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遭勞教折磨 佳木斯退休女工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6年08月18日】

包麗霞女士,今年五十三歲,是佳木斯市東風造紙廠退休女工,修煉法輪大法十多年了。十幾年來,包麗霞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兩次被非法勞教,分別在西格木勞教所和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遭受虐待和酷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包麗霞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兇江澤民。

講到西格木勞教所,包麗霞女士說:“挑小豆、做手機套、編汽車坐墊。有的原材料有毒,有人出現不良反應。從早干到晚,吃的是沒油的菜葉湯,變色的饅頭,體力嚴重透支。無數次的大背銬等酷刑折磨,滿身都是傷痛。剪手機套時,手腫的握東西都費勁。獄警劉亞東還要我們給她干私活,讓我們給她拆洗她家的舊棉褲。”

下面是包麗霞女士在《刑事控告狀》中敘述的她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單位保衛科長劉占彬因為我煉法輪功,要求我填表備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進京上訪,被佳市駐北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四天,並被強制搜身。單位保衛科長劉占彬夫婦把我接回,送到東風公安分局。內保科長溫啟華把我投進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三天,家人被索要四百六十元伙食費,姐夫還給辦案人溫啟華送了一千元。

由於層層黑令,我單位廠長尚志彬、書記蘇寶榮、何香蘭、張艷傑、劉占彬等糾結在一起,欲送我去洗腦班,劉科長還與東風分局電話聯繫,由於我走脫未果。單位又通過我丈夫找到我父母家裡,驚擾我年邁的雙親,打電話威脅要我寫放棄信仰和不進京的保證,我不寫他們停發了我每月一百元的生活費。我結束非法勞教回來去單位要拖欠我的生活費,廠長李建國要求寫保證才給,我大姐無奈替我寫了“保證”,只給了一半現金,另一半是單位要帳要回來的酒頂給了我。

一、在西格木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晚七點多,安慶宋所長帶著孫大宏等警察去我家沒叫開門,他們用萬能鑰匙自行打開我家房門,闖進屋裡到處亂翻,搜走我的大法書等私人物品,並強制把我帶到派出所,過程中,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書。他們把我自己看的單張經文算作宣傳單記錄,以此來拼湊迫害我的所謂證據,我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西格木勞教所,身體受摧殘,人格受侮辱,度日如年。進勞教所不久,安慶派出所指導員和東風分局的隋隊長來勞教所打我強制要我按手印,我拒絕。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樓道裡有懸掛侮辱大法師父的牌子,被大法學員清除掉,獄警為此報復,將張麗娥、楊麗娟、羅桂華銬起來了。我與馬翠紅、魯秀琴、段秀玲、蔡榮見同修被折磨心中難過,沒吃早飯,獄警說我們這是示威,把我們也銬上了。我們五個人被反銬在床邊二十四小時,胳膊象被撕裂一樣疼痛難忍,手背腫的象小饅頭。

1. 強制洗腦

二零零二年七月,強制坐小凳聽誹謗大法的廣播,嚴格限制坐姿。有次因閉會兒眼睛,隊長劉亞東把我的頭狠勁按靠到牆上。還有一次我與魯秀琴、王英霞沒坐小凳聽廣播,被拽到管教室毒打,教導員祝鐵紅扇我們嘴巴子,獄警周佳慧把我帶到另一間屋,狠狠的打我,鼻子被她打出血了,她還一腳把我踹到沙發那。周佳慧還打張小庚,周自己在廁所摔了很重的一跤,大家都說她遭報了。毒打後,獄警劉亞東、孫麗敏把我們在床邊銬了整七天,長時間銬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我們用拖鞋墊上坐,劉亞東看見就給踢開。

2. 強制穿囚服

二零零二年九月末,強制我們穿囚服,我們拒絕。獄警王秀榮、李秀錦把我和鄒繼琴、王英霞、魯秀琴、于海艷、馬汝俊又銬了半個月,我們被銬坐在帶棱的小塑料凳上,深秋陰面的房間很冷,我們穿的都少,大隊長何強不讓我們加衣服,獄警禮永波故意開窗戶凍我們。在這期間犯人王傑偷我一百元錢票,後雖然被要回,她卻尋機報復,我走路她當著獄警程森慧的面踢我,晚上我上廁所她也罵我,借我的方便麵也不還。

3. 強制“轉化”

二零零二年十月末,強制“轉化”。早上四點多,要我們起來集中在三樓一個屋裡,約束坐姿,看誣衊大法的光碟,誰要閉眼,就體罰,經常坐到半夜。念誹謗大法的書,不念就不讓上廁所,還打人。

十天後,我們被帶到二樓強制寫“五書”,我們拒絕。獄警林偉、劉亞東給我們上大背銬,高傑還踢我,一直銬到晚上七點多。還欺騙瓦解我們,讓我看誰誰挺不了寫不煉了。

在八中隊,獄警洪偉、張艷繼續強制“轉化”我們,讓我們寫“三書”,因為不寫,洪偉私自扣押家裡給我送去的食品和筆本用品。她把我家送來的吃的分給其他人,並說你寫“三書”就給你。因我們拒絕寫“三書”,獄警就用大背銬折磨我們。

4. 強制抽血

強制用很粗的注射器給我們抽血,不抽,就坐鐵椅子,強行抽血。

5. 強制簽訂“幫教協議”

二零零五年三月,勞教所強制簽訂“幫教協議”來迫害大法弟子,我們拒簽,並喊“法輪大法好”,被四個犯人拖拽,被男獄警毒打。我的手被擰到背後,銬在鐵床上,還要求我寫周紀實。不寫,男獄警用膠皮棍打我,警戒科長徐金利用電棍電擊,用腳猛踢我的臉,臉被踢變形,嘴因臉變形也張不開,嘴唇腫的特別高。獄警弄虛作假,把我手銬著塗上印泥強行按手印。

6. 做奴工

挑小豆、做手機套、編汽車坐墊。有的原材料有毒,有人出現不良反應。從早干到晚,吃的是沒油的菜葉湯,變色的饅頭,體力嚴重透支。無數次的大背銬等酷刑折磨,滿身都是傷痛。剪手機套時,手腫的握東西都費勁。獄警劉亞東還要我們給她干私活,讓我們給她拆洗她家的舊棉褲。

7. 家人被傷害

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多,給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當年只有十五歲的孩子面對媽媽被抓,爸爸上班不在家,看著空蕩蕩的家,幼小的心靈倍感孤獨寂寞,這些年沒笑過。丈夫因家中冷清不願回家,難耐的寂寞使他產生離婚的念頭。婆婆看到兒孫的痛苦心中更加難過。我年邁的雙親看到別的子女圍繞身邊獨缺我,傷心落淚,其他親人也因我受折磨而憂心。

二、非法關押在哈爾濱戒毒勞教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因講真相被人構陷到前進公安分局,並被綁架,搜走隨身物品。隊長王連民因我不報姓名打我,並在勞教票上謊報我拿了四十、五十份真相材料,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先在看守所關了二十九天,犯人搜身,勒索我錢,她們買肥皂,見我煉功,還罵我。

二零零八年六月到哈爾濱戒毒勞教所。路上因我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打我並威脅我們不聽話就用手裡的高科技設備對付我們。

到勞教所,早起晚睡強制“轉化”,獄警孫彥秀因我不“轉化”,經常威脅我湊點材料送我去監獄,教導員張麗、大隊長牛小雲也威脅我,不轉化加期。吃飯時,獄警何秋紅刁難我不讓我吃包子(每周一次),並說誰給她扣誰分。有時因沒掛床頭卡、沒戴胸卡、沒背報告詞,被管理科獄警劉明、姜周責罰扣分(扣十分加一天),並連坐同屋人我不背也扣她們的分,無奈同屋的人輪番教我背。獄警李佳佳因為我沒戴胸卡罰站一宿,腿又痛又脹。獄警孫彥秀逼我寫周紀實、作業,我不寫,她叫我回班蹲著。我不從,她使勁按著我蹲在馬桶旁。不讓上廁所,屋裡放個桶大小號都在屋裡,屋裡瀰漫著熏人的臭氣。

1.做奴工

挑牙籤、疊紙葉子,還定任務。原材料很重,有時還沒吃飯,從樓下搬上五樓,完工後,再搬下來,累的手腳都不好使。因為拒絕奴役,獄警姜周用難聽的話侮辱我,還要給我掛懶人的牌子。限制洗漱,有次早上,獄警姜周見我上廁所,把我和連保管仁風訓斥一頓,並罰我倒一週馬桶,還不許我打電話、接見。

2.任意加期迫害

獄警梁雪梅強制給大法學員盧青香灌藥還綁她,我看不下去,給盧鬆開綁繩,獄警孫彥秀因此踢打我。時時監控,用犯人聯保,犯人怕受牽連,討好獄警,經常罵我,告我的黑狀,我在四隊被加期二十四天。強制檢查身體、抽血,不讓我說話,否則加期。

後來我被非法關押到三隊出所隊。管理科楊科長見我沒戴胸卡,要給我加期。大隊長劉巍關我緊閉,並加期二十九天,還挑唆犯人張洋虐待我。我告訴獄警呂配紅,她縱容不管。還威脅我不服獄警要加重懲罰。

二零零九年十月,佳市國保大隊的人和長勝社區劉玉霞主任把我接回,並說因加期,接了三次才接到,安慶派出所片警張國富要我簽字,我拒絕,此後片警和社區主任還去我家騷擾過多次。

三、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在佳市佳東商場發真相被人誣告到長勝派出所,綁架非法搜身還打人,後又轉到建國路派出所並拘留我五天。結束非法拘留那天,拘留所索要三百元伙食費,家人沒給。拘留所威脅不交錢就延期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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