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7年07月29日】
劉春鵬是黑龍江省勃利縣法輪功學員,今年六十七歲,她早年在喪夫和病魔中苦苦掙扎,身患多種疾病,在絕處逢生時幸遇大法身心受益。後來,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夥迫害法輪功,劉春鵬老人一家又陷入苦難。
下面,是劉春鵬老人自述此間的一些經歷:
一、修大法身心受益
在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二日,我丈夫不幸在工作時遇難,扔下我和當時只有八歲、六歲、四歲的三個孩子。回想那時的情況真難啊……在經濟上沒有人幫助一分錢,我領著三個還不懂事的孩子真是度日如年,我的身體每況愈下、疾病纏身,什麼心臟、支氣管、腎臟、咳血、婦科、肝炎、腦梗、低血糖、睡不著覺,還有老百姓叫做「功心翻」等十幾種無法治癒的病,總上醫院打針吃藥,病也不好。
特別是「攻心凡」,這種病犯病時,手腳發冷,打哆嗦,象抽的樣子,把孩子們嚇得直哭。這時的大女兒就到處找刀片,找來刀片在我心窩處劃個「十」字口子,然後拿火罐對準「十」字口拔上,拔出一罐鮮血後,我就能好了一些,很折磨人(這是民間偏方,我告訴女兒的)。後來我接了丈夫的班,由於身體不好,正上班就得請假去醫院買藥打針,我都不知道咋活了……
正在這萬般苦熬的病痛折磨的歲月中,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喜得大法;得到了萬古機緣的宇宙大法;我得到人生沒有看到、聽到、學到的無比美好的大法。在李洪志師父的言傳身教中,使我知道了法輪大法的高深的法理,就是「真善忍」三個字;我知道了怎麼樣去做一個人、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我內心境界不斷昇華,我身體受益健康。
我學法煉功不到一個月,我的病痛就不翼而飛。這時我還不相信自己,就問孩子們:是你們給自行車上油了嗎?孩子們都說我們都沒有,也不會呀。我從一個一年得住二次院,走幾步就累的病人,只學煉了二十多天的法輪功就無病一身輕了。
沒想到這麼好的功法,卻遭江澤民打壓。
二、遭迫害控告首惡
劉春鵬老人在江澤民一夥迫害法輪功中,也沒能倖免。二零一五年六月她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提出控告。她在控告書訴說了她的被迫害情況: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上旬的一天下午二、三點鐘,我正在家裡做家務活,勃利縣公安局的警察白玉鋼、龐偉等人突然闖入我家,亂翻一陣,把我的大法書、煉功磁帶等拿走。說我,你是煉法輪功的,你跟我們走一趟。我說我為甚麼跟你走?我煉法輪功強身健體,又不違法?白玉鋼說:你不去,我們的年怎麼過!
他們不聽我說,就把我強行綁架到公安局。在審訊時問我:你這些東西從哪來的?說收到這些就是犯罪證據。然後他們說:天已黑了,你不說實話,把你送北監獄去,不然就拿五千元!我說我自己(因我丈夫在我三十一歲那年因公去世)領著孩子過了二十多年,生活的很苦,一分錢都沒有!這時我看見白玉鋼和龐偉關上門,去門外和我的親屬、孩子說要把我送北監獄。我的孩子們很小哭成一團,說要我媽媽回家。警察白玉鋼和龐偉對孩子說:立即拿五千元錢就讓你媽回家。當時我的親屬和孩子們東借西跑,拿來了三千元錢。孩子說實在借不夠,就這三千元,我媽媽是個好人,快放我媽媽回家吧。這時白玉剛和龐偉一看三千元,把錢一把抓到手裡說:算了,叫你媽媽回去。孩子問,怎麼不給收據呢?他們說不給收據。就這樣當晚九~十點左右我被放回家。回家後我才知道他們從孩子那勒索了這三千元。
第二年,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上午,我的大女兒(未修煉法輪功)正在單位上班,突然新華派出所警察夥同縣公安局警察把我女兒綁架。到我家又把我家翻了一通後,把我女兒強行綁架到新華派出所審問了一夜,還打我女兒,偽造證據誣陷我女兒。第二天早上強行又把我女兒送到北監獄。在監獄不讓我女兒睡覺,審問和洗腦不讓家屬看望,到二十一天才讓我們見上一面。在監獄裡我女兒被他們迫害的不讓睡覺、不吃飯,就是哭,體重只剩三十多公斤,女兒瘦的皮包骨。直到六月十一日才把我女兒放回來,連交飯伙錢、連托人營救、連被惡人勒索共計三千五百元。我和我女兒不到一年時間共被勒索現金六千五百元。
後來我們的日子都是在痛苦和煎熬中過著……為了還親戚的錢,無奈我拿房照做抵押一分錢的利,從私人那貸款還欠親屬的錢。五年後連本帶利總算還上了貸款。你們知道這五年我又是怎麼過的嗎?我的那點工資是一點也不敢多花。為還貸款,我怎麼生活呢?我吃的菜是別人不要的爛菜幫子,買一點醬兌不少水,放點鹽熬開,把菜煮了蘸醬水吃,主食是玉米面粥。
劉春鵬說:「我和我家人所遭受的迫害僅是全國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