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6年03月08日】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宣平堡鄉上營屯村農民程明,十九年前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時時處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然而,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程明遭到綁架、洗腦、非法勞教等迫害。
現年五十三歲的程明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以下是程明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努力做一個好人。
我父母去世的早,我的兄長把父母留下的遺產,小賣部和十幾畝勞保地、自留地全都占為己有。因為此事,我與他們之間的爭奪,簡直象遇到敵人一樣,甚至打架。我修煉法輪大法以後,使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不與兄長爭奪那些利益,改變我們之間那種僵化了的關係。
我是個體工商戶,在這經濟大戰中,客戶之間都在競爭之中。由於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師父教我們事事處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我把產品質量做到客戶要求的最高最好,按期交貨,公平交易,贏得了客戶的認可與信任,使客戶很願意和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合作。
十年前,同村的一位客戶,委託我加工零件,我多次與老闆要加工費,但對方不但不給加工費,還張口大罵,拿著一根鐵棒追著我打,我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不和他一般見識,如果換作常人早與他打起來了,像這種例子太多了。
前幾年,我廠搞擴建,村裡不給接三相電,我與附近兩家合夥安裝了變壓器,每戶支付了四萬多元,接上了電源。最後因為電費問題散夥了,我也退了出來。我投入的四萬多元一分也沒有退還,但我沒有與他們相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村委會每天強制對我進行“轉化”,不讓回家,不讓上班,就連上廁所都有人看管。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晚上十一點左右,萬全縣刑警隊、縣“六一零”、孔家莊派出所數警察,由本村治保會主任帶領,將我綁架到孔家莊派出所,鎖在鐵椅子上,用電棍電我的全身,使我的臉部、手部等多處被燒焦出血,在鐵椅上鎖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把我送到萬全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出來後被罰款4950元錢。罰款單未給開,拘留證已丟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個晚上,我們同村六個法輪功學員在家中煉功,被村主任王某、書記羅某舉報到鎮政府,孔家莊鎮,鎮長何某、鎮書記謝某、政法委書記李某等人。把六位學員綁架到縣看守所和洗腦班。雖然沒有把我綁架到看守所,但被罰款兩千元錢,罰款條還保存。
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三月十五日,在縣“六一零”的命令下,在村委會非法拘禁近三個月,二十四小時有人看管,不讓回家,家中的電話、身份證、房產證都被扣押。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我與同村的學員發真相資料,被孔家莊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張家口十三裡拘留所非法拘留二十七天。八月十六日,我被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在勞教所裡,獄警指使勞教人員對我進行體罰、拳打腳踢。
這十幾年裡,經常有“六一零”人員上門騷擾、恐嚇,我每天都在恐懼中生活著,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