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增壽命 殺人絕子孫

張元之


【正見網2019年01月23日】

在古人的理解中,救人性命是最大的福德,而殺人就是最大的惡事。在佛教中也認為殺人是最大的殺生。在古籍記載中,記錄了很多殺生遭報救人積福的實例。

一:救人七條命 延壽十四年

唐朝咸通年間,吉州的牙將李質得了重病將死,後來在夢中去了地獄,地獄的主管官說:「你曾救了七個人的性命,應該延長壽命十四年。」小吏拿文書去請示。過了半天,出來對李質說:「事情做完了。」於是命令使者領著李質回到人間。他們走到一座高山上,那使者把他推下山。他就嚇醒了。

李質牢記著這件事。從這以後病漸漸好轉直到痊癒。後來果然又活了十四年才死。(出《報應錄》)

二:殘殺父親好友 丟命斷子絕孫

會稽的孔基品行高尚,同族人孔敞讓他的兩個兒子拜其為師,向其學習。但是孔敞的兩個兒子都道德低下,心懷不軌。孔基多次向孔敞提到這些事,這兩個兒子因此怨恨在心。孔敞死後,孔基以老友的身份,帶著羊肉美酒來看望孔敞的兩個兒子。可這二兒子還懷著舊恨,偷偷地派奴僕在路上殺了孔基。

奴僕們還沒有到家,就見孔基走過來,瞪著眼睛挽起袖子,生氣的說:「奸佞的小子,人面獸心。我不忘與你父親的交情,我一生厚道,有什麼怨恨,派人在路上殺害我,天理不容,該斷了你家的後代。」從此以後好多天在孔家出現。

不久,兩個兒子都死了。兩兄弟都沒有後人。(出《還冤記》)

三:歷史是明鏡 誰人看得情

不知道那些為了利益,而害人的人是否有所領悟。一個握有權勢的人,一念可以救很多人,一念也可以殺很多人。如果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冤殺別人,罪有多大?而秉公處理又會積多少福分呢?只是人在利益面前,又有多少人看得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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