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案律師:撤訴是檢察院最體面的選擇

【正見新聞網2017年04月13日】

據明慧網報導,河北唐山法輪功學員韓長根,因為向當地民眾說法輪大法好和中共迫害法輪大法的真相,遭當地國保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至今已逾一年。日前在非法庭審中,她的代理律師要求檢察院做出最體面的選擇──撤訴。

律師:要求檢察院撤訴

2017年3月23日,唐山路北法院對韓長根非法庭審。家屬聘請北京李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並要求檢察院撤訴。韓長根在法庭上否認非法指控,說修煉法輪功無罪。

李律師在法庭上指出:

一、當事人修煉法輪功無罪,中國的現行法律沒有一條說修煉法輪功有罪;
二、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個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
三、我要求當庭釋放我的當事人,你們可能做不到,最體面的選擇是檢察院撤訴。

庭審於下午1:25結束,公訴方沒有提出量刑意見。

據悉,庭審結束後,律師對公訴人說:拋開我們的職業,按現在起訴書內容,你如果判我的當事人有罪,我們的良心是否安寧?公訴人回答:這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律師又將這番話說與此案的法官和審判長,法官和審判長無語。

因修煉法輪功遭非法關押

現年61歲的韓長根,在唐山大地震中受傷雙腳致殘,修煉法輪功後,她不僅身體健康了,也成為一個樂觀向上,樂於助人的善良人。2016年3月31日,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為了告訴當地百姓法輪大法好和中共迫害法輪大法的真相,而遭到唐山市路北分局國保綁架、抄家,並關押到唐山大裡派出所。

4月25日,路北公安分局大裡派出所崔衛傑、劉華兩個員警,曾到看守所非法提審。5月6日,家屬接到了唐山路北檢察院的非法批捕通知。律師提交了關於撤銷對韓長根指控的建議。

人權律師常伯陽:修煉不犯罪

近期,明慧網報導大陸出現一些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針對此現象,大紀元記者採訪了曾經為法輪功學員做司法辯護的人權律師常伯陽對此現象的看法。

常伯陽表示,“可能都是因為今年年初時,兩高出台一個解釋,解釋的訂定標準它不能提高,也去掉一個以前動不動就追究刑事責任的內容,可能是最主要的一個原因。”

常伯陽過去曾經代理過有關法輪功學員被勞教、關黑監獄等的訴訟案件,他說:“以前它定這樣一個罪名,有一個母盤它就能定罪,另外,因為修煉法輪功而受到一些限定的處理,但現在限定條件比較少了,比如說,沒有說一個母盤就可以定罪,現在數量提高到50張(法輪功真相光碟或傳單等)。或者定罪,我刑事追究,或我觸法二年內再有類似行為才追究,以前沒有時間限定。”

他表示,“這可是最主要的原因,我沒有認為他們有什麼根本性的改變。我們認為修煉這是不犯罪的,定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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