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摘器官問題上中共難以圓謊和招架

【正見新聞網2016年09月05日】

美國學者巴斯托學院(Barstow College)前教授裡博(Richard Reeb)表示,儘管中共的南海軍事野心引起美國政府關注,但是在另一條戰線上這個流氓政權絕對只能是處於守勢。

裡博在評論文章《摘取器官問題上中共招架不住》(Red China plays defense on its organ harvesting)文中寫道 ,中共官媒自稱,香港舉行的國際器官移植大會表明,曾在數十年間使用死囚器官的中國器官移植界,目前已經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器官移植學會會長菲利普‧奧康納否認了這種說法。

文中援引《紐約時報》 的報導,奧康納對媒體說,他在香港的器官移植大會上告知中共的發言者們,他們國家在數十年間使用死囚器官的做法,讓全世界感到恐怖。奧康納建議與會中共代表去調查,奧康納表示國際器官移植學會也會進行調查。《紐約時報》分別在8月19日和22日以英語和中文對此事件進行報導。《紐約時報》寫道,奧康納告訴記者,“誰也不能”把他對中方代表說的話,解釋成他們的制度已經“真正被國際器官移植學會所接納”。“他們也許會那樣說,但那並不是事實。”《紐約時報》報導說,由此可見,中共官媒的說法受到了駁斥,中國的移植系統沒有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可。

器官移植學會前會長傑裡米‧查普曼(Jeremy Chapman)表示,一篇論文或許違反了該學會的規定,即不能用來自死囚的器官做研究。

《紐約時報》則報導指出,參會人員認為論文出自浙江大學的器官移植外科專家鄭樹森。

查普曼說,如果懷疑成真,“他們會被點名批評,並且永遠不得參加我們的會議,永遠不得在器官移植期刊上發表論文。”

文中寫道,廣受歡迎的法輪功修煉團體公布了中共摘取器官的野蠻做法後,雖然中共政府對此加以抵賴,但是越來越多的政府批評和反對中共的強制摘取器官做法。

中共政府從1999年開始嚴酷鎮壓法輪功修煉團體,在2006年爆出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消息。相關報告如《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不久後相繼出版。隨後在2008年,以色列通過了一項法律禁止“器官旅遊”,禁止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2009年,西班牙也通過了類似的法律。

2013年,歐洲議會通過了一項決議,禁止未經允許從良心犯身上系統地活體摘取器官。美國調查記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於2014年出版《屠殺》(Slaughter)一書,稱中國存在大規模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情況,並且是中共當局解決政治犯的秘密途徑。隨後,台灣也在2015年禁止器官旅遊。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343號決議案,敦促中國停止強摘良心犯的器官以及對法輪功持續17年的迫害。

在《血腥的活摘器官》這份中報告中披露,自2000年以來,每年的移植手術數量達到6萬到10萬起,總和超過一百萬例,並造成被強摘器官者的死亡。器官來源令人生疑,中共移植系統的網站稱能夠在1周至4周內找到一個匹配的器官。在其它國家,這需要等待數年時間。在美國,心臟的等待期是230天,胰腺為501天,肝臟是769天,肺是1,068天,腎臟是1,121天。

裡博寫道,2006年,一個中國醫生證實有一名女子的丈夫被活摘了器官,他還承認“這樣的暴行發生在全國各地36個不同的集中營”,最大的關押了12萬人。

裡博表示:“一個只想著殺人盈利的政權理應受到世界的蔑視,盼望讓它垮台的努力早日成功。”

大衛‧喬高:是時候結束中國器官旅遊了

西班牙語網站《數字眼(El Ojo Digital)》轉載了加拿大前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的文章,《是時候結束中國器官旅遊了》(Hora de terminar con el turismo de órganos en China)。

喬高寫道 ,“2006年,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請馬塔斯律師和我調查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消息。我們發布了兩份調查報告和一本書《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並且繼續調查。我們的報告譯成18種語言,可在www.david-kilgour.com網站閱讀。讓我們震驚和痛心的是,調查結果顯示在2000年至2005年間4.15萬起移植供體來源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法輪功學員。”

“我們的主要結論是: 他們的重要器官,包括腎臟、肝臟、眼角膜和心臟,遭到強摘和高價出售,有時出售給外國人,在外國這樣的器官捐贈需要長時間的等待。

“調查人員自稱是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家屬,向中國醫院、拘留所和移植設施打過多次電話,並詢問是否提供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

“我們採訪了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一名外科醫生的前妻。她說,丈夫告訴過她,在2001年和2003年間他從遭到勞教的2,000名法輪功學員摘取了眼角膜。其他醫生摘下了這些學員的重要器官,他們的屍體隨即被焚燒。

“法輪功良心犯就這樣‘非自願地’成為了‘器官捐助者’。

“我們走訪了十多個國家,採訪從中國逃出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敘述了在中國受到不人道的關押,被酷刑、剝奪睡眠、不走法律程序即被拘禁長達三年。他們被關押時被迫每天長時間做奴工,工作條件惡劣,生產的產品很多出口到西方國家。”

2014《屠殺》(Slaughter)一書中,葛特曼披露了中共對法輪功、藏族、維吾爾族、基督徒的迫害,法輪功則是自1999年以來受到最殘酷迫害的群體。

葛特曼解釋了他是如何推算出從2000年到2008年有6.5萬法輪功學員和2千到4千維吾爾族、藏族和基督徒被活摘器官殺害的。

2016年6月更新出版的兩本書得出結論,每年在中國至少進行了6萬起移植手術;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是殺害無辜者:特別是法輪功學員,以及維吾爾族、藏族和基督徒。

以色列、台灣和西班牙已經禁止其公民到中國去“器官移植”旅遊。

器官移植學會倫理委員會退休成員拉維博士(Jacob Lavee)是推動以色列的器官移植法律改革、禁止以色列國民器官旅遊的關鍵人物。他抵制原訂於曼谷舉行的器官移植大會,大會後來改在香港舉行。

他說:“作為一名猶太裔心臟移植外科醫生和大屠殺倖存者的兒子,我為此事花了這麼多的時間,是因為面對新的反人類罪,我不能保持沉默。”

悉尼大學醫學院教授辛格(Maria Fiatarone Singh)強調,“失去自由意願的人不能被用作器官捐獻者;將他們不當人看的做法,不應該在二十一世紀的任何社會得到接受。我們必須像卡爾‧桑德堡說的那樣:‘用自己的心走入心靈的風暴中,看看在那場風暴中,是否有流血的心。 ’在中國,法輪功、藏人、維吾爾人、基督徒的心確實在流血。作為醫生,我們有救死扶傷的誓言,這包括採取行動,保護那些被別人傷害的人。作為人類,我們也必須這樣做。”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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