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兩件審判的省思——寫給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

唐恩


【正見網2016年06月22日】

最近一個月來,兩則國際上的法律新聞備受各界關注。這兩件看似不相關的獨立事件,卻給世人指引著同一結論:迫害法輪功,一輩子也逃不掉。

其一為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瑞典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Stockholm District Court)以曾參與一九九四年盧安達種族大屠殺為由,將原籍盧安達的六十一歲瑞典公民貝林金蒂(Claver Berinkindi)判處終生監禁,罪名包括種族滅絕,以及在盧安達進行謀殺、謀殺未遂與綁架等國際法的嚴重罪行。這是瑞典第二度以這起大屠殺的罪行判刑,瑞典法院曾在二零一三年依涉及盧安達種族滅絕案,判處另一名男子終身監禁。

其二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德國西部的德摩得法院將曾在納粹德國黨衛軍(SS)麾下擔任奧斯威辛(Auschwitz)集中營警衛的韓寧(Reinhold Hanning)判處有罪,刑期五年。檢方指韓寧當時負責看管,雖非正犯,仍系奧斯威辛集中營大屠殺的幫助犯。法院宣判時指出,“他(被告)知道奧斯威辛當時的大規模謀殺,毒氣室裡每天都有無辜的人遭殺害”。

這兩則陳年案例被國際媒體廣泛報導的意義在於,首例貝林金蒂雖然隱瞞身份加入瑞典籍,瑞典和盧安達遠隔萬裡又時隔二十二年,兇手還是逃不過正義的審判。次例受矚目的是:二戰結束雖逾七十年,韓寧如今是九十四歲老翁,但他曾以警衛身分於納粹德國占領波蘭期間幫助集中營殺害十七萬人的罪行,依舊無法抹滅。這兩件判決清楚標明,貝林金蒂與韓寧分別是兩宗大規模謀殺的罪犯,是殘忍殺人機器的一環,若沒有與他們一樣的人積極參與,盧安達種族屠殺與奧斯威辛集中營慘案就不會成真。

焦點轉到中國,江澤民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千古冤案,迫害之嚴酷慘烈猶甚於盧安達種族屠殺與奧斯威辛集中營兩案,更值得世人關注。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江澤民與中共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對一億名遵循“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暴的鎮壓。在江氏“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數千萬名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與監獄中,長期遭受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與精神摧殘,更令人髮指的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這種駭人聽聞、天地不容的暴行。十七年來,至少有3925人被迫害致死,數以百萬的人至今失蹤。

邪惡固然猖獗,人間自有正義。以江澤民為首,全中國至少有55157名官員因參與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立案追查,參與迫害者的職稱、姓名與犯罪事實被公告在《追查國際》網站中。《追查國際》表示,無論時日長短、天涯海角,必將徹底追查,繩之以法。

在海外,從二零零二年以來,江澤民及羅幹、周永康、薄熙來、夏德仁、趙致真、黃華華等近六十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多個國家及地區遭到刑事控告其觸犯“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在中國大陸,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已有超過二十萬人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由於網絡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堂堂正正在中國國內“訴江”,一年來將這股懲惡除奸、匡扶正義的呼聲,推向另一波高峰。

善惡有報是宇宙運行的法則,因果報應,如應斯響。那些積極參與迫害的黨羽,惡報已然現前。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諸如薄熙來、周永康、蘇榮、徐才厚、李東生、王立軍、萬慶良等中共高官鋃鐺入獄,也預告了首惡之徒的下場。從四年前的王立軍、薄熙來事件,到中共勞教制度廢除,再到李東生、周永康這些“六一零”頭目的相繼落馬,“善惡終有報”的指向路徑清晰而明確,迫害法輪功者必遭惡報的天理讓歹徒惶恐不安,報應已直逼首惡元兇。

殷鑑不遠。二零零九年,聯合國與柬埔寨共同組建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開庭,紅色高棉統治柬埔寨期間S-21集中營、鍾屋殺人場和一個殺戮場的負責人康克由被控犯有反人類罪、戰爭罪、酷刑和謀殺罪。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駁回了其上訴,並將原判35年的監禁改為無期徒刑。

人類社會的正義,曾經將希特勒法西斯、南斯拉夫的獨裁者、紅色高棉的殺人魔王都押上國際法庭,也同樣可以將中共與江氏集團押上審判台,這一時刻不日即到。

俗話說:樹倒猢猻散,追隨迫害元兇的附和之徒也該深思自己的未來。這些判例足以讓曾受中共蠱惑的人們警醒,為中共賣命就如同為虎作倀者,都沒有好下場,古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了自己仍要承擔苦果,那些短視近利的取巧之輩,給自己留條退路方為正辦。

身為公檢法人員,如果上司命令你參與迫害,“槍口抬高一厘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也是明哲保身的智慧寶典。

柏林圍牆倒塌兩年後的一九九二年二月,一名東德衛兵因為開槍殺死偷越柏林圍牆的青年接受審判。二十七歲的衛兵英格.亨裡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執行上級的命令,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無辜平民的衛兵亨裡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當庭指出:“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槍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尊重生命與維護人權,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普世原則。因為類似的辯護,早在二戰後的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不道德的行為不能以是奉政府的命令為藉口而求得寬恕。

目前在大紀元退黨網站公開表明“三退”(即退出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和少先隊)的人數已經超過二億四千人,越來越多的民眾漸漸覺醒、不再對中共心存幻想,天滅中共是時勢所趨。面對真相日益廣泛傳播,中共即將解體覆亡已經指日可待。對可貴的中國民眾而言,退黨保平安才是明智之舉。

長夜將盡,曙光已現,正義終將彰顯。無論首惡或幫凶,都逃不過人間法律、道德法庭的終極審判。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人員,應該趕快停止迫害,保護法輪功學員,收集其他人的犯罪證據,將功補過,為自己的未來留一條後路,才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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