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輪功學員趙淑玲被昌平法院非法誣判一年

【正見新聞網2017年08月01日】

2017年6月28日,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非法誣判昌平南口鎮法輪功學員趙淑玲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刑期是2016年9月22日到2017年9月21日。趙淑玲是在2017年1月16日被昌平法院非法庭審的,現在又被非法枉判,這是江澤民邪惡集團持續18年大迫害後的又一罪惡,也是為全世界範圍「起訴江澤民」大潮中,新近添加的又一犯罪鐵證。

趙淑玲,女66歲,昌平區南口鎮雪山村人,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全家幸福。2008年5月22日,曾被中共邪黨非法勞教2年。

2016年9月22日,趙淑玲因在南口鎮新興路社區粘貼真相不乾膠和發真相材料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遭南口派出所惡警綁架,當天還被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轉法輪》和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然後被劫持到昌平看守所迫害。趙淑玲在昌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近一年,非法關押期間,昌平610還強迫洗腦迫害,強迫趙淑玲「轉化」。這些罪責,昌平公安局、昌平看守所和昌平610的相關人員難辭其咎。
而這次昌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趙淑玲的非法枉判迫害,直接責任人是昌平區檢察院公訴人王雪鵬,昌平區法院審判長王式寬,陪審員楊永紅、任寶玲和書記員陳飛。

最新消息,趙淑玲已經於2017年7月25日,被由昌平看守所,綁架到位於北京市大興區魏永路12號的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迫害。

法輪大法教人向善,是使人從本質上提高的高德大法,自1992年由李洪志大師傳出以來,受到熱烈的歡迎,前全國人大的調查結論「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法輪功目前已傳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了世界各國政府和民眾的歡迎,為中華民族與中國人民上贏得了榮譽。

趙淑玲和仍被非法關押在昌平看守所的李財華、張冠軍等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的講真相,是為了讓他人擁有健康的身體和美好的心靈,是完全無私的利他行為,是在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2000年4月9日,國務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公通字(2000)29號文件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傳播「真善忍」,完全合法,正義律師的千百場無罪辯護,清清楚楚表明了這一點。

現在,已經有21萬大法弟子與家屬控告江澤民,全世界241萬人舉報江澤民,訴江大潮浩蕩湧來,善惡必有報,正義的大審判即將到來,天滅中共就在眼前,神佛慈悲於人,不要再追隨江澤民幹壞事了,天良莫喪盡啊!「人之初,性本善」,靜下心來,想想法輪功學員為甚麼捨棄一切,只為告訴你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

今天的檢察官王雪鵬、法官王式寬等這些公檢法司的人,你們該清醒了,你們已經被邪惡江澤民綁架裹脅成為了名副其實的罪犯,不要為了眼前一點蠅頭小利,害人害己還害了你們的父母妻兒。希望你們趕快懸崖勒馬,枉法迫害救人的法輪功,那真正是十惡不赦的彌天大罪。

天堂地獄,取決人的善惡一念!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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