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逸事:趣行酒令

鄭重


【正見網2015年05月21日】

清乾隆年間,鄧州貢生龐振坤,一次去舅家,飯前,三位表嫂要與他行酒令,規定:第一句把一個單字拆開,第二句要把一個單字分成三個相同的字,第三句必須是上句分出的那三個字,第四句要用頭句最末那個字收尾。違者罰酒三杯。

大表嫂先帶頭作詩,吟道:

豆頁為頭(頭),
犇字三牛,
牛牛牛,
不知趕來多少頭。

二表嫂吟道:

屍至為屋,
森字三木,
木木木,
不知能蓋多少屋。

三表嫂吟道:

水酉為酒,
品字三口,
口口口,
不知該罰多少酒。

龐振坤也隨口念道:

田心為思,
姦字三女,
女女女,
不知何人害相思。

三位表嫂齊聲說:“不好,不好;罰酒,罰酒!”
( 龐振坤以此為上聯)

龐振坤連忙對道:“真壞,真壞,添菜,添菜!”
( 龐振坤以此為下聯)

逗得表嫂們,大笑起來。

古人也有歡笑逗樂和戲耍,但嘻笑鬧虐,皆合文理,並不越距。蓋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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