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不該有的東西

文華


【正見網2003年12月24日】

讀了「金佛」那篇文章後,對照法反省自己,我發現自己很多地方都是「金玉其表,敗絮其中」,隨著正法進程的快速推進,最近我明顯感到慈悲的師父在安排我們補課,在給我們最後一次機會把沒修好的漏洞補上,否則機緣一失,悔之晚矣。

從法理上都明白,只有修得執著無一漏才能圓滿,但在人的觀念影響下,我發現自己不知不覺中把執著分成「壞」的執著和「不太壞」的執著,對後者的去除上,由於主意識不強,加上固有觀念和思想業的左右,消除過程中明顯有拖泥帶水、明知故犯的現象。同時也以我們是從微觀開始改變,像剝洋蔥一樣,表面總有不好的東西為藉口,放縱著自己。殊不知修煉到了今天,還給自己的執著找存在的理由,這不是在給邪惡留空間嗎?我們常說的做事心,常人似的事業心進取心,喜歡被誇獎的虛榮心,以集中力量做大事為名掩蓋下的求錢財之心等等,明知不對,可還是沒堅決改掉。

比如做事心,清醒時也明白「建廟拜神事真忙,豈知有為空一場」的道理,可還是時常以大法工作忙為藉口,來掩飾自己對學法的疏忽,來掩蓋自己的名利心。深挖做事心的背後不難發現一顆骯髒的名利心。師父早在九六年的經文《修者忌》中就明確告誡我們:「執著於名,乃有為邪法,如名於世間則必口善心魔,惑眾亂法。」過去這樣的教訓太多了,為什麼我就不能引以為戒呢?

重溫該經文,如雷霆萬鈞般震撼得我全身顫慄,我們現在很多沒走正的地方,許多不該有的東西卻殘留著,不都是犯了這個修者忌嗎?連當普通修煉人都不夠資格,更別說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了。

如錢財問題上,當我們辦媒體開公司,聯繫廣告贊助和做生意時,當我們要集中力量做大項目時,我們有時不就以大法為名來掩蓋心底那顆沒去乾淨的求財之心嗎?師父告誡我們:「執著於錢,乃求財假修,壞教、壞法,空度百年並非修佛。」以前總覺得師父說的不是我,可真正反省自己,我不就在其中嗎?

再比如過情關等事,師父早就嚴肅指出:「執著於色,則與惡者無別,口念經文賊眼相看,與道甚遠,此乃邪惡常人。執著於親情,必為其所累、所纏、所魔,抓其情絲攪擾一生,年歲一過,悔已晚也。」

重溫經文《修者忌》,讓我警醒,我感到自己仿佛站在懸崖邊上。寫下此文,與有類似問題的同修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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