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月大陸258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正見新聞網2016年11月30日】

明慧網統計,2016年9—10月,大陸258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1月—10月,這一數字累計為961人。

多人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報導,過去兩個月,共計258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來自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被判刑人數最多的省份分別為:山東44人,遼寧36人,黑龍江20人。

9月13日,天津東麗法院對天津市優秀工程師、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和他的妻子李珊珊非法開庭。

明慧網天津通訊員報導,當天,天津當局動用了百十號的警員和便衣,三步一崗五步一哨,還有警察來回巡邏,法院外面至少停著十輛警車和特警的車輛。

4位辯護律師——余文生、張贊寧、常伯陽和張科科為周向陽夫婦做了無罪辯護,震撼人心。辯護詞中說,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迫害,是借著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是完全非法的,只是依據江澤民個人的指令。

但是,令外界譁然的是:10月12日天津東麗區法院法官張亞玲電話通知,判決周向陽7年,李珊珊6年。目前周向陽和家人已提出上訴。

哈爾濱46歲的法輪功學員王宏濱曾遭10年冤獄迫害。才出獄不多久,於2016年10月13日再次被非法判刑,刑期9年。

此外,9至10月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有35人因實名控告江澤民遭報復獲刑,比如:吉林蛟河市75歲的法輪功學員劉俊堂被判7年;黑龍江哈爾濱市鄰裡公認的好人趙海軍被判8年等。

多地法院違反司法程序  不通知辯護律師出庭

在未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法院於2016年9月6日對法輪功學員孫建春、李祖平、霰春偉非法宣判。孫建春、霰春偉被非法判刑4年,李祖平3.5年。3人都認為審判不公,提出上訴。

2016年9月8日消息,山東省高密市法輪功學員張秀花被非法判刑1.5年,單紀花被非法判刑3年 。 但是,2人家屬均為其聘請了律師。當家屬質問高密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宗明海“為什麼不通知家屬(律師)就偷著開庭”時,宗明海竟然說“就是不叫你們知道”。

濰坊市濰城區法院和高密市法院的行為明顯違法。根據 《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第25條,法院確定案件開庭日期時,應當為律師出庭預留必要的準備時間並書面通知律師。

但是,在審理法輪功學員案件時,大陸法院執法違法的行為屢見不鮮。

2016年7月28日,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趙麗亞、孫春花。律師為趙麗亞做了無罪辯護。9月7日,葉縣法院對趙麗亞非法判刑4年。律師問法官判刑依據是什麼?法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是政法委下的命令。

在河北省,唐山法輪功學員賴志強被非法綁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2016年9月底,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刑7年; 10月17日,押送河北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四監獄迫害。

堅冰融化 部分檢察院撤訴 法院退案

面對中共的荒唐庭審,法輪功學員始終堅守真善忍,辯護律師也在法庭上有條有理地向法官陳述信仰法輪功合法,迫害是有罪的。事實真相感化人心,大陸的部分法院和檢察院因此撤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

2016年10月9日,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非法庭審屈樹榮女士一案。

屈樹榮於2015年11月8日在龍沙區新化小區向人贈送法輪功真相檯曆,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一直非法關押。

庭審不久,檢察院公訴人杜艷紅拋出一些莫須有的“證據”進行指控。

面對莫須有的多項捏造屈樹榮的“證據”,兩位律師據理力爭,要求法庭啟動排除非法取證據程序(即排非程序)。

法庭最後啟動了排非程序。兩位律師把這些捏造的所謂事實一一排除,檢察官也承認證據來源非法。

公訴人杜艷紅說:“你們聘請的兩位外地律師太正義、太有力了,這件事影響面太大了,以後再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得考慮了,不能再重判了。”

她還說:“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聽席上的國保人員定的,說‘人家沒罪,給放了吧!’”

事後,龍沙區檢察院公訴人杜艷紅進一步告訴家屬:法院已撤訴,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樹榮無罪!

但據悉,目前, 五龍派出所、檢察院、法院互相推諉,仍不放人。

不過,法輪功學員屈樹榮一案被撤訴並非個案。

2016年9月22日,山東聊城中級法院撤銷了冠縣法院有關判處法輪功學員倪汝菊2年有期徒刑的決定,要求重新審理。

2016年9月29日,北京延慶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秦守榮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並解除對她的取保候審決定。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