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法輪功為何是當今最大的人權迫害(下)

【正見新聞網2017年12月15日】

「我7歲前沒見過爸爸,他到底是誰?長得什麼樣?媽媽為什麼要為我爸爸申冤?他為什麼被關到監獄裡?」和母親一起流亡,今年抵達美國的遼寧女孩徐鑫洋16歲了,她自出生就沒見過爸爸,在缺少父愛和恐懼失去母愛中長大。記憶中,她對爸爸只有兩次印象。

「大約是在7歲的時候,媽媽帶我去監獄第一次見到了爸爸,他很想抱抱我……可是我不認識他,躲到媽媽的懷裡沒有讓爸爸抱,這成了我終生的遺憾;第二次見爸爸大約是在8歲的時候,爸爸被關押了整整八年後回到家裡。可我不敢靠近爸爸,因為他全身是傷,呼吸困難,目光呆滯,一陣清醒、一陣糊塗,媽媽非常痛苦、焦急,不知如何是好。」

「爸爸從監獄裡回來的第十一天,就被送到醫院搶救;第十三天,爸爸永遠地離開了我和媽媽。」

徐鑫洋的爸爸徐大為是遼寧省法輪功學員,獄中遭不明藥物注射和酷刑折磨。徐大為回家不久便被送醫急救,醫生診斷:器官衰竭。出獄不到兩週,徐大為於2009年2月16日悽慘離世,年僅34歲,留下孤兒寡母艱難度日。

徐鑫洋的家庭故事是大陸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十八年來遭遇的一個縮影。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宇宙最高特性為指導原則的性命雙修功法,由於恐懼與其意識形態不同卻廣受歡迎,中共在1999年7月,正式發動鎮壓,施行「精神、肉體、經濟」三管齊下的群體滅絕政策。十八年來,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孩子遭警察電擊

徐田榮,女,北京市朝陽區法輪功學員,2001年被警察綁架,當時,她的女兒才9歲。

那天,警方動用了十幾輛警車。徐田榮家門口被警察和圍觀的人堵滿。因徐田榮拒絕上警車,並給圍觀的群眾講法輪功被無辜迫害的真相,警察便用高壓電棍電擊她,從屋裡到屋外,再到街上,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她的女兒看見那麼多的警察打媽媽,便哭著去拉她媽媽,警察劉延亭一下將電棍電到她腿上,褲子立即被電棍燒了兩個拳頭大小的洞。孩子當時就被嚇呆了,也不敢哭了。

徐田榮的丈夫並不修煉法輪功,他一看這幫警察電擊孩子,拿起鐵鍬就要和警察拚命。因警察太多,還沒等他動手,就被圍上暴打了一頓。隨後警察把他也推上了警車拉走,非法拘留十五天。徐田榮的父母,當天也被警察抓走,後在看守所被折磨兩個多月,又被勒索了錢財,才被放回。

兩個多月後,等她姥姥、姥爺回來,孩子已經乾瘦得皮包骨;沒辦法,她姥姥便沒日沒夜地撿廢品,補貼一家四口的生活。

「經濟上搞垮」,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另一個重要手段,直接截斷法輪功學員賴以生存的物質來源。

在明慧網上,法輪功學員甚至他們的家人,被中共非法開除工作、剝奪就業權利、凍結存款、沒收財產、被停發或少發退休金、收回住房的案例,比比皆是。

2013年8月,濰坊市委統戰部法輪功學員王昇華,被非法關押在濰城公安局私設的監獄裡,他堅守信念拒不「轉化」。市「610」頭目李同奎(濰坊市610洗腦班主要策劃人)為說服他,以恢復他的工資為誘惑,給他算了一筆帳,說從2000年到現在十幾年扣發的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已近百萬了,加上你妻子的經濟損失……你們不是傻了嗎?!

北京法輪功學員王樹祥,原是北京市園林局柳蔭公園巡查班班長,到了退休年齡,27年工齡不翼而飛,不能領取退休金。據王樹祥家人回憶,住地派出所警察曾逼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威脅道:「你要堅持修煉法輪功,叫你後半生好過不了⋯⋯」王樹祥目前仍身陷冤獄。

法輪功學員還隨時面對警察的抄家和罰款,被抄走現金和財物。比如:2016年8月17日,湖北省浠水縣關口鎮豹龍村法輪功學員劉姓婆婆,被當地派出所警察搶走3萬6千多元人民幣。派出所至今沒有還這筆錢。

遼寧錦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隊長李嵋珊,自2011年上任以來,採用跟蹤、監控等特務手段,綁架法輪功學員200多人次,勒索金額在百萬元以上。遼寧義縣國保大隊長、警察姜成,毫不諱言自己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就是勒索錢財。姜成曾經叫囂:「讓法輪功學員破財『免災』,我們也好有個吃喝錢。」

遼寧省義縣是一個只有50多萬人口的國家級貧困縣,勒索現金卻近237萬元之巨!

據明慧網2015年5月19日報導,義縣法輪功學員被勒索現金的部分統計案例中,183人被勒索現金2,370,447元。其中被勒索1萬元以上的43人,2萬元以上的24人,3萬元以上的11人,5萬元以上的7人,10萬元以上的4人,最高被勒索金額達40萬元。

自古邪不勝正。風雨中,法輪功學員一次又一次地站了出來。

376位村民要求為死者申冤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徐大為,他的妻子遲麗華也是一位法輪功學員,為了給丈夫申冤,她將376位村民實名簽名的支持聯名信寄到了中央信訪辦、最高法院,以及遼寧省省政府、公檢法部門、信訪部門、人大、婦聯、司法部門、監獄管理局、瀋陽市的政府和司法部門等有關單位和領導那裡,共60多封。聯名信還要求給受害者家屬經濟賠償,追究監獄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這些信發出不長時間,撫順市司法部門,還有清原縣司法和當地派出所三個政府司法部門聯合起來,把徐大為的弟弟抓走,追問遲麗華的下落以及聯名信的事情。寫聯名信的幾個村的村幹部知道這件事以後非常憤怒,親自到派出所連夜把遲大為的弟弟保出來了。

遼寧當局同時又到簽名的老百姓家挨家挨戶調查和威脅。有村民問:「怎麼不去調查徐大為的死因,卻來調查我們呢?剩下孤兒寡母怎麼辦?」

調查者說:「簽名這件事,震驚了中央,是周永康直接下令。」

周永康和江澤民、羅幹、劉京,被列為迫害法輪功的四大元兇。其掌管的政法系統成為中國的第二權力中央,瘋狂推動迫害法輪功,每年用於鎮壓法輪功的資金超過軍費開支。

在瘋狂的迫害中,更多的世人,看清了善與惡、正與邪。

高智晟律師:顫抖著的心 顫抖著的筆

中國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先生於2004年、2005年三次公開上書胡溫政權,呼籲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慘無人道的迫害行為,並揭露出全國普遍存在的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虐待,以及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性虐待。

他說,「人類歷史上沒有哪個國家的人民,為了心靈中的信仰,會在有政府的和平時期經歷著如此規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慘烈的災難。」

高律師「用顫抖著的心、顫抖著的筆記述著那些被迫害者(法輪功學員)六年來的慘烈境遇」,揭露了「令人難以置信的野蠻迫害真相」,那是「政府針對自己的人民毫無人性的殘暴記錄」。

高智晟律師在致胡溫的第一封公開信中舉了這個例子:

山東煙臺市的徐承本10月15日一見到我即講道:「我的妻子賀秀玲的屍體已被冷凍了快兩年了啦,至今不能得到處理,他們有能力長期地折磨她最終把她致死,卻在把她致死後快兩年裡沒有能力處理這件事。她在快被折磨死時才允許我看了一眼,當時我看到人已經神志不清了,但還是被鎖銬在床上,而且下身沒有一點衣服,看到我的親人這種慘狀,當時我的心都要碎啦!他們真沒有人性,只幾分鐘就把我趕了出去。她才40多歲啊!」

「因為我們的強烈要求,我妻子死後他們做了屍檢,報告至今不給我,在我們多次追要的情況下,只是口頭告訴我是『因煉法輪功而死』。」

據悉,賀秀玲因修煉法輪功遭到當局迫害非法關押,被看守所以「腦膜炎」名義送去醫院,在人還有呼吸的情況下就被送進太平間,家屬發現其後腰部纏繞著繃帶,腎臟被盜。

事後,賀秀玲的丈夫徐承本為妻子鳴不平要控告,警方卻想用10萬元買通他不再上訴。當徐承本在網上曝光妻子被摘取器官後,第二天就被抓,兩年後去世時皮膚潰爛,知情者認為其症狀類似慢性藥物中毒。

劉連賀律師: 十一年冤獄沒有一絲抱怨 令人震撼

大陸維權律師劉連賀曾在2015年代理法輪功學員張鴻儒一案。

張鴻儒,男,40多歲,畢業於武漢工業大學電氣自動化系,原就職於北京盛華實科技有限公司造價軟體產品事業部。因堅持修煉法輪功,2002年被非法判刑十二年;2015年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至今。

明慧網報導,2015年11月16日,北京昌平區法院20法庭非法對張鴻儒開庭。張鴻儒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經過和修煉大法後使他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使他成為了一個真正的好人。

他說:「你們定的罪我不承認,修煉法輪功合法,不久的將來歷史會還給我們清白,這一刻也會在歷史上記載。」他還說:「我在之前被非法判刑十一年,我從來都沒有怨恨過任何人。我希望法官和在座的所有人都能守住人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線。」

曾為張鴻儒作無罪辯護(編註:尚無法確認是否是2015年11月16日庭審時提供的辯護,因也有其他律師受理過張鴻儒一案)的劉連賀律師表示,張鴻儒當時在法庭上的陳述深深地觸動了他,他回憶起庭審時的情景:

開庭時有人勸張鴻儒:「你看你30幾歲了,已經判過十一年徒刑,還沒成家,70多歲的老娘需要你照顧,如果你不煉了,就可以照顧你老娘。」

張鴻儒陳述說:「人不能沒信仰,我特別崇尚范仲淹說的一句話,『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為了信仰,我無怨無悔。」

劉連賀律師說:「當時我聽了很震撼,輪到我辯護時突然我就哽咽了,說不出話來,平靜幾分鐘我才能繼續……起初我對大法弟子的理解還是很膚淺的,認為他們只是為了強身健體、救人,沒有體會到他們有那麼高的思想境界。而且,張鴻儒非常平和,言語中沒有憤怒,很平靜,沒有一絲抱怨。這個案子對我的觸動特別深。」

郭國汀律師:為何有超凡承受苦難的能力?

「被5根繩子綁在床上的滋味是極其痛苦的,渾身上下說不出的難受,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難熬。我想1天不是由24小時組成的嗎?!1小時不是由60分鐘組成的嗎?!1分鐘不是由60秒組成的嗎?!我問自己,再多堅持一秒行不行?肯定沒問題!那我就一秒一秒地堅持到迫害結束的那一天吧!」這是法輪功學員瞿延來在控告江澤民書中的自述。

瞿延來,1977年出生,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能源工程系,品學兼優,曾獲黑龍江省化學奧林匹克競賽特等獎、數學一等獎。

2002年9月30日深夜,瞿延來被上海警方劫持,被非法判刑五年。從被綁架的那一刻起,他一直絕食絕水抗議對他的非法關押。期間多次遭受毒打,野蠻灌食造成他四次嚴重胃出血,幾度生命垂危,原本身高180厘米,體重140多斤的壯小伙子,被折磨得只能躺在床上或坐在輪椅上,生活無法自理。

為瞿延來提供辯護的律師郭國汀說:「開始時我一直不相信一個人竟能連續絕食絕水兩年多!然而,事實是在這絕食期間,他曾先後四次生命垂危,被送進醫院搶救四個月。在絕食期間,他一直拒絕進食,長期被強制灌食。而強制灌食實質上是一種極難忍受的酷刑。」據明慧網2013年12月份的一份調查,被局部統計的442位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中,共有154人被灌食致死,灌食致死率高達35%。

「面對聖徒般的瞿延來,我不能不探索,是何種原因,使得瞿延來具有此種超凡脫俗的承受苦難的能力?唯一的解釋便是真信仰的偉大力量。」郭國汀說。

余文生律師:法輪功千古奇冤

大陸人權律師余文生在2016年9月13日曾在法庭上為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提供無罪辯護。

周向陽是全國首批60位造價工程師之一。1999年7月20日,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周向陽為說一句「法輪大法好」去北京天安門和平請願,被勞教一年半;期間受盡折磨,囚室牆上濺得到處是他的血;2003年5月31日,周向陽被非法判刑九年;2016年11月,又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天津雙口勞教所(現已關閉)和天津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等處遭受種種酷刑折磨:地錨、被徹夜電擊、連續三十天不許睡覺、關小號(禁閉室)、野蠻灌食等等,堅強不屈。

余文生律師在辯護詞中說,「思想和信仰的自由,是天賦人權,與生俱來,是不可剝奪的。」

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自1999年至今類似於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樣的可以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江澤民)『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

他說,「在中國,並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賦予國家元首和最高法院認定一個組織是否是邪教組織的權力,因此,無論江澤民的講話也好,還是最高法院的通知也好,都沒有合法授權。」

「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是空絕千古!」

余文生說,在這場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卻在真實地實踐著「真、善、忍」,「在十七年遭誣衊打壓的歲月裡,向人類真實地展現了他們自己,得到了普遍的接納和讚揚。十七年來從來沒有以暴易暴、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

他說,迫害法輪功是「中華民族之千古奇冤」!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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