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報告:2015年 數千法輪功學員被處決

【正見新聞網2016年06月16日】

據《新聞週刊》(Newsweek)6月15日報導,中國政府官員說美國國會議員在捏造對中國摘取囚犯器官的指控。

在周一(6月13日)的白宮器官峰會後,緊接著,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一項決議。H.Res.343決議呼籲美國國務院對在中國“由國家批准的,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進行更詳盡的分析”。它還要求美國國務院就實施美國現行法律——禁止向任何參與該國強制摘取器官系統的人發放簽證——提交報告。

根據該決議,中共當局在2011年報告說在該國用於移植的器官大部分直接來自死刑犯。法輪大法學會表示這包括相當數量的器官來自法輪功修煉者。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信仰團體是“一種根植於古老中國文化的修煉,結合了打坐煉功和‘真善忍’道德原則。”

“中國(當局)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一直在延續一些也許是最可怕的、令人震驚的侵犯人權行為,但幾乎沒有因此遇到任何的批評,更別說制裁”,撰寫該決議的佛羅裡達州共和黨眾議員Ileana Ros-Lehtinen本周在一份新聞聲明中說。“該政權慘無人道的做法剝奪了這些人的自由,把他們投入勞教所或監獄,然後處決他們,摘取他們的器官以供移植,這種方式遠遠無法理解,必須受到人們的一致反對,必須無條件停止。”

中國政府官員在2014年年底所作的聲明導致媒體認為該國計劃在2015年1月停止這些做法。然而,許多人權倡導者說,該國在繼續從非自願的囚犯身上獲取器官。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今年早些時候報告說,在2015年,有數千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並被送往拘押中心,在那裡他們經受酷刑,並被最終處決。專家們表示,多年的深入調查和案例報告已經提供了一個供體系統的細節,在該系統裡,囚犯們被按照訂單處決。

英文原文:The 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ed earlier this year  that in2015thousands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were arrested and sent to detention centers, where they endured acts of torture and wereeventually executed. And experts say years of in-depth investigation and case reports into the matter have provided details of a donor system in which prisoners are ostensibly executed for made-to-order organs.

例如,法輪大法學會進行的研究顯示:相比其他國家,在中國,器官移植病患經歷的等待期短得驚人。在美國,一個肝臟的平均等候期是兩年,腎臟是三年。然而,在中國,病患通常只需等候幾星期就能獲得一個供體的器官。報告發現,對於來中國“器官旅遊”的外國人,等候期之短也是如此。法輪大法學會認為,在中國,不是患者在等器官,而是器官在等患者。

據原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2011年發表在《柳葉刀》上的一篇文章,自2008年以來,中國每年大約進行10000例器官移植。黃潔夫估計每年用於移植的器官當中65%來自死刑犯。

2011年,紐約大學朗格尼醫學中心(NYU Langone Medical Center)人口健康系醫學倫理主任Arthur Caplan建議抵制與中國器官移植相關的研究。他在《柳葉刀》上發表的一篇文章中建議:除非能證實用作研究的器官不是來自死刑犯,否則,國際生物醫學界應禁止這些科學家在會上發言、在雜誌上發表論文或做移植方面的合作研究。Caplan說8個主要的雜誌已經同意拒絕接受中國器官移植研究人員遞交的任何文章。

“(在中國)他們已經開始設立一個屍體系統,做了一點點工作,但是就中國文化來說,這很難”,Caplan說。例如,在2010年,中國政府實施了一個試點計劃,從心臟病患者獲取器官。中國也建立了它的第一個全國性的電子器官分配系統資料庫。

專家們說,中國的系統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標準——要求所有的器官信息透明,具有可追蹤性,並且所有捐獻都是自願的,不涉及金錢交換。

(譯文有刪節)

原文IS CHINA STILL HARVESTING ORGANS FROM ITS POLITICAL PRISO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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