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難中不斷成長

北京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8年01月12日】

十幾年的修煉經歷告訴我,沒有大法就沒有我的今天,沒有大法就沒有我的一切。我身體健康、生活順利、事事如心這些都是大法所給予的。

 大法治好了我的流血怪病

我是一名農村婦女,今年52歲,聽母親說我從出生就體弱,上中學後,身體狀況進一步惡化,鼻子經常會不自覺的流血。有時上著課不知不覺血就流了出來,讓年幼的我非常害怕。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在我初三兩次期末考試中,鼻子都突然出血,而且流了一天一宿堵也堵不住,堵上鼻子從嘴流,最後流得臉色蒼白上不了學,只能回家休息。因此我被迫休學,也從此失去了升學的機會。

從那之後,我的鼻子很脆弱,稍微一碰就血流不止。19歲那年春天,病情又進一步加重,經常流的我天旋地轉,眼前發黑,不省人事。去醫院診斷為增生性貧血、血小板減少等疾病,醫院統稱血液病,住了37天院,差點要了命。

後來又得過肺結核、鼻竇炎、痔瘡等。各種疾病折磨的我很痛苦,我整天愁眉不展,對生活提不起一點精神。

1997年5月我有幸喜得大法。修煉之後,我的身體發生奇蹟性的改變,所有疾病不翼而飛,我真正感受到沒有病是什麼滋味,我心情無比激動,每天都生活在幸福快樂中。

邪惡迫害拆散了我的家庭

可是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身為國家主席的江澤民心胸狹小,瘋狂打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跳出來公然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人性政策。

我想這麼好的功法,憑什麼打壓,按真善忍做錯了嗎?做好人不對嗎?我的身體從體弱多病到完全康復,是大法給了我新生。我能不煉嗎?我不但要煉,而且我還要為法輪功、為師父說句公道話,於是,1999年7月22日,我去北京為師父蒙冤上訪。

沒想到接訪人員不僅不依法為民做主,制止邪惡,卻將上訪人員登記在冊,藉機報復。後來打壓在不斷升級,我也未能倖免,先後被非法綁架兩次。

2001年10月8日下午,我們在一次小組學法時被惡人舉報,警察包圍並闖入了我們學法點,在場的幾個同修全被綁架,我當時從後門走脫。但當地派出所到處找我,我被迫東藏西躲回了娘家。為了綁架我,先後來我娘家兩次搜家,甚至連地窖也沒放過。

隨後,我娘家派出所給當村主任的三姐夫打電話,問我回沒回家,我三姐夫說:「沒回來。」他們又對我三姐夫說:「村裡邊有人看見她在家,如果你不把人交出來,算你窩藏罪,你就得受牽連,你這個村主任還想不想當?」同時他們偽善地哄騙家人說:「沒事,讓她去幾天,教育教育(洗腦)她,用不了多長時間就回來。」幾天裡,派出所利用威逼、引誘、恐嚇、欺騙的手段多次給家人施壓,家裡人一看這陣勢嚇壞了,就把我交出去了。

派出所所長連夜帶領幾個惡警將我綁架到看守所。幾天後又把我綁架到一個非常偏僻的賓館,找了幾個幫教輪番給我洗腦、轉化,國保隊長、610頭目等很多人參與迫害,並從鄉鎮司法所抽調來一個人專門管我。他們對我說:「國家把法輪功定為X教,不讓練就別練了,還練。你們這次聚會屬於非法的,你把這次和誰聚會,都聯繫了誰,是誰組織的,把經過寫出來。」

我想:修真善忍有什麼錯,大法把我一身的病給治好了,我不能昧著良心說話呀!真善忍這三個字從表面理解也不是壞啊!我不能寫,要寫只能寫大法給我帶來的益處,我也絕對不能出賣同修,有什麼事自己擔著,他們愛把我怎麼樣就怎麼樣吧。當時學法不深,只有這一念,後來才知道這就是正念。

他們看我很堅定,就軟硬兼施,假裝對我很關心、同情的樣子說:「你看這裡對你的待遇多好,住賓館,三頓飯頓頓有肉,還能洗澡,你知道在這一天花多少錢嗎?還有這麼多人陪著你,國家為了關心你們,往你們身上投資很大,你不要辜負這些人對你的好心。」但我深知,他們表面雖然偽善,但背後剝奪睡眠,限制人身自由,在精神、肉體上給我施壓,讓我改變對真理正法的信仰,這才是最邪惡的。

在看守所拘押到第44天時,2001年11月29日我被非法送入勞教所,勞教迫害一年零六個月。在勞教所裡更加邪惡,他們不僅對我進行高強度的奴役洗腦、坐小凳子、洗冷水澡、剝奪睡眠、罰站,還對我進行一些侮辱人格的行為,如脫光衣服搜身,蹲著抱頭等。這些給我的精神、肉體造成很大的痛苦。

因為我的勞教,給我家庭及家人帶來很大的傷害。我的父親,在我被非法綁架不到一個月時,由於著急、擔心得了腦動脈堵塞半身不遂,於2004年夏天離世;我丈夫承受不住這突如其來的壓力和我離婚;我剛上初中的兒子無人管,無法按時吃飯,飢一頓,飽一頓,被餓的體型消瘦;我的工作也沒了,我被送往勞教所的同時,當地派出所還把我的戶口給強行註銷掉,取消了一切福利待遇;我三姐惦記我整天以淚洗面。

在高強度的迫害和家庭壓力下,我感到非常絕望,被迫妥協放棄了修煉。2003年2月15日是正月十五,我走出勞教所,在那個本應該團圓的日子,我回到殘缺不全的家,推開門看到家中破爛不堪的環境,心裡非常難受。孩子當時正面臨中考,養家的重擔壓在我一個人身上。面對親戚朋友的勸說,街坊鄰居的冷眼,和社會的壓力,在痛苦中,我脫離了大法整整五年。

重回大法 柳暗花明

但師父沒有拋棄我,2008年在師父的幫助下,我慶幸又走回了大法。我想,只要我身體是自由了,我就能把這個家擔當起來,而且我要圓容的比原來更好。我寫了嚴正聲明,我要從新開始修煉,把耽誤的時間補回來,找回修煉如初的我。

那時,因為生活困頓,家庭殘損,很多人都瞧不起我,有同情心的人覺得我很可憐。經常聽到別人對我說:「你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呀?」 但有師在,有法在,我對自己生活非常有信心。我二姐夫叫我申請低保,我想我身體這麼好,年歲也不大,申請什麼低保?這不符合修煉人標準呀!不能幹這事。我要找一個工作自己養活自己。

起初,我在商場當導購賣鞋。賣鞋這活也很辛苦,上貨、卸貨、碼放、擺台歸類這些體力活還好,但最重要的是要有很好的口才,不僅要恰到好處的推銷給顧客,當鞋出現質量問題時,還要做好售後服務,儘量達到顧客滿意。我一個農村婦女,原本也沒有什麼口才,但作為一名修煉者,我有大法的法理做指導,我時常拿師父的法對照自己:「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1]我耐心誠懇對待每一位顧客,給顧客介紹時,材質是什麼就說什麼,不欺騙消費者、不過分誇大商品,讓顧客穿著款式滿意、號合適。因此我賣出去的鞋退換等售後問題很少。這些年雖說業績不是首位,但也排在前列,老闆對我很滿意,我的回頭客也很多。我利用賣鞋和顧客拉近距離,跟他們講真相、發資料、發真相光碟、破網軟體,也經常和同事聊一些傳統文化、歷史真相、中共打壓法輪功,天安門自焚是造假,最後引到三退上來,開創了我證實大法的環境。

後來找的幾份工作也都比較順利,我本著找時間短一點兒的,必須有做大法事的時間,掙錢多少無所謂,夠維持生活就行。師父看到我的想法,給我安排都是最好的。前幾年在商場上班每天6小時,現在我上班這個地方每天8小時,雖說比原來長2小時,但很輕鬆,我有學法、做大法事的時間。這都是師父的安排。

最近我單位被別人接手面臨解體,老闆沒給員工上保險。員工按照勞動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老闆索要每年2100元賠償金,我夠一年了,按理我也能拿到2100元,可我想到老闆掙錢也不容易,身為大法弟子得為別人著想,把錢看得不像常人那麼重,就沒有要。

走回大法後,我的家庭變化很大,兒子事業有成,在一家私企門店做了店長。2010年他和認識三年多的女孩定了親,2012年春天我操持裝修好了新房,10月在歡聲笑語中完成了孩子的終身大事。2015年,我的小孫子出生了,孫子乖巧聽話,給我們一家人帶來了很多歡樂。這幾年干什麼都很順利,熟悉我的人看到我家裡的變化,都投來讚許的目光,我對親戚朋友說:「這些都源於大法,是大法給我重新生活的勇氣,是大法使我變得堅強,是大法圓容了我的家庭,是大法讓我福報連連。」

融入正法洪流 在魔難中成長

2009年我買了電腦,上網瀏覽明慧網頁,當我打開明慧網首頁時,那一刻心情無法言表,仿佛回到真正的家!看大法弟子交流文章讓我受益匪淺,我開始一點點走回到正法洪流之中。

剛開始時,有同修要師父講法、煉功音樂等,我就用TF卡給同修複製;幫同修發表嚴正聲明;上傳三退名單;報導一些本地同修被迫害事實真相消息。後來,我看到本地做資料同修忙不過來,我想再建個資料點,給同修減輕負擔,讓同修有時間學法。師父看到我有這個意願,於是在師尊的鼓勵和同修們幫助下,2012年我家組建了資料點,開了一朵小花,承擔起我們這一片做資料的重任,資料點延續至今,一直平穩的運行著。

2016年4月20日,因為技術同修被跟蹤監控,本地公安、國保、610、派出所同時出動綁架了很多同修。早晨7點左右,我像往常一樣到外面扔垃圾,在我返回家門時,突然有兩個人把我圍住,隨後從車上又下來五、六個人尾隨我進了家門。這時我感到不妙,回家叫醒孩子,當時小孫子才一週零兩個月。

他們在我家東張西望,四處亂竄,我正告他們:「不許動我的東西,那是我的私人物品,決不允許你們亂動。」當時我正念很強,師父的法打進我腦海,"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我拒不配合,他們隨即把我帶上手銬強行帶走。

在看守所裡,我靜下心來向內找,究竟是什麼問題導致我被邪惡鑽了空子?找來找去找到3點:1、不注意手機安全;2、做事心強;3、講真相救人很少做。自認為自己做資料,就不用出去講真相救人了,做資料也是在救人。暴露出自己的懶惰心,給自己不好的心找藉口,對師父要求做三件事打折扣,這就是沒聽師父的話,讓舊勢力抓住迫害的把柄。

雖然和第一次一樣深陷牢籠,但我的心態發生了完全不同的變化,在黒窩裡,我放下一切執著的東西,家裡的事什麼都不想。我心想,誰也救不了我,只有師父能救我。我就背法,背《洪吟》、論語,想起什麼背什麼。每天堅持發正念,有時煉靜功。找機會和號裡的人講真相,其中一人三退,其他幾人什麼都沒入過,但明白了真相。

提審時,我對預審說: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不讓煉法輪功;中國14個邪教組織也沒有法輪功;江澤民的打壓也代表不了法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法輪功講真善忍,共產黨講假惡鬥,這一對比,誰好誰壞不就知道了嗎?希望你們明辨是非,不要替江澤民賣命,助紂為虐,不要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在大是大非面前選擇美好未來。一個月後,在師父的加持和保護下,我正念闖出了看守所。

去年4月份我地A同修被綁架,大家在一起切磋成立營救小組。有幫請律師的,有發正念的,有上網搜索公檢法信息的,有查找相關救度公檢法資料郵寄真相信的,還有寫跟蹤報導迫害文章的。我也參與其中,負責列印並郵寄真相信。那段時間特別忙,我晚上下班後先學法,學完法後開始列印資料,有一次快到午夜12點了還沒做完,我和印表機溝通:「我該發正念了,你在這兒好好幹活,咱倆一定要配合好,你也得同化法,將來會有一個好的去處。」發完正念我就睡覺了。第二天早晨我到那兒一看,列印出來的資料整齊的碼放在那裡,沒有亂頁的。而且印表機、電腦處於關閉狀態。按常理來說,印表機、電腦不設置是不會自動關機的,我真切的感受到,「修在自己,功在師父」[3],師父就在我身邊,時時刻刻看護幫助著弟子。

歷經十幾年的魔煉,大法在我心裡深深紮下了根,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如果沒有師父的精心呵護,我不會有今天,我感恩師尊慈悲救度,感謝大法給我重生機會!謝謝慈悲偉大的師父!謝謝同修的幫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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