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4年07月31日】
7月30日上午,由199名國會議員共同簽署的281號決議案在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完成最後審議。這項決議案於2013年6月27日發起,最初發起人為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主席、佛羅裡達州共和黨眾議員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和前新澤西州民主黨眾議員安德魯斯(Robert Andrews)。
281號決議案發起人、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主席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
決議案明確提出:“要求中共政府馬上停止從所有的囚犯、特別是從法輪功良心犯和其他宗教信仰及少數族裔人士身上強摘器官;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的器官移植執業(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發起的已持續15年的對法輪功精神修煉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艾德‧羅伊斯(Ed Royce)
聯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艾德‧羅伊斯(Ed Royce) 在審議結束後接受採訪時表示,希望這項議案能達到至少兩個目的:“一個是要求中國停止活摘器官。雖然多數中國人甚至不知道這件事,但我們一直都在持續關注並給政府壓力。另一個目的是,美國醫生要讓移植器官的病人充分了解此事,來自中國的器官很大可能是從監獄裡面強摘來的。”
281號決議案的發起人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說:“現在281號決議案獲得了外交事務委員會的一致支持,我們希望9月份能在眾議院獲得最終通過。法輪功學員是個非常和平的群體,但卻因信仰而遭受迫害,甚至被以極其殘忍的方式強摘器官。這項議案是向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其他受迫害的宗教信仰人士表達強有力的支持。很多人並不十分了解活摘器官的罪行,我希望這項決議案能引起更多人的關注。”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聯合主席克裡斯托夫‧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
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非洲、全球健康和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聯合主席克裡斯托夫‧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在2013年8月成為281號決議案的共同簽署人之一。他引用一位中國警察在國外證實了中國監獄把被關押者排成隊,按照買方的需求肆意殺戮、強摘器官並高價售出,而法輪功學員成為主要的器官來源。
活摘器官罪行曝光 江澤民、周永康等被起訴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已有上百萬法輪功學員因迫害失去生命,數萬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活摘。全球上億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15年的講真相,使江澤民、周永康等的滔天大罪已大白於天下。中共的罪惡遭到全球的譴責與唾棄,呼籲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
2014年7月9日,歐洲委員會部長理事會(the Council of Europe's Committee of Ministers)頒布新公約立法禁止人體器官販賣,呼籲所有國家都來簽署公約,要求各國政府立法將非法摘除人體器官定為刑事犯罪,以便更有效的起訴販賣器官者,切實地對販賣人體器官的行為定罪並依法懲罰罪犯。公約將很快開放給歐洲及全球各國簽署。
2014年2月26日,美國伊利諾州眾議院在年度全體大會上,全票通過了HR0730號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一項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體摘除器官;並呼籲中共“立即釋放”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所有良心犯。據悉,這項議案震驚中共高層;現任高層為留後路,8天後通報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落馬;通告中罕見強調其跟迫害法輪功團體有關的三個隱秘頭銜。
目前,包括聯合國,美國、澳洲、歐洲、以色列、加拿大、台灣等國家與地區,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全球有近150萬人聯署簽名,要求制止中共活摘器官。同時,全球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酷刑罪及群體滅絕罪,在30多個國家及地區起訴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薄熙來等50多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
活摘器官——“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2006年3月9日,曾經是新聞記者的知情人皮特(化名)先生向海外媒體透露瀋陽蘇家屯地區有一個秘密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這些法輪功學員的內臟器官在人還活著的情況下被割除,販賣,然後他們的活體被焚燒掉。
一個星期後,另一位女證人——瀋陽蘇家屯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前工作人員安妮(化名),作證該醫院曾關押約6千法輪功學員,這些人中已有四分之三被活體摘取器官。安妮的前夫就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眼角膜的主刀大夫。
之後,第三位證人----中共知情老軍醫的指證,不但肯定了活體器官集中營的存在,而且指證這樣的集中營在全國多達36處。
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中,“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下簡稱“追查國際”)的調查員和一些媒體記者以患者的身份給國內一些相關醫院打電話,電話錄音表明至少在河南、山東、上海、廣州、北京、天津、遼寧、湖北,都有醫院工作人員或直接參與移植的醫生向調查員表示,可以提供法輪功學員的活體器官。
2006年7月6日,加拿大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及加拿大前國會外交和人權委員會會長、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發表了第一份《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調查報告》,結論是從2000年開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一直發生,而且遍及全中國。
麥塔斯當時說:“指控的內容和我們的發現是駭人聽聞的。對我們來說,這是一個我們在這個星球上還沒見過的邪惡。”
喬高說,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法輪功學員的重要器官,包括腎臟、肝臟、眼角膜和心臟,被盜取並高價出售,賣給需要移植器官的外國人。
周永康和薄熙來一樣,都是依靠積極執行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政策而獲得升遷,也都是大陸政法、軍隊、地方聯合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販賣器官牟取暴利的主要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