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6年06月12日】
周巧航女士,聰穎文靜,在哈爾濱工業大學讀研究生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因為信仰真、善、忍,被中共冤判十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小號、毆打酷刑迫害中,仍然保持她在大法中修煉出的無私、勇敢和正直。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周巧航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兇江澤民。
周巧航,今年四十歲,文靜、智慧,口才、文才出眾。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周巧航被哈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在一個秘密私人住宅,惡警使用電刑、老虎凳、不許睡覺等酷刑,對周巧航酷刑逼供,這位文靜的女研究生,面對暴力,守住自己的良知,保護了他人。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周巧航被邪黨非法判十年重刑,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周巧航在《刑事控告書》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而受益的經歷,以及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自己的遭遇:
得大法, 我仿佛生命重生
一九九九年初,我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就讀研究生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的。
修煉大法後,我明白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返回人先天的本性。我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高自己的心性,從此我變的誠實、善良、寬容、平和。學習工作中,我不再看重名利,作為社會的一員,我把心思都專一的用在自己該做的事情上,反而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我工作過的那個公司,所有人對我的評價都是非常好,就包括我接觸的一些客戶也都向老總稱讚我的人品和工作態度。修煉這些年,大法實實在在的改變著我,生命仿佛重生一樣,那種心靈的潔淨和永久的充盈帶給人的快樂,真是無以言表。
在江澤民的策劃、指揮、操縱的對法輪功群體滅絕迫害政策中,我成了受害者的一員。
北京上訪講真相 僅腳尖沾地被吊一宿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因為當時北京信訪辦已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上訪,我去北京天安門請願。就為了向世人說句真話,就被警察綁架關押到天安門前門派出所,後又被轉押北京昌平看守所和天津大港看守所。因不想連累學校領導,我不報姓名和住址,天天被他們毆打和恐嚇。對這種無理的抓捕和虐待,我只能以絕食的方式來表示抗議。在絕食十四天中,遭到野蠻灌食八~九次,不讓睡覺,白天晚上都要被提審,受盡折磨。警察用手銬把我的雙手吊在門框上,僅腳尖沾地,吊了一宿,導致手腕處皮膚組織受傷,幾個月沒有知覺,這次被非法拘禁時間共計四十一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再次去北京請願,遭到警察綁架後,在警車上他們用膠皮棍猛烈抽打我的後背,導致大面積瘀血、青紫。後來,我被轉押到北京團河拘留所時,因不想報姓名,一個警察煽了我多個耳光,又抓住我頭髮,拚命往牆上撞,直到其累的打不動了,才停止。此次我被非法拘禁二天,但因被警察侮辱毆打,造成的心理傷害,至今還留有陰影。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冤獄十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我在租住房門口被哈爾濱南崗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抄家,掠奪走印表機、電腦等私人物品,以及大法書籍若干本。他們把我關到一處秘密居所,多個警察使用電刑、老虎凳、不許睡覺等方式折磨我四天四夜。後來,我被送到在哈爾濱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三年六月,我被哈市南崗區邪黨法院秘密開庭,法庭上,我質問法官:“我無罪,有罪的是你們這些執法犯法的人,我現在滿身是傷,為什麼不給我驗傷,為什麼不判他們的刑?”最後法官自宣自讀判我十年重刑。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我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1. 阻止犯人侮辱大法 遭踢打
二零零六年二月,在四監區五樓東側,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脫“囚皮”(犯人服),我和王淑蘭等被呂晶華、王小莉等四名惡警,四名犯人強行銬著,用膠帶封嘴拖走,押入禁閉室一個月。
二零零六年十月,犯人李美蘭、張慶梅、許立輝辱罵大法,我阻止 ,犯人一擁而上,將我從門口拽到窗下暖氣片底下,幾個人將我按在地上,連打帶踢,致使我陰部出血,小腹以下直徑六厘米大小發黑。
2. 阻攔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關小號 我被暴打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有其他大法弟子被關小號迫害,我前去阻攔,副隊長董立華教唆刑事犯胡小光、任廷君、張慶梅、薛淑華,拳打腳踢,打的我下肢沒好地方,多處青紫,小腹疼痛難忍, 腹部輸卵管處有大包,大腿根部青紫嚴重,淋巴結腫大,行走困難。
3. 堅持煉功 被關押小號迫害三十七天
在監獄裡每天都要碼坐十幾個小時,被強迫看誣衊法輪功的電視,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兩個刑事犯包夾二十四小時看管,一舉一動都在她們的監視之下,不得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為了避免法輪功學員碰面,甚至洗碗、上廁所都要輪流去,洗漱、上廁所都限時限點,寫信、接見也被嚴格限制。
二零零五年二月份,我和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因煉功,被關押小號三十七天。每天被銬在地鋪上,不能起身,晚上睡覺時也不給被褥,就睡在陰冷的地鋪上。
4. 不配合包夾無理迫害 多次遭群毆、綁約束帶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在監獄裡一次對法輪功的嚴重迫害中,我因不配合包夾的無理要求,多次遭到她們的群毆、謾罵和故意刁難,如不讓上廁所等。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在一次毆打之後,監獄警察又指使犯人侯麗萍和鄂麗娜給我綁上束縛帶,雙手背銬固定在床欄上,站不起來、蹲不下,甚至晚上睡覺也不給解開,這種折磨一共持續了四天四夜。
十年的冤獄,給我身體和心理上帶來的傷害和痛苦至今無法癒合。長期精神高度緊張和營養不良,造成我年僅四十歲白髮近一半,兩顆門牙已脫落。二十七歲——三十七歲,人生中最美好的年華都荒廢在那裡,本因該擁有的似錦前程和美滿家庭,都已無法再彌補。雖然有高學歷,但目前只能從事一些低收入的工作來維持生計。
不僅如此,這十年來,中共的殘酷迫害給我的親人們也帶來了巨大的痛苦,母親和姐姐經常以淚洗面,整天擔驚受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