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2月05日】
近來,與同修交流中,談到一個問題:看到其他同修有執著後,給他指出幾次後發現他接受不了,還導致彼此不愉快。今後還繼續給他指出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首先,我們給對方指出他的執著的基點是很重要的。是真心為對方好呢,還是自己對於對方帶著執著的言行覺得看不慣、無法接受。雖然看到他有執著,但能從體諒及包容的角度去理解他的痛苦及他的心態嗎?如果是真正善意的,我們的心就不會被別人的執著帶動,不會有任何諸如反感、厭惡等情緒。如若不然,其實就是在用自己的觀念去看待對方,雖然這時自己覺得看對方的執著很準,他就是如何如何的。自己覺得分析得很客觀,且很多時候看到的是很明顯的執著,但這時指出往往是無效的,關鍵是自己沒有真正慈悲的心態,就無法觸動別人的心。我發現一個生命對其他生命對於他是否是真正的純善是能感受得到的,因為我們的心帶出的各種想法都是物質,別人就能覺察到。不論表現得如何善,但如果心中有觀念及雜質,說的話就帶著不純的信息,從而會被高層法理制約,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在我自己的修煉中,我發現很多時候,我能被周圍大法弟子的純淨言行所感染及感動,在不知不覺中去掉了很多自己的執著。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想改變別人的執著最好的辦法是純淨自己,一個純淨的心本身能淨化周圍一切不正的因素,從而達到「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的效果。
其次,我們給對方指出執著的方式很重要,通常我的做法是因人而異,針對不同人採取不同的能使他接受的方式。比如我認識兩個老年大法弟子,在接觸中發現她們各有一些很明顯的執著,但自己卻長期不覺得。和她們接觸時間長了,我對她們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發現其中一個阿姨雖然有很多執著,但有一個很明顯的優點,就是對於別人給她指出執著,不但不反感,倒非常喜歡接納。而另外一個則對別人給她說的任何意見都無法聽進去,屬於自視甚高、自我感覺非常好的人。於是針對前者,我就直截了當地指出,她還很感謝我。對於後者,從對她的了解我知道直接說會觸傷她的自我意識,起不到作用。就常在與她聊天中談到我自己的執著時,在談法理的認識上把我希望她能認識到的問題都講出來。因為是在說我自己,所以她沒什麼反感,漸漸再和她談話時發現她變得能找自己了,而從前她最大的問題是從不向內找。這樣經過幾次之後,發現我希望她能認識到的問題,她自己也基本上都意識到了,時常說起自己的不足。我覺得很高興,因為與她的交流起到了應有的效果。
再者,我們指出別人的執著應該報著「做而不求」的心態。不要指望一和對方說,對方馬上能認識到他的執著,對我們報以感激。有時對方常常會認識不到自己的問題,也許還會回報給我們不良的態度。但如果是真正為了對方好,我們就不會計較他對我們是什麼態度的。因為我們指出是為了幫他認識到他的問題,雖然他一時接受不了,但也許會對他的心略有觸動,下次別人再指出時他就能明白了。所以當時看到效果不好,也不要就此認為我們的所為沒什麼用,也許效果會在將來表現出來。
我自己從前在常人中形成了一種很強的保護自己、不願得罪人的心態。所以在以前很少指出同修的不足,覺得恐怕會得罪人。所以前幾個月當遇到有同修在我面前大談其他同修的不是,甚至明知她說的不對,我都提不起勇氣來給她指出。每次都想讓她向內找,但話就是出不了口,到嘴邊就變成了附和她的話了。也許為了去我的心,最近就總遇到不同的同修在我面前論其他人不是的事。我後來悟到我再順著她們其實是在害她們,在加強她們那顆憤憤不平的心。於是,現在再遇到這類事,我就會在對對方表示理解和耐心之後,按照法理上的話委婉地指出對方的不足。因為很注意方式,所以效果還不錯。其實這樣做時,我覺得我自己那顆很強的保護自己、不願介入矛盾的私心也漸漸去掉了。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別人的執著被我看到了,說明我有需要向內找、有需要提高的地方,是否自己有同樣的執著,也許只是表現方式不同而已?這是大法弟子遇事首先向內找的原則。
以上為個人所見,不妥處請指正。
(英文版:http://pureinsight.org/pi/articles/2003/2/24/1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