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非法庭審 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感動聽眾

【正見新聞網2018年11月18日】

「除了手握國家權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廢止或者破壞國家的法律,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歲了,手無縛雞之力,走路都要人攙扶,怎麼可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啊!律師們辯得對啊,指控人家殺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屍體啊,指控人家破壞法律實施,要有哪一條法律被破壞了事實證據啊!」一個旁聽者說。

「起訴書把人家實名控告江澤民作為一條罪名,這份起訴書就是檢察院破壞法律實施的罪證啊。阻止公民行使憲法權利,不是破壞憲法的實施嗎?」另一董姓旁聽者說。

上面所指的庭審於2018年11月7日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院進行。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法院第十審判庭被非法庭審。律師與家屬辯護人依法一一駁倒公訴人的所謂「指控」,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

令很多旁聽者感動的是法輪功學員的自我辯護。
89歲張新偉:法輪功是高德大法

89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白髮蒼蒼,雙手扶著拐杖,在家人的陪同下,走上法庭。他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講述了法輪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

張新偉親身參加過中共的一系列運動,由於過度勞累,患上了神經官能症、尿路感染、近視、肝炎、肺結核、肺氣腫、高血壓、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多年來他經過了中醫、西醫和各種方法治療均無療效,60歲就辦了病退。

「1998年我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神奇地使我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而且戒掉了幾十年的菸酒惡習,身體健康至今,沒有吃過一粒藥。近視眼也好了,二十年不戴眼鏡也能讀書看報。」

2000年,他右腿粉碎性骨折,後來在醫院打上石膏就出院了。回家也沒吃藥打針,二十天後去醫院檢查,痊癒了。「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我70歲粉碎性骨折,二十天好了,這難道不是奇蹟嗎?」

2003年一天,兩個年輕人騎著一輛豪華摩托車飛快衝到他跟前,把他撞飛十五米遠摔在地上。兩個小伙子嚇壞了,要送他去醫院。他說:「沒事,你們走吧,我是修法輪功的,不會找你們麻煩的。」

兩個年輕人流著眼淚連聲說:「謝謝爺爺,謝謝爺爺。」他說,「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標準,處處事事為他人著想,這樣處理社會糾紛難道不對嗎?」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在他所有的著作裡,一再教導弟子們要修心性、做好人,做事不能傷害他人。」

他說,這樣一個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於社會、受到世界人民歡迎的高德大法,卻遭到江澤民的無理打壓,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憲違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謊言,都是為了抹黑法輪功而編造出來的。

「我們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澤民集團為打壓法輪功而編造的謊言,使人們能從這些謊言中解脫出來,以免成為這些謊言的犧牲品。俗話說: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當你真正了解了法輪功,你自然就能從這場善與惡、是與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
82歲張明朗:修煉法輪功合法

從檢察院退休下來的82歲法輪功學員張明朗,在法庭上認定修煉法輪功合法,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沒有給社會造成任何危害,並要求公訴人解釋如何破壞法律實施的事實,哪一條法律被破壞了的證據。

張明朗在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時說:「修煉法輪功前,我身患腦震盪、 神經官能症、肝炎、胃潰痬和嚴重風濕關節病,(被病痛)纏磨三十多年,生不如死。修煉法輪大法不久疾病全沒有了, 真是無病一身輕,走路生風。」

檢察院的家屬都說「老張變年輕了」。他六月天不用穿棉祆了,還能力所能及地幫子女生意上做些事情。

老人最後告誡公檢法司人員:「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迫害大法是要遭報應的,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癱瘓的陳國瓊修煉後站了起來 卻遭兩次綁架

法輪功學員陳國瓊文化程度不高,在法庭上理直氣壯地講述自己修煉的經歷。她因家境貧寒,多年勞累過度,2007年患腰椎間盤突出加骨質增生,無錢治療而導致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常年臥病在床。

一位法輪功學員路過她家給她講了法輪功真相,教她念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誡她「只要心誠,必有奇效」。

陳國瓊按照這位法輪功學員的囑咐,不知不覺有一天奇蹟出現了,她站了起來。親朋好友和鄰居們都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

從此,她開始在自己家裡修煉法輪功,然而卻被人告發,遭到綁架。

巴中市公安局一個官員叫朱小冬,他的親戚跟陳國瓊家發生房屋產權糾紛。2016年的一天,陳國瓊家裡沒人在家,朱小冬的親戚仗勢欺人,破門而入,強占她家的房屋,發現陳國瓊家裡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於是報了警。

派出所的警察到現場後不是拘押破門而入、私闖民宅的肇事者,而是把陳國瓊叫回家給抓起來。這是陳國瓊第一次被綁架。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公安廳一位主管國保和「610」職能的副廳長,力圖在巴中搞出一個所謂打擊黑社會的大案要案邀功升官。他把巴州區公安分局的國保警察集中到廣元市培訓,並親自坐鎮巴中,組織幾個縣市的警察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

他在一次會上說:「對×教分子不能心慈手軟,只要是煉過法輪功的,統統搜查駐地,(在他們)家裡一定能找到『證據』,每個對像的家庭都要仔細搜查。」還下達了先抓人再搜集所謂「證據」的命令。陳國瓊和弟媳孫蓉就這樣為湊人數被綁架了。
陳國瓊的女兒為母辯護

陳國瓊的女兒陳湘,二十多歲,挺身出庭為母親做無罪辯護。面對在看守所被關了將近一年的母親,陳湘強忍淚水,沒有哭泣。

她講了媽媽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恢復健康的經過。對母親為何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以及訴江的合法性等進行了辯護,其思維敏捷,口齒清晰,條理清楚,有理有據,情理交融,打動了在場聽眾。

她說,公訴人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指控她媽媽陳國瓊,「請問我媽媽破壞了哪條法律,也並沒有哪條法律因為我媽媽陳國瓊而不能實施了。」

「我媽媽陳國瓊在社會上遵紀守法,為人善良友好,對親屬朋友真誠、熱情、大方,對父母長輩孝順有加,照顧周全,對鄰裡互幫團結友好,是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的,所以說我媽媽陳國瓊是一個好人,是無罪的。請審判長、各位人民陪審員查清事實,給予我媽媽陳國瓊當庭宣判無罪釋放。」
代萬義:檢察院的指控沒有法律根據

法輪功學員代萬義在庭上,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的事實,並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巴州區檢察院指控我破壞法律實施是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的。」

他質問公訴人:「我是怎麼樣用收藏的法輪功出版物和電腦、印表機、A4紙張去破壞法律實施的?又有哪一條法律、法規被我廢止了、破壞了?」
丈夫要求法庭無罪釋放妻子孫容

法輪功學員孫容的丈夫陳平,出庭為妻子做了無罪辯護,說:「孫容在沒有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經常生病,脾氣暴躁,老是和我吵架;修煉後,現在身體十分健康,脾氣也變得十分溫柔了,對待老人十分孝順。我媽媽是個幾十年的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每天她給我媽媽梳洗、護理,家裡的大大小小事一人承擔,請問她有罪嗎?」

孫容僅僅是因為煉法輪功,家中有自己看的法輪功書籍、光碟、護身符,被抄家抄出後遭非法抓捕。陳平要求法庭無罪釋放孫容。

庭審於上午10點開始,晚上接近11點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還說要執行中國的法律。

明慧網評論:希望審判長與合議庭法官和陪審員們作出的判決是公正的,經得起終身負責的歷史檢驗,經得起良心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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