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之行(三):做一個誠實的商人



【正見網2003年06月22日】

我在電子城做生意時,按著真善忍去做,不說謊話不騙人,不掙那些不義之財,那些批貨的人,要我多寫錢數,以少報多,好中飽私囊。我寧願不掙這個錢,所以不配合,生意也就做不成。但有時利益之心放不下,讓我剜心透骨的難受。由於離我們這電子城不遠又新建兩個電子市場,所以生意大不如前。以前我每天都掙一百多元,可是現在掙得越來越少,最後只能維持費用,我的心越來越放不下,我們煉功點有一個黃姓同修,是廣東人到我們這來做生意,跟過師父兩次班,經常來和我切磋,通過學法交流,漸漸把這顆利益之心放淡。

有一個人來給單位批發產品,看好電子表日曆,要我多寫錢數,還要從我這裡買幾樣東西,是給自己買的,也加到日曆表的公帳裡去。我不同意,他走了不一會又回來了,和我商量讓我賣他,可是他想讓我多寫錢數,我仍然不賣,就介紹他到一家大電子城去買。左右攤位的鄰居說:太可惜了,你把東西給我們,讓我們賣他吧!我說這與我賣有何區別,可是沒過多長時間,那個人又回來了,說沒有找到我賣的產品,和我說不讓你多寫錢數了,希望產品能降兩元錢。我說只要你不占單位的錢,我少掙點也行就成交了,並且告訴他這樣做也是為你好,他聽不進去我說的話,不高興地走了,真是忠言逆耳啊!

我們電子城學大法的人很多,有人買我們的產品,要求多寫錢數吃回扣,我們幾個攤位都不賣給這些人。為單位買東西他們從中貪污很多錢,是各單位的蛀蟲,就是這種不正之風把各單位都吃黃了,工人失去工作。我們用這種不合作的方式能制止他們的不良行為,是為了百姓的利益,也好讓他們少做損德的事。我和同行間以前為了搶生意,有時發生爭執,學了大法後我們相處得很好,他們都說我改變了。這一切都是大法的力量,使人道德回升,身心受益無窮。

有一天我剛到電子城,一位大姐問我昨天晚上看電視了嗎?我說沒有,她說昨天晚上在電視上看到你師父了,為發大洪水,抗洪捐了6萬元人民幣,我說你看錯了吧!大姐說:沒有你師父個高,還是美國華僑,我說對呀!師父是在美國,大姐又說今天下午3點多電視回放,於是下午回家看電視,果然有個美國華僑叫李洪志的。但是那個李洪志帶著眼鏡,長相和我師父完全不一樣,師父眼睛很好,不帶眼鏡的。

從這件事我了解到新聞媒體的影響力太大了,很容易誤導不知情的民眾,而身為大法弟子,有護師護法的責任,要向常人澄清事實,雖然那是做善事的正面報導,但卻也會讓人誤解師父很富有,是不是跟一般氣功師一樣在賺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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