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氏集團的罪惡不可饒恕

——迫害法輪功給孩子帶來的巨大痛苦和承受
石銘


【正見網2015年10月26日】

最近,明慧網發表了《十三歲孩子的負重》(上、下),文中列舉了二十多個大法弟子家庭被江澤民集團迫害的悲慘遭遇,以及他們的孩子所遭受的株連及給孩子帶來的巨大痛苦和承受。在此僅舉幾例:(詳情請閱讀明慧網2015年10月11-12日《十三歲孩子的負重》(上、下)文章)。

案例1: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孫鴻昌一家八口,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中,五死一殘。孫鴻昌自述:“兩年前在他只有十二歲的時候,他親愛的媽媽被警察殘忍的迫害致死,他幼小的心靈難以承受這巨大的傷痛。在這之前幾年,我們夫妻就被迫流離失所,幼小的孩子寄養在親屬家,孩子一直在思念父母、擔心父母被警察再次綁架,在恐懼中度日。那時候的我正被迫害的流離失所,杳無音信。在這多重打擊下,孩子病倒了,整日生活在思念、驚懼和無望中,在對媽媽的無盡的思念中,孤苦的離世……”

案例2:大連婦產醫院護士劉新穎,她的丈夫曲輝二零零一年被大連教養院酷刑折磨,生殖器被電擊潰爛,頸椎骨折,導致高位截癱,奄奄一息,被擔架抬出勞教所。劉新穎護理丈夫,撫養女兒,期間多次被綁架。曲輝曾說,痛心的是看到年幼的女兒膽怯而孤單的眼神。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下午兩點,秀月街派出所警察又綁架了劉新穎,從她身上搶走鑰匙,闖到家中非法抄家,電腦、手機、大法書籍全部搶走。十三歲的女兒放學後,看到家裡亂糟糟的,找不到媽媽,哭了一夜。爸爸曲輝因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沒有了媽媽的照顧,絕望地喊了一夜。

案例3: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寧夏中寧縣國保大隊長劉勇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丁乾和尤海軍。在檢察院兩次退案後,劉勇仍不死心,以所謂“找證據”的藉口多次到中寧縣黃濱小學騷擾尤海軍的女兒尤清。尤清年僅十三歲,在中寧縣黃濱小學讀六年級。惡警劉勇等人多次去學校威脅逼供,逼尤清交代父親的“罪證”,尤清每次都被嚇得說不出來話。一次尤清被幾個警察恐嚇得兩腿發抖,不會說話,幾天後都無法恢復。

因幾次逼供,尤清都沒有提供所謂的“證據”,惡警劉勇不死心,就唆使尤清的數學老師陳秀玲逼迫尤清交代。尤清不說,陳秀玲就毆打尤清。有一次,陳秀玲在教室逼問尤清無果後,氣急敗壞地拿起教鞭使勁在尤清身上頭上亂打,直到把教鞭都打折了才住手。

不但如此,每當輪到陳秀玲上數學課,她就故意把尤清叫起來回答問題,稍有差錯,陳秀玲就魔性大發,開始對尤清拳打腳踢、打耳光、用高跟鞋亂踢,尤清經常被打得鼻青臉腫。有一次,陳秀玲施暴後,尤清的眼睛腫得眯在了一起,腰被陳秀玲踢得直不起來。陳秀玲的瘋狂舉動,把尤清的同學都嚇得膽顫心驚,驚慌失措。

自惡警劉勇等到學校威逼尤清及陳秀玲多次施暴後,尤清一提上學就哭。奶奶勉強把孫女送去上學,沒幾天又被陳秀玲毒打一頓。後來,尤清一到上學校的時間就渾身上下打哆嗦,嚇得不敢去,為此差點跳樓,幾度輟學。

案例4:黑龍江雙城市法輪功學員臧殿龍、徐友芹夫婦有兩個兒子,原在雙城第四小學讀書,只因在作文裡寫有法輪大法好,就被學校開除。一家四口人被逼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徐友琴被綁架,後被枉判十五年。同年七月八日,臧殿龍被迫害致死時,兩個兒子一個十五歲,一個十三歲。雙城“六一零”張國富,金婉智竟然將兩個孩子送到了萬家勞教所集訓隊。

案例5: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和王秀清,有兩個非常懂事的女兒秦蓉倩和秦海龍。秦海龍在父親被迫害致死後曾寫過一篇文章,她這樣自述:“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那是陽光明媚的午後,我們剛剛吃過午飯,金山屯區公安分局十多個穿著便裝的警察把我們家包圍了。王喜、齊友、羅雨田、康凱等人,他們像黑社會一樣闖入我們家。他們要綁架我爸爸,媽媽去阻攔,被他們打倒在地,爸爸被綁架到一輛車裡。他們又開始綁架媽媽,媽媽抵制,又來了一車的警察把媽媽綁架了。這時,姐姐上前抱住媽媽的腿不撒手,康凱一腳就把姐姐幼嫩的小手踩在了腳下,姐姐疼得情不自禁地大叫了一聲。好幾個警察打姐姐,把姐姐打倒在地。十五歲的姐姐未能逃過他們的魔掌,被暴打一頓後,四個警察硬把她拖上了車。”

“那時的我僅僅十三歲,眼睜睜看著爸爸媽媽還有姐姐被打,我卻無能為力。我們家桌子上的一大堆錢和所有值錢的東西全讓這些劫匪搶走了,我說:‘那是我爸爸掙的錢,你們不能拿!’惡警齊友拿起公文包就給我兩個耳光,叫囂:‘什麼你家的,現在就是我的。’當時我被打懵了,孤獨無助地坐在沙發上,看著家裡被翻得底朝天,一片狼藉,不知如何是好。恐怖的景象浮現在我的眼前,揮之不去。”

“姐姐被非法拘留一個月零一天。我也是在恐慌與不安中度過了一個月零一天。……每當放學的時候看見別家的孩子,有爸爸媽媽接送,我羨慕不已。而我孤零零的一人回家,走在空蕩蕩的、毫無溫暖的房間裡,尤其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更加害怕,常常被噩夢驚醒。我多麼的想念爸爸、媽媽和姐姐啊!淚水像斷了線的珠子不停地在我的臉上流淌,我整天哭得像個淚人。”

 “姐姐獲得自由後,已經被折磨得消瘦了許多,凌亂的頭髮散發著油膩味,身上的衣服已經髒得不像樣子。我和姐姐見面後抱頭痛哭,姐姐說:‘你怎麼不去找我啊?你知不知道看守所裡面有多冷?像冰窖一樣。她們不許我睡覺,體罰我,一站就是一天一宿,我還經常被打罵。’我哭著說:‘我不知道該去哪裡找你啊!’姐姐安慰我說:‘不怕!老妹,有姐姐。姐姐回來你就不再孤獨了。’”

案例6:一九九八年,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符桂英十一歲的女兒張毅超,開始隨母親修煉法輪功。母親符桂英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勞教。學校發動學生簽名誹謗法輪大法,十三歲的小毅超拒簽,被校黨委書記孟憲民找去談話。市610( 迫害法輪功的專職非法機構)及公安局向學校施加壓力,多次要求她簽名寫保證,否則以開除學籍相威脅。

霍林郭勒市第四中學以她父母都修煉法輪功為名,拒絕她繼續上學。後經集團公司協調,學校同意接收,但學校黨委書記孟憲民,每星期找她談話,要她每星期寫一份書面材料,逼她和大法和父母斷絕關係。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霍林郭勒市第四中學以她父母都修煉法輪功為名,將小毅超開除。小毅超在社會上流浪,備受歧視及侮辱。一天夜間,一惡徒從陽台爬上二樓,砸碎玻璃,闖進她家,把張毅超強暴。

二零零二年七月,生命垂危的符桂英從勞教所回到家中,小毅超看到母親雙目坍陷、骨瘦如柴的樣子,對她產生了極大的刺激。為了躲開邪黨製造的恐怖,年僅十五歲的張毅超被迫離開家鄉,到瀋陽和大連等地打工。後來,身心疲憊的張毅超在打工時又感染上了肺結核。她沒有錢醫治,想回家,可是父母一次又一次被殘忍的迫害,和周圍環境中的仇恨與恐怖,使她不寒而慄。可憐的張毅超在外暈死不知有多少次,當父母找到張毅超接回家時,已經無法醫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早七點二十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醫院傳染病科,年僅十八歲的花季少女離開了人世。

看著這些慘絕人寰的發生在孩子身上的迫害案例,讓我們更加認清了中共江澤民集團在血腥迫害法輪功中,有多麼的慘無人道、滅絕人性、喪盡天良,十六年來象這樣悲慘遭遇的家庭何止千千萬萬!有多少孩子在無端的承受著這非人的苦難?

筆者認為,這樣的罪惡為何延續到今天而不能結束?是所有的中國人乃至全人類都應該關注和思考的問題。從目前的逾十九萬控告江澤民和逾五十五萬舉報江澤民的現實中,或許為我們找到了答案。就是對於危害人類的邪惡,無論哪個國家、民族和社會都不能再去默認和容忍,必須將其曝光於世並予以懲治,除惡務盡,不給它留有任何生存的環境和條件。

這場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是大魔頭江澤民一手發動的,加上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和“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才使得這場迫害如此慘絕人寰。“擒賊先擒王”,先把大魔頭拿下,正是抓住了結束這場迫害的根本。

中國的憲法和法律都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條款,聯合國也有相關的法則。從這些案例我們看到,這些兒童的合法權益不但沒有得到保護,反而受到了最殘酷最野蠻的侵犯。尤清、秦蓉倩、秦海龍、張毅超等孩子的悲慘遭遇,告訴我們一個鐵的事實:只要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存在一天,這場迫害就不會結束,孩子們的悲慘遭遇就會再現。

願更多的人關注中國這些孩子們的悲慘遭遇,關注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特別是聯合國及相關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完全可以啟用相關國際法則,從政治、經濟等方面給予中共政權以制裁,必要時動用國際法庭將江澤民、曾慶紅、羅幹等罪犯繩之以法。

懲惡揚善、伸張正義、維護人權,是聯合國及相關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的責任,也是全人類共同的責任,願孩子們的悲劇在人類社會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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