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0年02月24日】
新紀元電台聘請的律師阿裡在新聞發布會上(新紀元電台提供)
與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有長期合作關係,位於印尼巴淡島的新紀元電台(Era Baru),在兩年多的重重壓力下,目前面臨停播的困境。
本月15號電台收到的來自當地頻道監督委員會要求停播的書面警告。22號,印尼新紀元電台在巴淡島召開新聞發布會。
據希望之聲報導,電台負責人雷蒙在新聞發布會表示,電台目前正在就電台執照問題向最高法院上訴,法院仍在審理階段,而一週前收到的停播要求是不符合印尼法律的。
電台聘請的律師阿裡亦表示,電台在之前的法律訴訟中敗訴的兩個理由都不能成立。一是節目內容不符合規定,而對方沒有明確說明怎麼不符合規定。二是節目語言比例超過規定,事實上並沒有關於這方面明確的規定,只是在找藉口來推翻電台的申請。可見是政治因素的判決,而非基於法律的判決。
新紀元電台聘請的律師阿裡在新聞發布會上(新紀元電台提供)
據悉,2005年3月1日,新紀元(Era Baru)調頻廣播電台開始全面廣播,頻率是FM 106.5。那時,新時代調頻電台接受印尼廣播委員會的可行性建議(臨時執照),主要面向華人聽眾,節目包括音樂、娛樂、新聞、文化、商業等資訊,語種有印尼語和中文普通話兩種。電台的廣播覆蓋了印尼巴淡島、民丹島、吉裡汶、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柔佛地區等。
兩年多前,中共駐印尼使館致函印尼當局機構,在公函中要求關閉新紀元電台,理由是認為電台的宣傳對中共政府不利。新紀元電台隨後立即聯合新聞法律援助中心和獨立記者聯盟前往印尼廣播委員會介紹情況,抗議來自中共使館的指控。印尼新聞委員會曾就此事表示強烈反對外國(中共)干涉印尼新聞自由。
不過,2007年12月初,新時代電台獲知其未能獲得國家廣播委員會和國家通訊部發出的獨立廣播執照,儘管新時代電台的各方麵條件都超過獲得營業執照的5家電台。
2008 年3月和7月,隸屬印尼國家通信和信息部巴淡島的頻率監測中心先後兩次向新時代電台致函,要求其停止廣播。 2008年10月23日,新紀元電台委任新聞法律援助中心向印尼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但是,2009年4月14日,法官下判新時代電台敗訴,並聲稱“不考慮使館干涉因素”。此後,新時代電台決定向省行政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於10月份進而向印尼最高法院上訴。
目前,此事件已引起各界的廣泛關注。本月初,五位歐洲議員曾聯名致信印尼總統促新聞自由。能否守住這個電台成了衡量能否捍衛新聞自由的一個標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