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6年01月27日】
二零一五年十月底至十一月份,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二屯派出所警察因訴江三次闖入病重的彭才秀家騷擾恐嚇,致使其病情惡化,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德州市德城區二屯鎮法輪功學員彭才秀,自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多次遭到綁架關押,她的女兒青島大學高材生王燕也多次遭到恐嚇騷擾,大一放假時在親眼看到母親被綁架勞教後,不滿二十歲的姑娘承受不住打擊而精神失常,至今已十三年。丈夫為了照顧病重女兒而被迫放棄工作,賣掉房子。全家人只靠彭才秀微薄的工資生活。彭才秀在遭受身體虐待和精神折磨後身體一天不如一天。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彭才秀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邪惡集團對她的迫害。但最高檢不僅不依法受理,反而將訴狀退回到當地,報復原告。二零一五年十月底到十一月底,德城區二屯派出所警察在明知彭才秀病重的情況下,闖入她家,恐嚇威脅,她丈夫氣憤地對警察說:“她都這樣了,你們還來,是吃飽了撐的!再來出了問題你們要負責任。”警察隨後又至少兩次闖入她家逼迫威脅,給彭才秀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致使病情不斷惡化,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號含冤離世,年僅五十八歲。
以下是彭才秀生前所寫的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我叫彭才秀,一九九七年二月份,我丈夫得了梅毒病,使我的家庭陷入了危機,在我們準備離婚的時候,經人介紹我修煉了法輪功,修煉後我十幾年的皮膚病、心臟停歇、低血糖病等,在不知不覺中都好了,我也主動跟丈夫說話了,所有的恩恩怨怨都消失了。丈夫看了《轉法輪》這本書後,象換了個人似的,不抽菸喝酒了,不罵人了,脾氣也變好了,丈夫的病不治而好,直到現在也沒犯過。女兒也看了書,變得聰明更可愛了,法輪功給我家帶來了幸福和安康。從此我的家庭有了歡笑,一家三口真是受益無窮啊,這一切的改變都是因為我們拜讀了大法,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得到的。修煉法輪功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然而這麼一部高德大法,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卻被江澤民小丑妒忌,利用媒體對法輪功謊言污衊誹謗和鎮壓,導致每個學員及家庭陷入痛苦之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這天,我照常出門到煉功點上煉功,剛出門就被廠領導李某、女書記張廣茹(也是受害者)堵在家門口。讓我和女兒上了車,在市廣場轉了一圈,平時煉功的場面不見了,只看見警車和警察。而後把我娘倆送回家,張書記叫著我女兒的名字問:“王燕你還學嗎?如果再學就把你送勞教去”。我女兒當時才十多歲,從小膽子就小,從來沒有見過這陣勢,只得違心的說“不學了”。過了幾天,我的家就被公安警察給抄了,搜走了大法書、師父的法像,一夜之間我們的修煉環境沒了。
在我遭到無理不公正待遇,在沒有任何地方說話的情況下,七月底我去北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截住,問我你是煉法輪功的嗎?我說是。便衣就把我帶到一個大廳裡,這裡關了很多學員,晚上又把我劫持到駐京辦,一個年輕警察惡狠狠的說:“你給我蹲下”。第二天,當地公安局人員和我丈夫單位(德州市十三局)保衛科田建國等人把我拉回本地,關押在德城區東地派出所一宿。田建國勒索我丈夫一千元,說是油錢。而後把我帶到公安分局拘留一個月,又把我投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每天吃的都是硬的窩窩頭和鹹菜,並受到歧視。
而後又被單位非法監視半年,不讓回家,沒有人身自由,還叫看門的職工看著我,否則就扣他們的工資,叫他們回家。並且東地派出所的警察經常來騷擾。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單位無緣無故扣留我,不讓我回家,住在廠裡。十二月份我正在上班,德州公安局警察開車到我單位,由書記張廣茹陪著,直接把我綁架到山東淄博王村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理由是“擾亂社會治安罪”。我被關押在勞教所的四大隊。每天除了晚上睡覺在床上,就逼迫學員坐在一個窄小的小板凳上看電視造假宣傳,“天安門自焚”偽案,血淋淋的“一千四百”例栽贓,不讓閉眼。而後寫思想匯報,逼迫說假話,寫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只要在紙上寫真話,就把人帶到人看不見的地方,電棍伺候。一天我下樓時看見四個男警察抬著一個嘴裡喊著“法輪大法好”的女學員,直接把她關入小號,酷刑折磨。警察還經常把法輪功學員聚在走廊裡,手提叭叭作響冒著藍光的電棍威脅恐嚇,七八個男警察把敢說真話的學員揪出來,並戴上手銬弄走,不知去向。回來的也是手指頭被電的變形,一個叫李雪梅三十多歲的女學員腳面被電的鞋都穿不進去了,還有一個女的被折磨的精神失常。一次我遭到犯人不堪入耳的辱罵,我報告了隊長,隊長不但不懲治罵人者,反而給我戴上了手銬,帶到廁所裡銬在暖氣上一宿。當時我身體出現不適狀態,乾嘔,吐不出來,非常難受,警察才打開了手銬。不但使我身體上難以承受,更痛苦的是精神上的折磨,讓我生不如死明明知道法輪功是好的是最正的,還要違背自己的良心出賣師父,檢舉同修,每當想到此我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從心靈深處覺的對不起救度我的師父。
二零零二年我從勞教所回家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整個家庭的不幸遭遇。在我被勞教期間,為了能讓女兒上的起大學,丈夫被迫買斷了工齡,失去了工作,單位只給了兩萬元錢,可是更不幸的是女兒得了嚴重的精神分裂症。
女兒接觸大法後聰明伶俐,那時剛剛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了青島大學,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公安警察一次次到我家騷擾,恐嚇、抄家,我被抓走勞教時,她大一放假剛回家。親眼看到這一幕後,使女兒心理受到極大的創傷。再加上共產黨利用全部宣傳機器反覆宣傳編造的“天安門自焚”偽案,血淋淋的“一千四百例”假案,傅怡彬“殺人案”等栽贓案,在女兒頭腦裡留下了陰影,十分恐懼,精神一天不如一天,被迫失去了學業,當時女兒才二十歲。
女兒一直排斥我,不願和我單獨在家。有一次,女兒把一個水果刀放在她身邊,丈夫回來後問女兒怎麼回事?女兒回答說是“防身”。原來排斥我的原因是怕我害她。有時女兒趁我不注意,手裡拿著錐子扎在我腦門上,要麼是冷不防拿個凳子向我投來,砸的我頭上起大包。女兒還經常給一百一十打電話,叫他們把我抓起來。待一百一十來我家後,看見女兒真有病,並拍下了女兒吃的藥,才沒抓我。我丈夫怕出意外,給我在外面租了一間房子,住了四個月。
在女兒病情嚴重時,幾天幾夜不回家,我和丈夫四處找,有時找不到時,丈夫坐在馬路牙子邊落淚。終於打聽到110給送到救助站了,我倆又跑到救助站,告知昨天剛把一個沒穿褲子的姑娘送到德州市精神病院了。
從女兒得病至今十三年了,共住了五次院,把房子也賣了,“尋人啟事”張貼了三次,幸有好心人告知下落。因為曾經公安局對我的一次次迫害,女兒對公安局有很大的陰影。最嚴重時是在二零零四年,女兒經常跑到公安局門口站著,在大廳裡躺著,失蹤了三、四次。為了尋找女兒,我到處貼尋人啟事後,每次都是公安局打來電話叫我丈夫把女兒接回家。等到女兒清醒時,我丈夫問女兒:這幾天你在哪過的夜?在哪吃的飯?女兒說:她到過公安局,有個人給了她十元錢,並說回去跟著你媽,看你媽跟誰聯繫,來告訴我們。可見這個所謂的人民警察,對一個有病的孩子也利用。在巨大的壓力下,我漸漸害怕,離大法越來越遠。
二零零七年的一天,我在家門口拾到一本真相小冊子,內容是國際教育人權披露了“天安門自焚”事件,我才明白自焚純屬偽造。王進東的臉部都被燒的沒模樣了,頭髮卻是黑的,說王進東練了六年的功,但卻不會雙盤,兩腳之間夾著的可口可樂塑料瓶卻完好無損。小劉思影被燒後喉管被切開後,卻能說話。種種疑點,看到後,我非常震驚,原來自己被江澤民造假謊言洗腦給欺騙了。思前想後,決定繼續修煉法輪功,我要給仇視法輪功的世人講真相,揭穿謊言的毒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我去市場趕集,送給一男人一張“神韻”光碟,被其構陷,德城區公安分局六一零張希坤帶領三四個人,二話沒說就把我從電動車上拽下來,幾個警察把我按倒在地,強行戴上手銬,拖進車裡拉到東地派出所。一會我就不省人事了。他們把我拉到東地派出所仍在地上後。我才慢慢的醒過來,開始嘔吐,眼睛睜不開,全身無力。一個人拽著我的頭髮向後拉,還說“別裝了”,給我拍照。我在極度痛苦的情況下仍然向他們慈悲的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講“天安門自焚”是偽造騙人的;講善惡有報的天理。
下午,來了一屋子警察。國保警察張希坤說:“你不是有病嗎?到醫院去檢查”。說是去十三局醫院。上車後我趴在司機後背的靠椅上,問把我拉到哪去?回答說“一會兒你就知道了。”一路上我昏昏沉沉的,說話都沒力氣。車停下來了,我一看是看守所。警察劉大偉去辦關押手續。我坐在看守所的大廳裡,身體靠在暖氣片上,眼睛又睜不開了,全身無力,感覺氣不夠用,一會整個身體不受控制倒下去了。昏迷中聽到看守所人員說:不能收,她是心肌梗塞死的前兆。在此情況下才肯把我放了。他們還抄了我家,搶走三本大法書和煉功帶。
是誰給我一家人造成的悲慘遭遇?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如果沒有這場鎮壓運動,我家能會這樣嗎?沒有這駭人聽聞的“天安門自焚”、“傅怡彬殺人案”等欺世大謊,毒害老百姓,我女兒能會如此的不幸嗎?
江澤民小丑還欺騙和利用了眾多的公檢法人員,被其捆綁參與迫害法輪功,有的遭到報應,這些可貴的同胞同樣是受害者。藉此,誠心奉勸公檢法司人員在正與邪、善與惡、好與壞中,遠離邪惡,為自己生命的永遠選擇美好的未來,不當江澤民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