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致殘失去雙腳 黑龍江43歲王新春含冤離世

【正見新聞網2019年04月30日】

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法輪功學員王新春,26歲時被迫害致殘、失去雙腳,此後還不斷地遭到中共警察騷擾、搶劫、關押酷刑等迫害,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於2019年4月23日含冤離世,年僅43歲。

王新春1976年出生,家住伊春市金山屯區豐茂林場,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僅3個月,困擾他多年的胰腺癌、腹水等多種疾病不治而愈。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王新春分別於1999年7月22日、2000年2月4日去北京上訪,但分別被非法拘留、非法勞教。期間王新春遭酷刑折磨,被獄警教導員程長青用手銬銬住他的手腕放在背靠椅子上,用腳猛踩手銬,後來又被吊在窗戶上,2001年9月24日被劫持到綏化勞教所繼續迫害。

2002年1月8日,王新春去金山屯豐溝林場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原公安局長崔玉中指使警察包圍,王新春不慎掉入河裡,雙腳濕透並凍結成了冰。警察將王新春綁架後,強行將王新春凍結成冰的雙腳放入熱水中,致使王新春的雙腳失去知覺,後來開始發炎、腐爛,經過11個月的痛苦折磨,王新春雙腳一點一點的爛掉了。從此他走路要雙手扶著地往前拖著走。

王新春被迫害致殘、失去雙腳(明慧網)

2004年5月16日,王新春手搖著輪椅到30裡外的金山屯辦事,從警車下來4、5個警察強行搜身,並把王新春綁架到公安局連踢帶打,警察們還把他的手搖輪椅的3個輪胎放了氣,扣押在公安局政保科的庫裡。

2006年11月14日,王新春去民政局上訪,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殘、學修鞋謀生被酷刑折磨、修理家電被公安局限制進貨,全家只有60元生活費,工作人員推脫說「我們這不能直接接待你,叫你們的林場往上報」等推諉之詞。王新春去殘聯,被公安局610肖靜宇豐溝派出所王守民劫回豐茂。

2008年12月8日晚上7點半,豐溝派出所閔長春、張傳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樹國沒有任何手續撬開王新春家門,非法強行入室,對王新春連踢帶拽將其拖到警車上,綁架到看守所前院。金山屯區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陶緒偉,奮鬥派出所王學剛,刑警隊的王海龍、孫立龍、曹萬才、王士臣、張立國一幫,一擁而上踩頭,踩腳腿胳膊、身體,把胳膊反背過去用手銬反銬,暴力摧殘王新春。陶緒偉拳腳一起上踢打,往前胸後背塞雪和冷水和啤酒,用雙腳踩住王新春已殘雙腳傷口處使勁搓,殘忍至極,還用火燒王新春的臉並不斷辱罵……連續折磨王新春3天3夜 (這3天公安局副局長丁德志天天去觀察情況),致使王新春臉部變形,後背腫老高,手腕傷四處,手背紅腫的像饅頭,渾身痛苦不堪,生活不能自理。

2011年10月26日,法輪功學員王新春在伊春買電動車充電器時,和法輪功學員張淑琴說話中,被伊春區紅升派出所惡警綁架,其中有王海波、李和林。王新春被綁架到伊春區公安局刑警隊審訊室逼供折磨,手機被搶走。下午5點多惡警們對王家人恐嚇威逼,並非法抄家。王新春的父親王鳳岐在極度的驚嚇中突然無法說話、不能行走,直到2011年12月22日含冤離世。

2013年9月9日下午5點多鐘,王新春和法輪功學員譚鳳江到朝陽小區四號樓一單元租房處,被蹲坑的金山屯區公安「610」警察秦漢東、大崑崙派出所警察楊大偉、司機呂紅旗綁架,遭酷刑折磨。在金山屯團結派出所,秦漢東卻毫無人性的指使副所長房賢剛、程學藝把王新春拖進鐵籠子裡,用手銬銬在籠子鐵筋上,站不直,躺不下。十日中午後,巡警隊的劉喜要、刑警隊的陶緒偉對王新春進行酷刑逼供,陶緒偉又踢又打,用針扎王新春的腰和腹部,還抓王新春的頭往鐵籠子上撞;劉喜要對王新春連罵帶踢,並把王新春兜裡的475元錢和手機搶走;隨後將王新春呈「大」字形吊銬在籠子橫樑上,令王新春傷殘的膝蓋似著地還沒著地,對他又打又踢,直到王新春不動了,陶緒偉就用菸頭燙、火機燒王新春的鼻子、眼睛、嘴等。天黑後,警察又把王新春關到刑警隊的籠子裡。10日半夜,陶緒偉、張偉等強行把王新春拖出籠子,銬在鐵椅子再次刑訊逼供,陶緒偉等掰王新春手指頭、手腕,把他的胳膊往上抬到頭部後再使勁往後壓,看王新春還是不動、不睜眼,又用拳頭猛擊他的頭部、臉部、太陽穴等……

近20年裡,王新春不斷遭到警察綁架、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等迫害,身心受到巨大的傷害,在2019年2月左右,他左側肢體開始不能活動,4月23日突然昏迷不醒,中午時分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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