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古今第一大訴訟

唐金玉

【正見新聞網2009年11月22日】

面對冤屈通過真相的言說、澄清事實來尋求司法公正,可謂“訴訟”。從古至今,即使載入史冊的訴訟案的影響也都是局限在地域、民族、國家範疇之內,很難有所超越。

原本在中國大陸發源的法輪大法以“真善忍”指導人修心向善,從根本上祛除病疾、淨化身心,給人指出一條返本歸真的路,在短短的七年裡,因其神奇功效,大法迅速傳遍神州大地,修者上億,迄今,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一百一十四個國家與地區。法輪大法主要書籍已被翻譯成三十八種語言。很遺憾的是,這麼受到全人類歡迎的高德大法卻在其發源地遭到中共莫須有的迫害至今。這不但是所有法輪功修煉者應該正視的,也應該是全人類應該正視的啊!因此法輪功在全世界範圍內展開了講清真相的活動,也在大陸和全球範圍內展開了對強加的迫害的大訴訟,又因為法輪功修煉人數眾多、洪傳世界,因此法輪功的反迫害訴訟被稱為“超越古今第一大訴訟”一點不為過。

從一九九九年至今,以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為首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大規模的迫害,根據統計,在沒有戰爭的和平環境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三千三百三十多人,而實際數字遠遠不止這個;還有,在中共的勞教所等集中營內被囚禁的法輪功學員大約有十五萬至二十萬。中共甚至把法輪功定為頭號敵人,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六年五月份,中共中央軍委開過六次“處理涉外宗教問題”專門性會議,主要就是針對法輪功。以中共軍隊後勤部為首的軍隊系統層層開動,開始按照軍委主席江澤民的意願活摘器官,達到其“肉體上消滅”的迫害目的,而販賣器官這種一本萬利的買賣又成了一條被江澤民默許而鼓勵的軍隊生財之路。

將法輪功學員作為活摘器官供體的命令直接來自軍委主席,總後勤部則利用軍隊系統和國家資源,將到北京上訪而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和各地被非法拘捕的法輪功學員驗血編號,輸入電腦系統,利用軍車、軍航、專用警備部隊和各地軍事設施和戰備工程作為集中營,統一關押,統一管理,成為國家級的活體器官庫。總後勤部統一分配集中營,分管調度、運輸、交接、警衛和核算,在進行器官移植的過程中,如果器官移植失敗,被移植器官人員的資料和屍體必須在七十二小時內全部銷毀。整體的資料和屍體,甚至是活人焚毀必須經軍事監管人員認可。軍事監管人員有權逮捕,關押,強制處決任何泄露消息的醫生、警察、武警、科研人員等。軍事監管人員由中央軍委授權相關軍事人員或軍事機構執行。

面對如此慘烈的迫害,先來說說國際社會,從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今,海外大法弟子分別在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加拿大、希臘、澳洲、紐西蘭、智利、玻利維亞、荷蘭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起訴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及羅幹等主要幫凶。西班牙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表示,西班牙的法官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控告了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以及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五名中共高層官員,罪名是對法輪功學員犯有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這是法庭首次認定中共官員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罪。法院通知書內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對於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時間回應。屆時,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這也就意味著在國際社會關於對迫害法輪功首惡的訴訟案開始了實質操作階段,西班牙法庭的這次決定亦可謂開創了國際法律界的歷史新篇章。

我們再來說說法輪功十年反迫害來,在大陸捍衛司法公正的艱苦過程。早在二零零零年八月兩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向最高檢察院寄出申訴狀,控訴江澤民、羅幹、曾慶紅非法取締和鎮壓法輪功。被告江澤民、羅幹親自下令逮捕原告。兩名原告於訴狀遞交兩週後在北京被捕,其中北京居民王傑已於二零零一年被迫害致死,香港居民朱柯明,被秘密判刑五年,如今已經被釋放回港。

歷經十年的迫害,不知有多少法輪功修煉者走上法庭,陳述著所蒙受的不白之冤。直到二零零四年底,高智晟律師介入法輪功案件始,大陸的正義律師們開始了為法輪功無罪辯護,他們即使面對高智晟律師被非法酷刑、關押等壓力也不退縮,到今天為法輪功無罪辯護已經成為了潮流,越來越多的律師們勇敢的站出來為法輪功辯護。中共利用奧運在全國範圍大面積抓捕法輪功學員,可是法輪功不但依然是法輪功,而且湧現出大陸的正義律師們在全國範圍大面積走上法庭為法輪功義正言辭的無罪辯護,這在大陸司法界可謂開創了中共建政以來的新氣象。

我們再來看看近期關於法輪功學員反迫害,大陸正義維權律師介入的具體個案:

吉林監獄用酷刑將法輪功學員劉玉和折磨的生命垂危的事件被曝光後,吉林監獄仍然蠻橫的剝奪劉玉和家人的探視權。目前劉玉和家屬已經授權律師,就此事件要求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劉玉和的家屬和律師去吉林監獄。律師需要劉玉和本人的簽字,要求見劉玉和,以便他在委託書上簽字,結果吉林監獄推脫責任,不讓見,也不給簽字。獄政科科長李軼皎仰坐在沙發上,不可一世的樣子,問律師:你是哪個律師事務所的?你有證嗎?你把證拿給我看看!律師給他看了之後,他讓另一個警察“記下來是哪的”。然後他還要看律師身份證。律師說:“我的律師證就代表我的身份證了,身份證在我這裡,我沒有必要給你看。”警察就無語了。警察張猛非常邪惡,居然用手指著律師,帶著惡意問:“你說,你個人認為法輪功是不是×教?”律師慢條斯理的說:“不是我個人認為法輪功是什麼,我只是在接手法輪功的案子過程中,不斷諮詢法院、檢察院,說法輪功是×教是否有法律條文。他們沒有法律條文。”十一月十七日,劉玉和家屬去長春監獄管理局申訴,並向信訪辦反映吉林監獄獄警指使犯人毆打、酷刑迫害劉玉和。信訪辦的一男性人員答應往上邊反映。劉玉和的家人非常擔心劉玉和的情況,決心將劉玉和被迫害一事追究到底。

2009年11月18日,四川米易縣法院對大法弟子龔順會非法庭審,北京市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靜林為龔順會做無罪辯護。開庭後,所謂公訴人朱正福無理打斷大法弟子龔順會的敘述,不准她說話;律師李靜林說話也幾次被打斷,剛說話就被擋住,當律師說,法律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組織,庭長周開群馬上說律師煽動。律師說:在座的,我沒有煽動他們,他們也沒有動。

到十二點,律師都沒怎麼說上話,庭長就說休庭。在休庭期間,相關法庭人員還威脅律師不許替大法弟子說話。下午繼續開庭後,律師將辯護詞讀完,律師認為大法弟子龔順會信仰和傳播法輪功無罪,要求法庭立即釋放。參與非法庭審的法庭人員無話可說,只好藉口說要交給合議庭來處理,然後草草收場。非法庭審期間,惡警周林、李協松、朱召輝等在法院大門外到處轉悠,威脅大法弟子離開,惡警陳友軍拿錄像機在外面到處錄像。

2009年11月10日上午9:30分左右,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法院開庭對王新春、仲麗、劉學剛三名大法學員非法庭審,一直到下午四點多鐘結束。有四名正義律師為學員做了無罪辯護。這次雞西市雞冠區法院拒絕家屬及親朋好友進入法庭,在家屬及親朋的強烈要求下才給了3個人的家屬8張旁聽證。並且說想要旁聽證得到“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專門機構,類似於文化大革命時期的各級中央文革小組)去要,問上哪個“610”去要啊,沒人告訴。從這一點上看雞西雞冠區法院的法庭是“610”說了算?在旁聽席上持有旁聽證的都是“610”及街道辦事處的人,更讓人不解的是“610”領來一個有殘疾的女人,對王新春休庭的5分鐘過程中,“610”派來的人都走了,這個女的也要走,結果下不了樓梯,兩邊的樓梯都下不了,法庭問這個女的怎麼會來,是誰讓她來的,這個婦女說是“610”、街道辦事處讓她來的,她還說:“如果是這件事,她才不來呢”,在法庭的人都大笑,說盡瞎整。

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清晨六點左右,黑龍江牡丹江市寧安市國保大隊、寧安市第一派出黑龍江所,出動多輛警車,警察圍住葛志福家,綁架了寧安市紅城村法輪功學員葛志福及其妻子田君環、母親米欣榮,惡警並非法抄家,搶走一輛半汽車個人財物,同時還搶走葛志福養家餬口維持生活的計程車。只留下其父70多歲,肝硬化十幾年的重病人在家,無人照顧。田君環在被迫害期間遭惡警恐嚇,致使精神失常,嚴重時不吃、不喝、不睡,吃飯得別人餵。七月二十二日,惡警勒索葛志福的妻子田君環、母親米欣榮每人三千元,才放她們回家。數日後又勒索三千元,說是所謂的給田君環做精神檢查。中共警察將人迫害致殘,不賠償反而還勒索,也只有流氓的邪黨惡警才做得出來。

十一月九日上午,葛志福的母親和律師一同到檢察院起訴科,準備複印卷宗,了解情況,為葛志福辯護。科長李繼葛稱:13日上午9時再來,因為此案負責人劉穎到哈爾濱學習,無法取出卷宗。十一月十日,葛母得知確切消息,劉穎沒外出,並於當日下午到檢察院找到了劉穎。劉穎稱:我前幾天出門已把卷宗交出去了。十一月十日下午快五點下班時,律師與葛母又來到檢察院,李繼葛說:因證據不足,卷宗已被退回公安局,二十天後再來吧。十一月十一日上午,葛母一人去公安局詢問此案,國保大隊隊長段木慶海威脅葛母說:律師住在什麼地方?你把律師辭退了,否則還把你們倆人(葛母、葛妻)抓起來。如今,葛志福六十多歲、人單力薄的老母,一邊照顧兩個病人,同時種家裡的幾畝地,還要一邊為兒子的冤案奔波。請外界關注此迫害案件。

遼寧省鳳城市大法弟子徐德琴2009年8月31日在寬甸縣灌水鎮,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在丹東看守所。9月25日,寬甸公安局預審科科長楊春發非法批捕徐德琴,準備對徐德琴非法判刑。徐德琴的家屬聘請北京正義律師張傳利、蘭志學為徐德琴做無罪辯護。11月17日,律師和徐家屬來到寬甸縣法院,辦案人員孟威告知,徐德琴案子還沒到法院,在檢察院了。家屬與律師又來到檢察院,辦案人員謝君說案子被退回公安局,因為材料不足回去補充了。律師便把自己的電話和資料留給檢察院,告訴辦案人員如果案子到檢察院請立即通知律師。律師站在法律角度向檢察院辦案人員申明:憲法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大法無罪……。律師講的有理有據,鏗鏘有力。檢察院人員很受震動。

送走律師後,家屬來到寬甸公安局法制科,詢問徐德琴的案子到哪了,法制科人員說不知道,讓家屬問國保大隊。家屬又來到國保大隊,國保大隊惡警態度粗暴,不回答家屬詢問,並讓家屬出示身份證,被家屬拒絕,惡警站了起來,一邊喊著“不接待”,一邊往外推家屬,很是囂張。無奈家屬找到公安局預審科,才知道現在案子落在預審科,由楊春發主管,但楊春發不在,聽說去政法委了。家屬趕忙給楊春發打電話,詢問案情,可楊一口否認,說“不知道”。在使用法律、律師介入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在寬甸縣和鳳城市還是第一次。

中共自四九年霸占大陸後至今,人們歷經種種殘酷的運動,除了被鬥爭,被平反,被代表等等以外,從來都沒有享受過司法公正,因此國人最不習慣的就是遇到麻煩後,請律師介入,即使被冤屈,除去上訪被打壓以外,很少想起請律師來,在潛意識中可能已經形成了如果沒權沒勢即使訴訟又如何呢?

面對謊言洗腦、暴力打壓,其實人們最需要的就是堅持真理的勇氣與行動。法輪功歷經迫害依然如故的精神打動了所有有正義感的人的心,因此法輪功越來越受到世人的支持和尊重,相反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卻越來越受到世人的譴責,甚至面對著即將來臨的最終審判,也就是說那些作惡者再不醒悟,機會真的不多了。人生在世,最遺憾的就是一錯再錯乃至徹底迷失,真相就在眼前,棄惡從善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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