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教所被折磨致殘 河北付偉平控告元兇

【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16日】

河北省秦皇島市付偉平女士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綁架,後被送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在那裡,她從一個健康人被電棍酷刑折磨致殘。現在,付偉平女士控告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兇江澤民。

付偉平女士說:“1999年1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患有直腸炎、便膿、便血,多方求治都沒治好。單位改制後休病假只發五十元,病痛的折磨和生活的壓力使我苦不堪言。煉功後很快身體痊癒,從此以後,我時刻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單位裡兢兢業業工作、售票時收著假幣立即撕毀,自己拿錢補上。撿到金項鍊墜主動交給站長,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

付偉平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事實:我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勞教(期限二年)。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一次被非法抄家。

第一次被非法拘留

1999年10月,我去北京信訪辦上訪,信訪辦連一句話都不讓說。我到信訪辦門口後,一提是為法輪功上訪,就被扣上“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被遣送回當地拘留,非法關押在秦皇島市第一拘留所,在拘留所內被強制每天坐板。

有一次我動了一下,一個惡警上來就踢我一腳,後因拘留所裡非法拘捕很多法輪功學員,監室全滿,我被轉到秦皇島市撫寧縣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強行扣壓225元生活費,而且每天吃不飽。

從看守所出來後,單位繼續不讓我上班,並以放棄信仰作為我上班的條件,逼我寫“保證書”。

第二次被非法拘留

1999年12月25日,我去同事家看同事,她丈夫剛去世,回家後,當晚11點多,公安局二處幾個惡警強行從家中將我綁架走,並以“串聯”的罪名逼我寫“保證書”,我不寫就又一次非法將我送秦皇島市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一個月。

在拘留所裡每天長時間逼坐板,利用吸毒犯人方某隨意辱罵、毆打我們,方某還肆意揮霍煉功人的錢財和物品。回到家後上級領導秦皇島市交通局書記丁繼宗、副書記李淑婷、宣傳科長寧桂蘭和長途客運公司領導、汽車站站長陳永強,共三級領導仍不允許我上班,從經濟上逼迫我。我一家四口,倆個孩子上學,愛人每月工資396元,(有證據)五個多月了不讓我工作,造成經濟上十分困難,可是單位領導卻說:“不讓你上班,沒有吃的看你們還煉啥,想上就必須寫保證。”

在2000年4月的一天(我上班僅一個月),我正在出車賣票的路上隨車行駛,突然副站長郭貴元、張俊開車追來,將車攔住,隨後將我強行綁架到秦皇島市開發區倪莊洗腦班,封閉洗腦一個月,在洗腦班一個月裡,每天強行正步訓練,睡在潮濕、陰冷的大車店裡,晚上睡覺不允許我們關門,每個人強逼交450元生活費,不交強行在工資裡扣除。我上班僅一個月辛辛苦苦買票,最後工資只剩23.26元。

第三次被非法拘留

2000年7月5日,我再次進京上訪,信訪辦不接待,我去天安門,可是哪裡有我們說話的地方,天安門廣場警察對我們這些個手無寸鐵、只想說句真話的好人,拳打腳踢,我被非法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

幾個小時後汽車站副站長趙立文和派出所所長李國忠、司機孫福生在秦皇島市駐京辦警察(王某)帶領下,強行將我拖上汽車,汽車站站長陳永強等人事先串通公安局二處,在沒見到我本人的情況下辦理了拘留,直接將我送到秦皇島市第二拘留所。面對這一切我開始絕食反迫害,惡警們強行給我插鼻管灌食。

被非法勞教

八天後,2000年7月13日(註:勞教書上日期是2000年7月6日,是從非法拘留日期開始算)秦皇島市公安局二處,強行非法將我送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第一勞教所勞教(公安局二處直接參與迫害我的有處長張某某、周某某等人),第二拘留所在我絕食沒吃過一口飯的情況下,又逼迫勒索家人450元伙食費和插管灌食錢。

在2000年7月13日至2001年6月14日11個月的時間裡,我遭受了人間最殘酷的折磨。

強迫我在菜園裡種菜,被逼著在生產釣魚環車間乾沒有安全保障的活,雙手被機器裡噴射出滾燙的漿水嚴重燙傷,一個多月雙手什麼也幹不了。但勞教所根本不管,全靠同室的功友照顧我,現右手大拇指變形,雙手留有燙傷的疤。

電棍酷刑折磨致殘

我在勞教所遭受了多種酷刑折磨,電棍長時間電擊,冬天綁著雙手吊在樹上凍著,晚上綁在庫房窗戶護欄上,在陰冷的牆根下罰站,被關小號,監室內高音喇叭從早晨6點到晚上10點不停地放大音量折磨人。

2001年1月16日,勞教所在接上級指令後,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一步殘酷迫害。下午,勞教所所長許德山、副所長阮大國等頭子帶領勞教所全體男女警察,並向荷花坑勞教所借10名男警察,開始對法輪功全體學員拳打腳踢,用手銬銬,惡警們強行將我拖進操場飛綁在樹上,一直吊到晚上10點多,那天外邊天氣很冷。

2001年1月19日,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加殘忍了,早晨六點在逼迫我們出操走正步時,看到郝建玲(女,河北省撫寧縣深河鄉義卜寨村)被懸空飛吊在樹上凍著折磨,我說了句公道話。女惡警魏群、李昊一等擰我胳膊、按腦袋、捂我嘴,隨後男惡警王學禮(男勞教所供應處處長)帶領二十幾名男女惡警強行將我綁在操場的鐵柱子上。王學禮命令惡警:“拿電棍去!”很快惡警拿來了早已準備好的高壓電棍,王學禮手持高壓電棍兇狠電擊我的臉和嘴,狠毒到電棍不離開臉和嘴連續電擊,又電擊我手指,就這樣連續用電棍折磨我一陣子後,還不罷休,王學禮又讓倆個男惡警將我拖進會議室,強行逼迫我下跪,此時王學禮完全喪失人性,滿嘴污言穢語,聲音充滿兇狠、殘暴,手持電棍電擊我頭部、後腦勺、中樞神經、後脖頸子,狠毒的不離開我腦袋持續電擊,我始終是咬牙忍受著,直到又拖進一人徐支蘭(女,河北省寬城縣人),才對旁邊惡警說:“把她拖出去”,又強行罰我在牆根站著。兩次連續電擊我至少30分鐘以上。直接參與電棍折磨我的惡警有:王學禮、王建忠、張建忠等人。

遭電棍電擊折磨三個小時後,我的臉全部腫起來了,臉的肉已被電擊爛,滿臉全是水泡,嘴腫的撅起很高不能進食,眼睛腫得只剩一條縫,滿頭都是水泡,後脖頸子也全是水泡,晚上根本不能躺下。以後的日子裡我痛苦不堪,真是生不如死的被折磨著,半個月後我雙腳腳趾開始疼痛,針扎一樣的疼,每分每秒都疼,小便也失禁,肚子憋得脹痛,解一次小便全身都是汗,不能行走,雙腳神經痛得我晚上不能入睡,整整六個月晚上我都是這樣。實在睏極了,我就讓看管我們的犯人弄一盆冰冷的涼水,將雙腳放進去,瞬間雙腳麻木,就這樣睡一會,等腳緩過來了,就又疼醒了。

勞教所封鎖消息,母親營救歷艱辛

對於我的情況勞教所不但不管,而且封鎖消息,不許我對別人講電棍折磨我的事,不許我與家人接見、通信,我要求過多次去醫院檢查,勞教所不允許,最後將我關在一個小屋(小號)與其他人隔離,後來又將母玉茹和我關在一起。母玉茹當時被迫害得患心臟病、血壓高。醫院檢查結果肺部有塊黑影,是傳染性肺結核,惡警們看到檢查結果沒一個人敢接觸他,卻將我倆安排在一個小號,一張床上,倆人一個被迫害致殘,一個得了傳染性疾病。可見其用心多麼險惡、陰毒。

就在那個邪惡的環境中,我倆相互照顧著,互相關心著走過了那段殘酷迫害的日日夜夜。

對於我倆的情況勞教所非常清楚,卻不聞不問,更是不給醫治,以致造成我雙腳痛發展到雙腿痛。直到四月份,我家人接到匿名電話後,母親深感不安,再次去勞教所看我,勞教所不讓我母親接見我,母親不走,才讓母親見我一面。我被勞教犯人扶著一點一點向大門口走。母親遠遠的望著,沒有認出我,到了跟前才認出是我,看著滿頭白髮一瘸一瘸不能行走的我,母親哇的一聲大哭,我趕緊告訴母親用電棍殘酷折磨我的事。惡警嚴宏麗立即讓犯人帶我走。從此母親開始了艱難的營救我。

母親在勞教所招待所共住了二十多天,天天找勞教所要求放人,找所長許德山、副所長阮大國,他們百般刁難,母親告訴他們說:“你們不放人,我死也不走,我用我60多歲的命換她四十多歲的命,也得讓她出來。”因母親深知救不出來我,我就讓他們折磨死了。

這期間,60多歲的母親犯過心臟病,昏過去了,勞教所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放我出來。這時的我早已被折磨得不能行走,臥床不起,身體虛弱,出來時是一個女勞教犯人背著我出來的。勞教所惡警曾指著我說:“你還有一口氣呢!“

11個月的非人折磨使我骨瘦如柴,不成人樣,滿頭白髮,看到我的人都痛心地說:“好好一個人咋給折磨成這樣。”

再被騷擾,外加經濟迫害

我在單位集資分紅的錢被站長陳永強等人強行扣壓(有證據),交通局副書記李淑婷、客運公司書記付三權、劉淑霞、汽車站站長陳永強等人無數次上門騷擾,秦皇島市公安局一處處長徐迎賓帶唐山開平勞教所副所長阮大國等人(阮大國共計帶人兩次上門騷擾)上門逼迫寫“轉化書”。秦皇島市“610”辦公室趙小苓帶領被逼轉化後的幾個人上門逼迫寫“轉化書”。派出所、街道都上門騷擾過,我家電話被監聽,住宅被監視,從上至下他們恐嚇威脅我家人逼我轉化,說“不轉化還送回勞教所”。不允許我對外人講我在勞教所被電棍致殘的事實,親人找律師諮詢,秦皇島市政法委書記周衛東和秦皇島市交通局書記丁繼宗馬上說:“傅偉平還要討個說法,不行送回勞教所。”2002年過年,汽車站站長(陳永強)等人在上級壓力下讓單位工人從初一至十五輪流上我家監視,當時被逼值班的有安淑芹、許振霞、王平、李秀英、安淑榮、李樹娟等人。

“兩會”期間不允許我愛人上班,逼迫在家看著我,交通局書記丁繼宗威脅我丈夫讓他下崗(丈夫所在單位是交通局的下屬單位)。攪擾的我一家沒有一天安寧的日子,給我的親人造成精神上痛苦和壓力,讓他們承受著不該承受的苦難。

我拄著雙拐一次次找單位要非法扣押我的集資分紅錢和我的生活費,單位領導百般刁難,並派汽車站派出所的張繼忠等人威脅我,張繼忠當時滿嘴污言穢語(此人因違法亂紀已被開除公職)(每次找單位有證據)。

2002年長途客運公司45歲以上工人內退,給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讓回家,我被折磨致殘後單位不給發工資,我母親找客運公司領導要求內退。首先長途客運公司辦公室主任李旭東先逼我媽寫申請書(有證據),他自己又親自執筆寫保證書,逼迫我媽照抄(有證據)。而後長途客運公司總經理石守嶺親自強逼我媽在放棄信仰的“協議”上簽字,才給辦內退(有證據)。

勞教所至今非法扣壓我母親自費給我檢查的診斷書,做肌電圖檢查的報告結果、收據。肌電圖檢查報告上的結果是“雙下肢周圍神經原性損害”。檢查過程中勞教所惡警欺騙大夫說“別聽她說的話,他精神有毛病。”還讓大夫在我檢查報告上出具假報告,大夫嚴肅的說:“我是大夫,不能不講醫德。”(這次上醫院是我母親得知我被折磨致殘後,要求勞教所釋放我,勞教所百般刁難,在我母親強烈要求下,才不得不讓我到河北省唐山市工人醫院檢查,讓大夫出假報告,目的是不放我回家。檢查結果出來後,我母親在勞教所未到達唐山工人醫院的情況下,搶先一步先查看了檢查結果,大夫很同情,讓我母親趕緊拿去複印了一份(有證據)。現在我的報告單是複印件,原報告單和病例勞教所至今扣壓。

2004年11月17日早7:20左右,秦皇島市建設路派出所所長果立新帶領、警察趙軍、馮某(女)、張某等在樓道蹲坑,在我丈夫上班開門之際,非法闖入家中,強行搬走孩子的電腦(有證據),綁架我到派出所,威脅說“不去,抬也得把你抬去”。最後將我綁架到派出所,並在家中抄走了別人存放的八本《轉法輪》書(有證據)。

時至今日,2015年5月秦皇島龍騰長客運輸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等人,在秦皇島市交通局的指使下拿一份帶有機密兩字的“轉化書”找我讓我填寫,我已退休六年,與工作單位沒有任何關係,可是他們在上級指示下還在繼續迫害我。

2015年5月,秦皇島市建設路派出所所長果立新和趙軍,建設路辦事處和文明裡社區主任張曉麗還在刁難我。

江澤民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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