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7年10月27日】
10月23日,山西太原法輪功學員田雲飛一案,當地杏花嶺檢察院已將其退卷至公安。 明慧網報導,7月17日,法輪功學員田雲飛、連素蘭、薛富貴被非法抓捕。田雲飛被龍潭派出所刑事拘留,關押於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另兩人因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後由當地派出所監視居住。
8月18日,田雲飛對龍潭派出所的副所長——直接迫害人宋全生,提出控告,控告書已遞至杏花嶺檢察院。檢察院控告科的張姓科長已接收,但一直沒給明確答覆是否立案,家人多次詢問無果。
田雲飛的家人和張姓科長說明,田雲飛家中癱瘓在床的妻子無人照顧,要求能夠無罪放人。
田雲飛和妻子張印香原是太原市西山礦務局金城公司職工。1998年夫妻二人開始修煉法輪功,田雲飛先學,煉功之後,身體發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多年不愈的皮膚病、偏頭疼、牙痛都好了,性格也變好了。妻子一看這麼神奇,也開始修煉法輪功。
但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張印香被兩次送洗腦班迫害,造成精神壓力巨大,不敢學法煉功;後來狀態略有好轉,但在持續的迫害高壓下,張印香在2015年出現身體癱瘓和精神不正常狀態,後一直臥床,生活不能自理。
據悉,田雲飛被抓捕後,律師也向檢察院遞交過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但無果。案管中心王志媛說沒見到遞交此申請。
10月23日,田雲飛的律師去杏花嶺檢察院閱卷,檢察院案管中心告知案卷已退回公安。
中共迫害法輪功非法。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明慧網統計顯示,2017年上半年因發生退卷或退案,大陸21個省和直轄市有54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97人被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