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部縣龔素群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6年03月29日】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五十二歲的四川省南部縣法輪功學員龔素群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龔素群因修煉法輪功獲得身體的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之後,她曾三次被非法關押,並於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勞教,在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受折磨。她的丈夫也曾被關押折磨,兩個孩子受到驚嚇。

以下是龔素群在訴狀中陳述的事實及理由:

1、修煉法輪功的簡單經歷。

我是一個普通農民,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是法輪功使我獲得了新生。修煉前我就是個病秧子,全身都是病,沒有哪塊兒不痛的。有非常嚴重的類風濕、十二指腸炎,嚴重的婦科病,性情暴躁,愛和丈夫及他人爭鬥。因家庭貧困,病又多,事事不如意,常常受人欺負,對生活失去了信心,經常都想一死百了。可我還這麼年輕,兩個孩子又小,實在是不忍心,也不甘心。常常一個人以淚洗面,我為什麼這樣苦,為什麼都對我不好,人生到底是為什麼?

一九九七年七月立秋的這一天,我有幸遇到了法輪功,被大法高深的法理吸引住,真是相見恨晚。我相信師父講的話,處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事事為別人著想。在任何時候都要做一個好人,重德行善,才能好病,我就照大法說的做。不久我真的什麼病都好了。這時才知道無病一身輕是多麼的快樂!比如原來家裡兄弟姊妹間不和,經常為了一點小事鬧架。得法後我看淡了名利不再計較了,鄰居與我有仇的人罵我都不還口了,甚至後來舉報我煉功也不怨恨她。分家時,公公老怕分不下去,我說你不怕。他們要的我給,他們不要的我要,很快就分好了。一次丈夫去郵政所取錢,回家才發現多了一千元,怕營業員著急,吃了飯後就馬上去還給人家了。營業員笑的合不攏嘴,直說今天遇到好人了。還有幾次老闆給他多發了錢也退了。大家都慢慢的明白了,我們是真正的好人。現在我們家庭和睦,關係處的很好。

2、第一次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我不知流了多少淚。我想不明白,這麼好的功法,為什麼就不准煉呢?八月份村鎮就來人抄家搜書,還逼迫我寫檢討書。為了說句公道話,我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到北京去上訪,在信訪局外全是警察,我也沒怕,他們放我進去了,卻被扣在那裡,後來被押解回本地,關押在縣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逼迫我們寫悔過書,我不寫,就指使犯人打我們,罰站了二十天,還跪了一天。關了三十八天後說是取保候審,由鎮上的治安員簽字領回。放人前,逼著丈夫交一千五百元的生活費和學習費。回到家裡後就沒過過一天清靜日子,不管大會小會都要逼我表態不煉法輪功了。村上的廣播一打開就要點名說我,區派出所和村鎮的幹部三天五天就找上門來,又是照相,又是按手印。每天都要去村上報到,趕場出門要請假,隨時都有人監視,兩天不見就要暗訪,隊長的家屬經常是晚上八、九點的時候就喊我,看在家沒。……那時的精神壓力真是巨大無比,對我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頭髮都白完了。

3、第二次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臘月十幾,村書記問我丈夫打工何時回來,我說廿六。那天丈夫剛剛回家,才把午飯吃完,村治保主任就來把丈夫、我和所有煉過法輪功的人(多數才學過幾天)叫到村上去。他們早就策劃好了,區委、鎮上、派出所的幹部來了兩大車。那凶神惡煞的樣子簡直沒法形容,把那些女的嚇到跪在地上求饒,有的都嚇哭了。讓我面向牆站在另一間屋子裡,恨不得把我吃了一樣。村主任帶領一大批人把丈夫押上去抄家,一無所獲。就把我和丈夫帶到定水,關在派出所審問。還打了我三棒,也沒問出什麼來。就把我在黑屋裡關到第二天晚上十點鐘的樣子才放人。期間又不給飯吃,有時給碗油菜湯,放人時還讓我給十元錢的生活費。臘月廿八晚上,大約十二點,村書記又跑我家來,把一個錄音機收走了,過了一個多月才還我。

二零零六年我和丈夫到閬中燒窯打工,村文書和派出所的人開車到窯場要抓我。村文書冒充是我丈夫的弟弟,謊稱找他有事。恰好丈夫外出不在,我在屋裡沒出來。窯上的人只知道丈夫姓梁,不知道名字。他們裡裡外外找遍了也沒找到人,一個人惡狠狠的說,找到了就沒好日子過。連公婆祝大壽、買老木等我們都不敢回家。

4、第三次被非法關押並勞教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我在宏觀鄉三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大橋派出所綁架。警察給我戴上手銬,銬在派出所的凳子上,非法搜身、辱罵、審問,有一個警察還打我。晚上十點把我送到縣看守所,後來我被誣判勞教一年,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

一進勞教所就扒光了衣服搜查,逼迫我們寫“三書”不寫的就罰“站軍姿”、“坐軍姿”,侮辱謾罵,強迫聽誹謗師父和法輪功的文章。每個法輪功學員配兩個勞教人員,二十四小時不離左右,稱之為“包夾”,據說是從某個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學來的先進經驗。不准上廁所,不准看外面,冬天把窗戶打開不准我們穿保暖鞋。我反對迫害,高呼“法輪大法好”,遭到包夾人員的毆打,拿毛巾堵我的嘴。包夾人員還把寫好的栽贓、誣衊師父的“三書”拿來拉著我的手簽字。我們被逼做奴工,經常加班到深夜。還給我們出考題,我不填,就罰坐到晚上十二點。法輪功學員之間不准說話,走路要挨罵,上廁所慢了也要挨罵。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就是個名副其實的人間地獄!

5、丈夫和家庭的遭遇

我丈夫叫梁大勇,是個老實本份的人,是大王鎮繭站點炕工組長。因為工作忙,偶爾看看書,煉下功。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我在北京上訪被綁架後,當天下午他就被綁架到大王鎮上。一同被綁架的還有幾個在法輪功被迫害前剛剛學過幾天後來就沒煉的。當天晚上丈夫被幾個人守著不准睡覺、第二天就開始用私刑折磨,如雙手舉瓶子蹲馬步。九號去了一大幫人去抄家,連糧倉都抄了一遍也一無所獲。丈夫又被弄到太陽下暴曬,還逼迫他做這樣動作,那樣動作,說是練功。十號讓家裡人找錢了,要一萬塊才放人。我們家本來還欠了三千元外債,哪裡來的錢,父母到處借也沒湊夠。那天晚上他們就請來三個打手,據說有一個還是黑道上的,曾經打死過一個人。鎮黨委書記蒲昌學、鎮長何明、副鎮長趙碧群現場督陣,把丈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裡,用各種私刑折磨。辱罵,毆打,罰跪木板凳等。三個打手把他按在板凳上,用膠棒打了近兩個小時,回家養了一個多月才消腫。那幾個一同被綁架的,有的被逼頂蒸籠,跪木板凳,舉瓶子等,有的也挨了不少的打。十一號是趕場天,他們又被拉到街上遊街示眾。下午我妹妹才把好不容易借的九千元錢“保證金”送來,另外還交了二百元“學習費”,到了晚上才放人。也沒有正式發票,開的是收款憑證(見附件)。當時大兒子因為初中畢業考高中沒考上,央求我還想複習一年,哪怕睡地板,吃白飯都可以。但他爸爸不同意,因為家裡實在是拿不出來錢。在那段艱難的日子裡,兩個孩子受到了極大的恐嚇,大兒子說他走路都感到害怕。後來我才知道,那些被一同抓去的人,都被罰了款,多的五千,最少的也有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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