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撤訴 河北一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

【正見新聞網2017年02月25日】

2017年2月10日,河北省冀州區檢察院撤訴,法輪功學員酒長迎被無罪釋放,回到家中。

據明慧網報導,1月17日,河北省衡水冀州區法院非法庭審酒長迎、王元升兩名法輪功學員。消息來源說,酒長迎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每天被強迫勞動10個小時。而酒長迎和王元升其中一人已出現胸悶症狀。

從北京來的兩位律師黎雄兵、董前勇在法庭上為兩位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王元升及其親屬辯護人也做了無罪辯護。

在庭前會議時,酒長迎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因為身體原因,庭審時酒長迎只講了煉功受益的情況。所有在場人士基本認真聽到他們二人的自我辯護和律師的無罪辯護。

消息來源說,當天的主審法官是劉麗爽。律師還對劉麗爽表示:今天所做的這一切迫害都會成為今後的罪證。

酒長迎是一位古稀老人,在修煉法輪功前脾氣暴躁,家庭矛盾重重,並且他還患有三叉神經痛、頸椎骨質增生、嚴重心律不齊、腰背壓傷、腰壓迫性骨折等多種疾病。

1998年3月,酒長迎經人介紹接觸法輪功,在閱讀《轉法輪》時被其“真、善、忍”的法理深深地吸引,從此明白了做人的道理,開始改變自己的壞脾氣。不知不覺中他的家庭和睦了,那些疾病也不翼而飛了。

但是在江澤民集團長達18年的迫害中,酒長迎曾多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由於在勞教所受到嚴重迫害,他已幾乎喪失了基本勞動能力。

雖然酒長迎目前回到家中,但是檢察院還是非法要求他每季度去冀州鎮派出所“報到”一次。

1999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下達對法輪功實施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等國家恐怖主義迫害政策。

十幾年來,中國的上百名律師,在上千場的無罪辯護中,從法律、信仰、法輪功的真相等角度,有理有據、有力地全面論證了: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合法,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禁、勞教、判刑等行為都是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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