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家台灣疾呼 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唐恩

【正見新聞網2013年03月05日】

《國家掠奪器官》(State Organs)一書去年問世以來,國際社會聚焦中共活摘器官罪行,多國醫學界也發起大規模連署制止迫害。二零一三年二月底,台灣醫界與衛生署舉辦國際研討會,邀請該書作者群參加,包括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加拿大赫爾辛基觀察組共同主席暨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美國醫師反對強摘器官組織(Doctor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簡稱DAFOH)醫務主任徐建超醫師、馬來西亞醫師加扎利.阿邁德(Ghazali Ahmad)與以色列醫師雅各.拉維(Jacob lavee)等人。專家們蒞台演講一星期,協助推動台灣相關立法,其間台北市律師公會通過了國際上首份律師界反對中共活摘器官的聲明書。

專家國會作證 立法委員支持管制境外器官移植

二月二十七日,五位專家共同前往立法院作證,向與會的立法委員說明中國器官不法來源問題,以及如何調查出中共活摘器官,並分享順應國際潮流的國家立法經驗。出席的立委田秋堇、尤美女、林世嘉皆表示,將順應國際趨勢,推動修法,擴大器官捐贈,防止民眾到境外移植非法器官,衛生署企畫處長石崇良也應邀出席。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及死刑犯、良心犯器官,並進行器官買賣牟取不法暴利,嚴重違反醫學倫理及國際人權公約,受到聯合國、美國國會、歐洲議會高度關切。台灣有高達88%境外移植病患都是前往中國大陸換器官,衛生署企劃處長石崇良說:“聽聽其它進步的國家怎麼做,再跟隨全世界的共識之下,我們來修這個法律。”

立委們對推動修法態度積極,希望儘速完善法律,保障人權。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健保領取抗排斥藥物都要填具哪個醫院移植,不能讓在國外移植器官形同毫無管制,都應該要登錄在國外哪個醫師做移植手術。如果健保制度對此不聞不問,形同所有支付健保費的人都變成共犯。我們也要阻絕台灣醫生做器官仲介,未來修法都要有刑責的問題,不能繼續因為他們使醫界蒙羞。

台聯立委林世嘉則表示將在本會期提出修法,保障台灣病人權益,同時避免台灣人成為中共活摘器官共犯。

台北市律師公會聲明書:反對中共活摘器官

當天,全台灣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市律師公會”邀請五位專家蒞會說明各國紛紛立法遏止境外器官移植旅遊,以及國際社會反對中共活摘器官的現況;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並在會中率先宣讀經過理監事會通過的公開聲明,表態反對中共活摘器官,此項聲明是法律界的人權義舉,也是舉世創舉。

台北市律師公反對中共活摘器官的聲明書呼籲中國政府,釋放因政治、宗教信仰而被關押的良心犯。並呼籲台灣及各國政府立法訂罰則,禁止仲介病人赴器官來源不明地移植。台北市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說:“我們非常不希望看到,台灣民眾前往大陸地區去接受器官移植,反而成為中國政府強摘人體器官的幫凶。”會場上多位資深律師專注聆聽專家建言,前律師公會理事長、立法委員尤美女與黃文玲也出席關切。

台聯黨立委黃文玲說,中共從人體強摘器官,並沒有經過任何人的同意,事實上是非常野蠻的行為,從國際醫學倫理觀念應正視這樣的問題,台灣讓需要移植的人到中國去非法移植,這樣的行為應該要禁止。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強摘器官盜賣事件,大家耳聞很久;以色列都針對強摘器官非法移植立法規範,到底大陸移植的器官從哪裡來,為何幾天去中國就能拿到器官,我們應該利用此次國際專家訪台的機會,促進我們關注哪些法律應該修改。

(圖一)“國人赴境外器官移植之醫療安全與國際立法趨勢”研討會二月二十八日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由多位海內外專家進行座談。

二月二十八日,專家們參加了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的“境外器官移植之醫療安全及國際立法趨勢”研討會,衛生署在研討會上宣布,這會期要進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相關修法,從事器官仲介與轉介人士,將面臨刑責,降低病人接受來源不明器官的情形。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仲介器官移植者,將課以刑責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將在立法院修法,最快七、八月份公告上路。修法後未來不管是醫師、醫事人員或旅遊業等,若從事仲介器官移植者,經司法檢調機關調查屬實,將罰鍰二十萬到一百萬元,並將訂定刑責。

加拿大赫爾辛基觀察組共同主席暨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呼籲,台灣政府及國會應立法或修法禁止成為跨國界、強摘器官罪行共犯及使用死刑犯器官。

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表示,七年來,中共在飽受譴責下,端出禁止器官買賣法條,卻加大掩蓋器官來源,麥塔斯直言,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其實不減反增。麥塔斯呼籲,台灣政府及國會應立法或修法禁止成為跨國界、強摘器官罪行共犯及使用死刑犯器官。

加拿大前亞太事務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

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說,在中國的勞教所有一半關押的都是法輪功學員,他們每天必須工作十六小時沒有錢、也沒有食物,必須製造中國出口的產品包括服飾、聖誕節商品等,企業界必須正視他們在中國違反人權的罪行。他希望全世界醫師和律師共同努力,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

台灣三千名醫師連署,反對中共活摘器官

二零一二年年底,台灣有三千名醫師出面連署,反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與良心犯器官,法輪功人權律師朱婉琪表示,台灣應參照國際立法趨勢,儘快訂定相關法律。

紐約詹姆斯彼得VA醫學中心腎科醫師徐建超

美國醫生反對強制摘器官組織醫務主任、紐約西奈山醫學院助理教授徐建超醫師表示,器官移植能挽救人的生命,但被用來牟取暴利甚至成為殺人工具,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應該教育 民眾不要做這種事,如果民眾不參與,非法器官移植就不會發生。至於在中國大陸,大部分器官來自法輪功學員,如果社會、醫界、法界一起阻止這種迫害,停止人權的侵犯,就能解決相關問題。徐建超認為,中共現在用更隱蔽的方式進行活摘牟利,這次除了幫助台灣推立法,更需要全球共同關注。

馬來西亞國家腎臟登錄諮詢委員會主席暨研究員腎臟協會主席加扎利・阿邁德

馬來西亞國家腎臟登錄諮詢委員會主席暨研究腎臟協會主席加扎利・阿邁德(Ghazali Ahmad)表示,雖然馬來西亞人到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已從2004年約140人減到2011年約40人,但2013年他的病人中仍有人願意花馬幣35萬元,到北京進行非法腎臟移植。阿邁德指出,只有加強教育宣導、發掘潛在器官捐贈者、發展器官自給自足以及立法,才能有效遏止不法境外器官移植。

以色列Sheba醫療中心心臟移植部主任雅各・拉維(Jacob Lavee)

以色列希巴醫療中心心臟移植部主任雅各・拉維(Jacob Lavee),是以色列二零零八年三月通過《器官移植法》的推動者之一,這位前以色列器官移植協會會長表示,多年前他的病人打算到中國換心,保險公司告訴他,等三個星期就可以換心,結果病人到中國真的如期完成手術。拉維震驚之餘開始研究中國移植器官狀況,結果發現中國器官來自犯人、良心犯甚至是法輪功學員。針對不法及不道德器官移植,拉維開始在以色列努力推動相關法案,包括:禁止器官交易、仲介,限制境外活體器官移植、限制屍體器官出入境,國家及保險公司不再補貼任何牽涉器官買賣及非法取得器官的境外移植等。

這項研討會反應熱烈,報名人數近兩百人,以醫師、護理人士居多,包括台灣器捐中心董事李明哲等醫師,也從醫學倫理與器官捐贈予勸募的角度出發,響應國際專家們的倡議。

翌日台灣四大報都予以刊登討論,強調衛生署已在會上透露,最快七月份將施行境外器官買賣仲介判刑處罰。此外,中央廣播電台、TAIPEITIMES也聚焦討論連日來《國家掠奪器官》作者群在台灣的演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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