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帶有迫害證據的控江信過程中的體會



【正見網2015年08月24日】

自我回家鄉把迫害證據搜集全後,我就想儘快把帶有迫害證據的控江信寄出去,要有理有據的控告江澤民集團,要落到實處,進一步揭露當年迫害大法弟子的枉法裁判和公檢法司聯合犯罪的執法犯法。

五年非法判刑書上的證據,辦案單位是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所謂的犯罪事實很可笑,摘抄如下:

“鄧雲紅於1997年修煉法輪功至今。2002年3月20日19時,乘坐K48次火車於次日抵達北京。2002年3月21日11時,鄧雲紅來到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側。將自製的寫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條幅(寬0.3米,長1米)展開,並高呼“法輪大法好”的口號,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條幅一幅被收繳。”

所謂的前科劣跡更可笑:

1,1999年9月15日因利用封建迷信擾亂社會秩序(濫用法律條款,法輪功於1992年公開傳出,因為祛病健身效果顯著被以國家體育總局名義大力推廣,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理合法)被讓胡路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

2,大慶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決定書證明:鄧雲紅分別於1999年11月8日勞動教養三年,2001年8月8日又被勞動教養三年(這次被保外執行)。理由都是因為到國辦、中辦信訪局為“法輪功”上訪。辦案單位是大慶市龍南分局。

3,被告人鄧雲紅稱她只是為法輪功說句真話,不應構成犯罪。被告人辯解理由不成立,不予以採納。

判刑書上堂而皇之的欺騙廣大不懂法律的老百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鄧雲紅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首先國家憲法和刑法都沒有說法輪功是XX教,是江澤民集團私人誣陷,是江澤民集團盜用刑法第三百條,濫用職權枉法裁判,公然踐踏了法律的尊嚴。公民有言論自由權,有信仰權,有說話權,連這些基本人權都被作為判刑的依據,這是哪家的國法,哪家的憲法啊?

我選擇順風航空速遞郵信,準備了一封公開信,內容如下:

寫給中央主席、總理以及紀檢書記的公開信:
寫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公開信:
寫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公開信:

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王岐山書記:你們好。
曹建明檢察長,周強法院院長:你們好。

我原是大慶市交通銀行的一名會計,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單位在1999年10月非法單方面開除公職。我那工作是我十幾年寒窗苦讀的結果。1999年江澤民以權代法,以個人意志脅迫全中國人民參與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無理迫害,成立了蓋世太保式的特務機構,打著維護社會穩定的謊言,幹著傷天害理的迫害好人的罪惡行為。

深知你們作為最高一級的執法者,你們是尊重法律的條文的,我依照法律賦予公民的上訴權,依法起訴江澤民。同時我這次要把十六年來所遭受的非法迫害的證據郵給你們。請你們明辨是非正邪,依法給我立案,起訴江澤民,申請國家賠償,恢復公職,給予法輪大法和創始人公開道歉,賠償精神與經濟上的損失。在中國允許出版發行法輪功書籍,使修煉大法的人有一個穩定的安全修煉環境,在自己的國度裡安心的生活與修煉。

同時我這次附帶上我個人在從1999年7月20日,一直到2006年5月20日,期間承受了來自大慶市看守所、拘留所、齊齊哈爾勞教所、哈爾濱勞教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非法強加的迫害簡歷。一併郵去我依法到當地各部門找回公職中,個人所付出的努力過程以及相關信件。請你們明辨是非,從上到下撥亂返正,以法律名義匡扶正義以正民心。把江澤民押送歷史和現實的審判台,公審江賊,正本清源。

寫此信的同時正是天津大爆炸過後,我以個人身份提醒主席、總理、書記、檢察長、院長以及所有的家人親朋們保重身體,同時要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及早脫離中共無神邪說的精神控制,為自己以及家人選擇美好光明的未來。個人理解:天滅中共滅掉的是中共邪黨創始人(馬恩列毛江等)極端的邪說理論,滅掉的是中共暴力加謊言的框架犯罪組織,恢復正統傳統的神傳文化,毀掉的是腐敗王朝,留下的是文明和善良,一個去除了中共毒瘤的中國社會一定會象《九評共產黨》裡的片頭曲中描訴的:滄桑歸正道,江山復清明。

我期待著中國和平走向新世紀,真正的依法治國,體現對國人人權的尊重,真正的實現“富強民主公平公正”治國方針。我願祖國繁榮昌盛,人民幸福安康。願這一屆領導人上和天意,下順民心,真正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附帶上今年兩會期間的醒目條幅內容:“人民有信仰 國家有希望 民族有力量”。

黑龍江省大慶市市民:鄧雲紅

此致
2015年8月17日

在郵寄的時候我和五歲的女兒王恩用手機照了個合影,並列印出來,每一封信附帶一張照片和身份證複印件以及相關訴江信和被非法迫害的證據:交通銀行非法開出證明副本,2次被誣判三年勞動教養的決定書副本;被誣判五年的刑事判決書副本。

郵往高檢高法的2封快遞第二天就被簽收了,唯獨郵給“王岐山”書記收的快遞被拒收了,巧的很,我在第一時間看到了順風速遞的提示簡訊,可以申請改地址繼續派送,其中的派件人名字是叫崔壯,諧音為“催狀”,我立即給他手機打電話說明情況,他說:“現在北京各個信訪部門拒收這類上訪信。”我懇請他幫我盡力派送,中途通過打電話95338申請改過三次地址,均被拒收,我向內找一定要用最純淨的心態寄出控江信,訴江不是為了名與利,不是為了在人中爭強,不是為了單純的司法公正,而是為了救度有緣眾生,圓融大法師父所要的,是為了走出人成就無私無我的正覺。我懇請師父加持弟子找到準確地址。回家在電腦中查到一個地址:中央紀委:北京市西城區平安裡西大街41號,王岐山書記收。這回我心裡很踏實,感覺一定能送出去。

就在2015年8月21日上午9:57分我的這封快遞在三次拒收後,終於投遞成功了,接到簡訊提示時,我淚流滿面,感恩師父給了我催促訴狀的機會,感恩師父的慈悲呵護和點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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