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學《貞觀政要》筆談(二十三)

劉如


【正見網2019年02月12日】

上期說到,唐太宗要正喪禮,讓禮官等人商議出一個合理的服喪禮制。目的是歸正人道。魏徵代表眾臣寫明奏疏,先回答了唐太宗關於對姨母與舅舅服喪為何不同的疑問。

那麼唐太宗的另一個疑問,就是認為按情理,共同生活的人去世了,還要為他披麻戴孝。可是嫂子卻因與叔叔(丈夫的弟弟)的親緣關係疏遠,去世了,叔叔卻不用為嫂子服喪。認為當時此禮不合理。古有長兄如父、長嫂如母的說法,太宗定然覺得這樣的禮制,虧待了辛苦操勞家務,照顧丈夫弟弟的嫂子。對她們不公,不合道義。那麼魏徵等眾臣儒生,是如何解答的呢?我們先看上回接下來的一段原文。

對嫂叔無服的答覆

《貞觀政要 論禮樂》原文(本為一段,按文脈分成五段):

《禮記》曰:「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嫂叔之無服,蓋推而遠之也。」
禮,繼父同居則為之期,未嘗同居則不為服。從母(注釋:稱謂。稱母親的姊妹。爾雅.釋親:「母之姊妹為從母。」)之夫,舅之妻,二人相為服。或曰「同爨緦麻」。然則繼父且非骨肉,服重由乎同爨,恩輕在乎異居。固知制服雖繫於名文,蓋亦緣恩之厚薄者也。

或有長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勞鞠養,情若所生,分飢共寒,契闊偕老,譬同居之繼父,方他人之同爨,情義之深淺,寧可同日而言哉?在其生也,乃愛同骨肉,於其死也,則推而遠之,求之本源,深所未喻。若推而遠之為是,則不可生而共居;生而共居為是,則不可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輕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終,稱情立文,其義安在?

且事嫂見稱,載籍非一。鄭仲虞則恩禮甚篤,顏弘都則竭誠致感,馬援則見之必冠,孔汲則哭之為位,此蓋並躬踐教義,仁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豈非先覺者歟?

但於時上無哲王,禮非下之所議,遂使深情郁於千載,至理藏於萬古,其來久矣,豈不惜哉!

第一段大意與詳解

大意:《禮記》說:「兄弟的孩子猶如自己的孩子,這是因為親緣近,名分合理,所以引而進之。嫂叔之間不用守喪,是因為親緣關係疏遠,男女名分也不合理,所以推而遠之。」
詳解:這第一段話是引用《禮記》經書的話來告訴太宗,為何會出現叔叔不用給去世嫂子服喪的禮制。這是來自經典的理由。但是,太宗覺得不合理,是否經典不對呢?魏徵繼續回答,我們看第二段。

第二段大意與詳解

大意:按禮的規定,和繼父一起生活,就要為他居喪一年,如果沒有一起生活過,就不用居喪。至於姨母之夫、舅舅之妻,對這二者服喪的禮節相同。常言道:「如果共同生活過的繼父去世了,應該為他披麻戴孝。」繼父並非生父,對他服喪隆重是因為共同生活過,恩情輕微是因為不住在一起。因此,服喪雖然事關名分,但也隨恩情厚薄而定。

詳解:雖然禮經中有對叔嫂因名分疏遠不必服喪的說法,但這是教條死板的理解,禮經除了這個說法,還有講到共同生活的繼父,也無血緣關係,於是根據情分恩義來定,住在一起,則受繼父養育之恩,因而服喪,不住一起,就算有父子名分,也不用服喪。可見禮經也講到關於血緣疏遠的人,以恩義和感情的厚薄來定居喪與否。看禮經,要全面看,才能理解全面,靈活根據現實變通。其原則,不外乎血緣關係的遠近,名分合理,以及恩義厚薄,如果前者不符,則看後者,所以,禮經對此,並未疏忽。給出了繼父按恩義服喪的參照。證明太宗對嫂叔絕對無服的疑惑是對的。接著,為了進一步講明嫂叔服喪之禮應該按恩義來處理,給出了第三段的關於叔嫂恩義關係的推論。

第三段大意與詳解

大意:比如有這樣的情形,身為年長的嫂子,正好遇到要撫養年幼的叔子,就像對待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兩人同甘共苦到終老,這比起一起生活的繼父,和其他一起生活的人,情義的深淺怎可相提並論呢?嫂子生前,二人情同骨肉,嫂子死後,卻以外人的禮節對待她,這種做法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如果推而疏遠是對的,那生前就不應住在一起;生前住在一起,死後就不應像看待路人一樣看待嫂子。生前恩情厚重而死後禮節輕微,用男女名分不符的原則來處理,有這樣的道理嗎,合乎道義嗎?

詳解:這一段,詳細說明長嫂如母,情義深厚,如同母子,有深厚的養育之恩,養育之情,比起繼父的情義,不可同日而語。更加應該服喪。如果形同路人,情理不通,道義不合。

按照魏徵一開始對禮的定義:「禮是用來判斷疑惑不明的事理,決定遲疑不決的行為,區別異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從天而降,也不是從地下冒出來的,而是根據人情事理推論出來的。人道最重要的一點,是使九族和睦。」那麼對於有深厚恩義的嫂子,不服喪,當然不合情理,屬於不義之舉,不合人道,歸正嫂叔服喪之禮,才能讓嫂子這樣身份的人,感到公正無怨,才能鼓勵世間做嫂子的,願意為丈夫的弟弟,盡心照顧,對教化百姓,歸正人道,使得嫂子有如母之德,九族和睦,非常有利。所以,不合人道就要改正。

接著第四段,給出歷代對嫂子服喪的實際例子。

第四段大意和詳解

大意:並且侍奉嫂子的禮節,史書上的記載也不一致。後漢,鄭仲虞撫養寡居的嫂子和她的兒子,待她的禮節和情義都很篤厚。晉時,顏弘都的嫂子雙目失明,需要服用蛇膽,他千方百計弄到蛇膽,終於使嫂子重見光明。後漢將軍馬援對嫂子極為尊重,不戴帽子就不敢進屋拜見嫂子。 《禮記》記載:孔子之孫孔汲在嫂子的靈位前痛哭。這些都是親身實踐禮義規範,極其仁義孝敬的人。能夠深明其中大義的,難道不是先知先覺者嗎?

詳解:這段舉出了歷代不同的侍奉嫂子的賢者,他們的做法值得推崇,非常感人,是真正懂得大義,懂得禮的真正本質意義所在的聖賢大覺,真正維護了人道,起到了和睦的作用。這才是真正懂得儒學本質的人。魏徵等儒生,論理看本質,看人情義理,深明孔子之道,懂得抓住禮的本質在於維護人道,使得九族和睦的目的來論述,不僅給出實例,還給出孔門之孫的做法,極富說服力。

第五段大意與詳解

大意:現在沒有聖明的哲人,百姓也不議論禮儀之事,致使禮儀之中包含的道理不被重視,這種情況由來已久,真讓人痛惜啊。

詳解:魏徵等儒生學者認為,太宗提到的服喪禮節中不合理的情況,各種疑惑,都是非常對的,人們已經很長時間忽視了禮背後本該有的義理,教條對待了,只有形式了,真的讓人痛心。

給出這五段的理由後,魏徵等大臣定出了具體的服喪禮制。太宗看後,贊同。該書還說明這上奏一文,是魏徵寫的。

看唐太宗君臣對服喪之禮的問答,就會明白,真正的帝王和儒生,治國看重的是道德教化,依據經典,以人道義理為本質,歸正百姓的民俗,是真正實踐了為政以德的孔子提倡的治國之道的典範。唐朝禮儀,基於道義,名副其實,歸正人心,此乃唐朝繁榮的根本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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