心,不失為真正的無罪辯護。詳情請看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律師告誡:不要為歷史債務買單”。

然而,在庭審中,王亨(審判長)常常打斷律師和當事人鄭淑雲的發言,連正常的陳述、辯論都不能說完整,偏袒公訴人。公訴人甚至指責律師在“講真相”,懷疑律師是煉功人。

律師表明:自己既不是中共黨員也不是法輪功煉習者,只是一個有責任感的法律工作者和一個具有良知的公民。有義務講真話,行正道,為公民權利而辯。

這樣的開庭,如同現實社會中的一台舞台劇,正與邪、善與惡、好與壞,在這裡有了真實的表現。

二零零四年底,被稱為“中國良心”的著名律師高智晟寫出了“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吳邦國委員長的公開信”,隨後又給中共高層胡錦濤和溫家寶寫了兩封公開信,強烈呼籲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這是中國律師界首次正式公開表明對法輪功的聲援和支持。由此拉開了中國大陸數百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維護人間正義的波瀾壯闊的序幕。為此高智晟、王永航等許多律師遭受了來自中共的象對待法輪功學員一樣的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也引起了中共的極度恐慌。

從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誣判和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無罪辯護中,會讓人們更清楚的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和中共的邪惡本質,促使人們去脫離中共,加速中共的解體滅亡。近二億人士的退黨(團、隊)的勇敢義舉和維權律師的正義行為,正是民心所向、天滅中共的真實寫照。

當年高智晟律師在公開信中曾有這樣一段話:“對今日中國婦孺皆知的正在公開發生的持續迫害無辜信仰者的野蠻暴行,兩位若不知情,那是你們針對國人的一種罪責;若知情而不予制止,這與具體行惡者的罪惡何異?這場浩劫的罪惡不始於你們,但這場浩劫在你們二人主政時期得以繼延,這場針對自由信仰者的浩劫未能止於你們,這同樣亦屬一種罪責。若不儘早身體力行予以制止,這將會成為一種歷史的結論而不單單是我個人的一己認識。”

十年過去了,對法輪功的這場無端的迫害仍然在持續著,歷史總會翻過這一頁,面對這段慘痛的歷史和現實,希望大家都應該去深思並作出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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