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抄家 八次關押 甘肅天水李會明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6年01月03日】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居民李會明,今年四十五歲。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李會明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明白了人生的真諦和宇宙的真理,嚴格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脾氣和性格發生了很大變化,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不再爭名奪利,不再斤斤計較,家庭和睦,一家人沐浴在佛光普照下,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滅絕人性的迫害以來,李會明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受到殘酷的迫害:四次遭警察抄家、勒索搶奪財物,一次關押收容所,一次關押拘留所,一次關押戒毒所,三次關押看守所,兩次關押勞教所。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李會明受到暴力毆打、高壓電擊、吊銬、做奴工、長時間不讓睡覺、長時間罰站、長時間被迫彎腰頭頂在牆上、深冬被脫光褲子,光著下身夜晚長時間在室外嚴寒中挨凍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李會明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信,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行,要求依法對迫害元兇江澤民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以下是李會明陳述的事實和證據。

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

我一直試圖能夠找到人生的真諦、宇宙的真理。一九八九年我設計了《宇宙粒子的探測》實驗方案,獲得美國促進中國宇航學會甘肅省青少年太空梭科學實驗方案徵集活動優秀實驗方案獎。

一九九零年基於對節能和環保的嚮往,我投入了當時焦化廠煉焦爐污染與能耗太大的分析與研究,研究論文《焦爐改造的研究》獲甘肅省青少年科技論文三等獎。

一九九四年我向國家專利局申請了兩項關於節能與環保的電器類和燃燒類實用新型專利。然而人生的真諦、宇宙的真理究竟是什麼?我很迷茫。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一次偶然的機緣我在西北師範大學看到了《轉法輪》這本書,我被書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吸引,就當即買下了僅有的也是最後一套縮微本。回家看完了第一遍,我的思想豁然開朗,以前很多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在這本書中都找到了答案。我明白了“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於是《轉法輪》成了我每天必讀的書。同年年底我買到了一本《法輪修煉大法動作圖解》,開始在家對著圖解學煉法輪功五套功法,剛開始煉就感到了強烈的能量場,特別是在打坐煉第五套功法時,北方室外零下8℃的天氣我就像坐在40℃的水浴中。我震驚於法輪功巨大的能量,更有感於找到了人生的真諦和宇宙的真理,從此我堅定的走上了法輪大法修煉之路。

自從我修煉法輪大法後,首先菸酒徹底戒掉了,同時嚴格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脾氣和性格發生了很大變化,罵不還口,打不還手,在家裡任勞任怨,在單位兢兢業業。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寧可自己受到傷害,也決不傷害別人。寧可自己吃虧,也決不占別人的便宜,別人可以對我不好,但我不能對別人不好,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不再爭名奪利了,不再斤斤計較了。修煉前我有看不上妻子的心,修煉大法後這顆心沒有了,從九六年底到迫害發生前,家庭和睦,一家人沐浴在佛光普照下,其樂融融。

我家住在農村,當時人們都很窮,溫飽勉強解決,所以莊稼成熟偷莊稼司空見慣,我們村小學的柏絨花老師在村民中大聲說,“沒有不偷的,除了煉法輪功的”。在外打工當電工時,有老鄉向我要一個節能燈,我寧可自己花錢買一個給他,也決不動公司的財物。九七年受浙江余紀文老闆青睞,我去打理他的武漢市樂天淨水有限公司,負責水處理技術和產品質量。我求真務實、嚴控工藝流程,終端水百分之百達到GB17323和GB17324標準,得到客戶的好評和信賴,稱“放心水”。九八年因公去浙江沿海龍港,在飯店吃完飯就被龍港老闆邀去卡廳唱歌,當時當地已盛行三陪,老闆為大家每人點了一名小姐陪唱,中途熄燈,大家各自帶小姐進了包廂,只有我原地未動。我給她講做人的道理,勸她放棄現在的職業,勸她學門正當手藝掙錢,她驚訝的看著我,進而露出感激、欽佩和敬重的眼神。最後老闆付錢時對著這名小姐笑著說,這個錢應該給我,作為對你的講課費。一次賣東西我收到兩張百元假鈔,當天我毫不猶豫的將假鈔燒毀。隨著我不斷的看《轉法輪》,不斷的同化“真、善、忍”,我越來越正直,越來越無私,越來越真誠,越來越慈悲。

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僅使我道德昇華,更加高尚,我的身體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首先我無病一身輕,精力飽滿充沛,以前的腦神經衰弱不治自愈,從此頭腦清晰,思維敏捷,雖然我酷愛讀書,但視力一直保持在5.0的標準。從一九九六年年底到今天十八年多來我再沒有得過一次病,沒有吃過一粒藥(被勞教迫害期間被強制打吊針的除外)。另外,家人都知道以前我的眼睛是單眼皮,在我煉功近半年時,我的左眼皮突然劇痛,整整疼了三天突然不疼了,對著鏡子一看,我的左眼皮上就像被做了手術一樣出現一道深深的痕跡而變成雙眼皮,又煉功近半年時,不知不覺發現右眼睛也慢慢變成了雙眼皮,只是沒有經歷痛的感覺。在我煉功一年時我發現我體內的卯酉周天通了。修煉法輪功使我獲得了現代醫院無法達到的健康身體。

因煉功遭受的迫害

九九年十一月初的一天早晨,我在武漢大學自己的宿舍煉功,突然武漢大學公安處的兩名警察闖入室內,強行不讓我煉功,並在不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搜查我的寢室,我平時看的所有法輪大法書籍被非法抄走,然後把我綁架到武漢大學公安處,限制人身自由十個多小時,其間警察威逼我寫不煉功的保證,說寫了保證就可以回去上班,不寫就上報市局,我拒絕寫保證,下午五點多,警察拿著市局的批示要遣送我回原籍。

多名警察又把我劫持到武漢市收容站,在收容站非法關押一個晚上,第二天兩名警察把我劫持到甘肅蘭州收容站。在蘭州收容站又被非法關押十多天,直到收容站一名因無身份證而被收容的河南小伙子出去後找到我家,帶家裡人來收容站把我接出來,才結束這次迫害。家人接我出去時收容站向家人勒索了三百元。

因上訪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去北京上訪,遭到武漢市警察和便衣的圍追堵截。我克服重重困難來到北京,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十二月二十七日十一點,我走上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向民眾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被武警用硬物猛擊頭部,我頓時失去知覺。醒來時我已倒在地上,頭被打破了,在流著血。我開始在廣場打坐,多名警察把我抬上依維柯,不施任何救治而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在天安門派出所我幾度暈過去。下午近五點時我又被警察綁架到北京郊區一派出所,雙手被反銬在操場籃球桿上。深冬的北京寒風刺骨,我打坐,男警察當著女警察的面把我的褲子解開全部脫下來,讓我光著下身在寒冷的夜晚凍了三個多小時。晚上十點半左右警察為了逼我說出名字,用電棍電擊我的臉部、電擊我的脖子、電擊我的胸部。凌晨時分派出所警察又把我劫持到順義拘留所。

在順義拘留所我被非法關押七天,第七天,天水警察將我接到天水駐京辦,在駐京辦被軟禁三天,然後兩人一副手銬被天水警察劫持到天水市秦城區(現已改為秦州區)公安局。時任國保大隊長的文大虎惡狠狠的將我吊銬在公安局一衛生間的下水管上,我被餓著肚子吊銬了四個多小時,手腕被手銬勒割了一道深痕,兩隻手臂失去了知覺。下午國保大隊警察把我綁架到秦城區呂二溝看守所,同時警察抄了我的家,砸鎖子、撬櫃門,家中電視機和VCD播放機被搶走,我的專利申請文獻及相關技術資料被竊取。

在看守所,我被強迫每天套火柴盒,從早上八點一直套到晚上八點,有時為了完成任務套到晚上十一點。我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又被國保警察劫持到秦城區戒毒所。我絕食抗議,秦城區政法委書記林向陽當著大家的面說,“你當著我的面罵一句你的師父就立馬放你回家”,並說進京上訪是越級上訪,是擾亂社會秩序,我就寫了一份上訪信交給戒毒所指導員王謙一,請他向上逐級轉呈,十天後我被天水市勞教委非法勞教兩年。秦城區戒毒所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近一個月,並向我家裡勒索所謂轉化費三百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我被秦城區國保警察劫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在二大隊三中隊,我受到非人的折磨。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中隊警察指使吸毒犯毒打我,強迫我趴在床底下反覆擦水泥地板,強迫我超強度超體力勞動,收工回來長時間罰站、長時間被迫頭頂在牆上,晚上長時間不讓睡覺。二零零一年九月我不按照勞教所的要求答卷,拒絕轉化,被中隊指導員馬明指使吸毒犯強迫我在烈日下雙手反背腰彎著頭頂在磚牆上四個小時,然後被隔離關押到嚴管隊,遭吸毒犯毒打折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非法關押我一年六個月,強迫我無償勞動一年六個月,每天出工八小時以上,翻地、推土、挖樹坑等等,跑步快節奏勞動,稍慢就被吸毒犯拳打腳踢,不准休息。

在家修電腦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下午,我在自己家裡幫別人修電腦,秦州區汪川鎮派出所警察王謙一、石成剛闖入家中,見到電腦就搶,還翻箱倒櫃,掠走我珍藏的所有大法書籍、我的筆記本電腦、幫別人修的筆記本電腦及其它私有物品,然後把我綁架到汪川派出所,手被銬到連椅上四個多小時。晚上,國保警察又把我綁架到秦州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手和腳被銬在束縛椅上三天三夜,其間國保大隊二次抄了我的家,搶走與法輪功有關的所有個人財物,就連牆上貼的天水書法家毛會民給我寫的“真、善、忍”毛筆書法也撕下來搶走。

四月四日我被綁架到秦州區看守所。在秦州區看守所,監管號院的警察苟保安為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不讓我煉功,指使重傷害犯劉景波(號長)和張昕毒打我,挖腰子,拳擊心臟部位,一次張昕重拳猛擊我胸骨下端處,因劇痛我休克過去。還強迫我長期倒馬桶、頭頂在牆上臉對著馬桶羞辱我,甚至玩“躲貓貓”折磨我。

秦州區看守所非法關押我七個多月後,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我又被天水國保警察劫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在六大隊十一中隊,中隊長韓喜明、指導員王成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寫所謂“三書”,指使心毒手辣的吸毒犯馬平毒打我,重拳猛擊我的腰部、腹部、胸部,晚上不讓我睡覺,強迫我長時間對著牆站著,我喊“法輪大法好”,馬平就用鎖喉拳打我的喉部,打我的嘴,我的下門牙根被馬平打折了,喉頭被馬平打的腫起來,直到現在發音還有點嘶啞。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非法關押我九個月,強迫我無償勞動九個月,每天強迫出工八個小時,拔草、栽蘋果樹、修水渠等等,其間因幹活慢遭隊長金永耀拳擊我頭部。

無端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早上,天水郡派出所片警白曉英(警號0223510)夥同警察趙寶娟、馬東俊、溫博來到我租住的天水郡五十四號院,向房東打聽到我租住的房間,就撬鎖子,砸玻璃,入室亂翻。當時我正在家中搶收小麥,警察白曉英通過我兒子的學校打探到我的手機號,並指使房東何小平給我打電話,何小平謊稱我租的房間短路,院內合不上閘沒電,他請了電工檢修,讓我立即趕回。我說正忙著收小麥,把鑰匙捎來,何小平不答應,並不斷的打電話催叫。我信以為真,並為全院沒電大家無法做飯著急,就匆匆騎摩托趕回來檢修電。下午四時許,我騎摩托剛進何小平家的院子,車還未停穩,一直等在那裡的四個警察便蜂擁而上,綁架我。我的襯衣被撕破了,手被強力扭到後背,頭被摁在水泥地上。

下午四點半左右,我被綁架到天水郡派出所,電腦和部份財物被搶走。在天水郡派出所我被餓著肚子銬在連椅上十八個小時,第二天即七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時許,秦州區國保大隊大隊長杜栗(原天水郡派出所所長)和國保警察張文等來到天水郡派出所劫持我到我租住房間照相,並再次抄家,又搶走了部份財物。然後將我綁架到秦州區國保大隊(天水市公安局六樓)。在國保大隊,我的手和腳被銬在束縛椅上兩天兩夜,期間國保大隊長杜栗狠狠的打了我兩耳光。

七月二十一日,國保警察張小峰(教導員)、楊永周等劫持我到四零七醫院體檢,體檢費卻要我自己付。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七點左右,我被綁架到秦州區看守所。正值夏季搶收小麥的大忙時節,我被無端關在看守所二十六天,在勒索兩千元(其中看守所勒索五百元)後,八月十六日下午,我才被釋放。然而不甘心的惡警張文又夥同天水610唐主任等誘騙我到汪川鎮政府脅迫我寫所謂“三書”。

鑒於被告人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修煉群體長達十六年的迫害,對“真、善、忍”肆無忌憚的瘋狂踐踏,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空前的道德災難,其散布的謊言欺騙了所有中國人,每一個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運動的受害者,因此在這份訴狀中涉及的上述單位和個人暫不起訴,給他們一個明白真相、贖回良知、將功贖罪的機會。

被告人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對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中華民族免於淪陷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首犯江澤民提起刑事控告。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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