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拆散家庭案例簡述

輕舟

【正見新聞網2019年11月21日】

「家」是個很溫馨的名詞,有人說「家」是心靈的驛站;也有人說「家」是避風的港灣;還有人說「家」是以婚姻為基礎的社會生活的基本組織。的確如此,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們,誰不希望自己有個完整、美滿而幸福的家啊?!

然而今天的中國,卻有那麼一群人因為堅守自己的良知和對法輪功的信仰,被中共無情的摧毀了賴以生存的家,他們失去了親人,失去了人生存的基本條件,但他們憑著心中對「真、善、忍」的那份堅定,飽經風霜而不改初衷,心裡默默承受著與家人分離的痛苦,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自己的親人。

迄今為止,中共迫害法輪功已二十年了。在此期間,中共不法人員披著法律的外衣,帶頭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全面限制法輪功學員,擠壓其生存空間。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他們不擇手段,採取株連政策,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威脅、恐嚇、施壓,讓其家人背負沉重的心理負擔。為了生存,有些親人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只有違心地與自己的配偶分道揚鑣,使原本和睦的家庭環境不復存在;有的對自己的親人反目成仇,背信棄義,屈從於中共的淫威,威逼離婚,強占房子、財產和子女,讓法輪功學員一無所有,昔日充滿歡聲笑語的家、恩愛的夫妻之情頃刻間蕩然無存。

還有「六一零」人員和警察挑撥家人離婚、指使他人充當第三者,甚至逼迫家人在指定的時間內離婚、再婚,以斷絕法輪功學員復婚的後路;也有當面強逼法輪功學員離婚的;甚至還有家人在壓力下對自己的配偶落井下石的,完全充當了中共迫害的幫凶;更有甚者破壞軍婚的(如江蘇的成海燕、甘肅的王有江等)。

軍婚被定為非常特殊的婚姻,那就是在雙方任何一個人處於現役狀態都不允許離婚,軍婚在中國一直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軍婚中有第三者的存在,那麼第三者是會負刑事責任的,會坐牢的。

「離間家庭」,是中共不法人員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又一伎倆。為逼迫學員放棄修煉,煽動家人仇恨法輪功學員,不讓他們學法、煉功,誣衊他們無情無義、不要親人、不要家庭,從而達到拆散家庭、迫害學員的陰險目的,中共邪黨對善良人的迫害,真可謂惡事干絕,陰招使盡,這是歷史上任何一個幹壞事的政黨不可企及的。

中共製造的家庭悲劇令人髮指、罄竹難書,破壞的家庭難以估計,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帶來了無盡的辛酸和痛苦。中共邪黨人員逆天而行的卑劣行徑,已經觸犯了《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自願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四十五條(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犯罪),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概述

根據明慧網資料的不完全統計,大陸至少有389法輪功學員被迫離婚。其中黑龍江省62人,河北省(北京)44人,遼寧省42人,四川省41人,湖北省26人,吉林省23人,山東省21人,湖南省18人,河南省16人,雲南省和重慶市各12人,江蘇省和陝西省各10人,甘肅省9人,廣東省內蒙古各8人,天津市7人,江西省6人,寧夏和山西省各3人,福建省、貴州省和屬地不詳各2人,廣西和上海市各1人。

在整理過程中,發現有些受害者既無姓名也無屬地,這些學員未在統計中。有名有姓的被迫離婚的學員321人,無名氏68人。

因中共極力掩蓋迫害真相,很多被迫離婚的案例沒有曝光,現公布的數據只是實際的一部份,就以上的數據也足以體現中共迫害之慘烈。

二、迫害案例

※四川遂寧市婦聯主席呂燕飛遭不明真相的丈夫迫害被迫離婚

呂燕飛,女,漢族,中專文化,原遂寧市船山鄉婦聯主席,鄉人大代表。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一日,面對近三十年的工齡、婚姻、家庭均毀於一旦,呂燕飛到北京呼喚正義良知,證實自己的清白人生(如果中共不迫害,丈夫不暴力驅趕,她不會去北京的),當呂隻身踏進目的地,公安不分青紅皂白的往車上拖,被她丈夫周興光接回,又親自送上警車,非法關押於船山派出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呂燕飛的丈夫周興光以離婚威脅,揭露所謂「北京的法輪功組織」和「遂寧來了兩隻黑手」(母女兩位同修)當著始終唯一的偽案人員梁保衛,逼呂燕飛在所謂的《自願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呂燕飛用生命抵制強迫離婚,被在場的二名男子阻止了。呂燕飛十分清醒地寫了「強迫說假話,以此威逼」九個大字,並沒有同意離婚。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七日,市中區公安分局李富春一人逼呂燕飛在《逮捕證》上簽名,說是「思想罪」,同時由遂寧市城市工作辦公室非法頒發了《離婚證》,由蔣志明、袁學文等同流合污以權代法胡作非為,呂燕飛一個完整的家庭被強制拆散了。

※公司總經理成海燕被強逼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江蘇成海燕,玄武區一位富有才華的知識女性,高幹子女,中國藥科大學、上海交大雙學位畢業,曾先後任中國藥科大學副教授、宣傳部負責人,徐州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公司經理。九五年因丈夫調回南京軍區工作,又在江蘇物資集團總公司任輕紡公司總經理。

成海燕的丈夫是一位功勳卓著的將軍,當時南京軍區邪黨委書記溫中仁(此人已遭惡報於二零零四年死亡)等親自出馬,逼迫其丈夫與成海燕離婚,否則就命令他離開部隊。而當時的省「六一零」主任王榮生(遭惡報患白血病)配合軍區黨委對成海燕多面夾攻,不但逼迫家人把成海燕送至南京精神病院迫害,還合謀施壓,以事先寫好的「感情不和要求離婚」的所謂「協議書」,強逼成海燕在不符合婚姻法的離婚協議上簽字。可中共惡人至此還不罷休,強行命令其丈夫必須在三個月內和一個毫不相識的女人結婚,以截斷她的婚姻後路。

※山東省三級警督李熙雲被迫離婚

李熙雲,女,六十一歲,退休前是濰北監獄的三級警督,工作認真、勤奮,任勞任怨。

由於單位女警少,她一人承擔著全女監三百五十多名犯人家屬的全部接見工作。從未出現過任何差錯及責任事故。她秉公辦事,拒收財禮,受到犯人家屬的敬重和好評

李熙雲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丈夫也是濰北監獄的警官,他們有一個護校畢業、穩重、端莊又漂亮的女兒孔茜。女兒一生下來就患有幼兒敗血症,從小體弱多病,因此與母親一起修煉法輪功。神奇的是一煉功,不僅各種疾病好了,越來越出脫成一個活潑、健康、美貌的姑娘。一家三口洋溢在生活、工作、修煉的幸福之中。誰知魔難從天而降!首惡江澤民與中共惡黨迫害打壓法輪功,全國處於邪惡的恐怖之中。因為李熙雲與女兒孔茜不放棄修煉,堅守良知。從此李熙雲和女兒一次次的被綁架、抓捕、關押,失去工作、扣發工資、丈夫也被停職,無奈下被迫離婚。

※四個警察異口同聲地說:「你不寫保證,我們不管。」

遼寧營口法輪功學員孟凡光女士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兩次遭中共警察非法勞教,遭到各種酷刑折磨。

圖強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張落芳給孟凡光的丈夫施壓,因孟凡光的丈夫在其手下工作,張落芳以下崗失業、開除來要挾,逼他讓孟凡光寫「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否則第二天就非法拘留孟凡光。

本來孟凡光的家人很支持她煉法輪功,家人都在孟凡光身上看到了因修煉法輪功身心的巨變。但在邪黨的壓力下,丈夫開始打孟凡光,打得很重,孟凡光無奈地撥打了「110」報警,來了四個警察,問明情況後,四個警察異口同聲地說:「你不寫保證,我們不管。」他們任由丈夫毒打孟凡光。圖強公安局利用孟凡光的丈夫的工作來要挾她,命令他回家看著孟凡光,不能與法輪功學員接觸,不能去上訪,不讓學煉功,逼迫放棄修煉。從此,孟凡光家沒有了安寧之日,導致後來,與丈夫被迫離婚。

※長春插播勇士劉成軍家破人亡

一九九九年十月,劉成軍和兩個姐姐劉琳、劉璐進京證實大法,可沒到信訪辦大門口,就被惡警非法抓捕,三人都非法勞教一年,劉成軍被吉林省長春奮進勞教所非法超期關押一年零十個月。這期間,妻子對他不理解,與他離了婚。劉成軍已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劉成軍的大姐再次進京證實大法,揭露邪惡,在北京通州區被捕,被非法判刑七年。她丈夫到監獄與之強行離婚。

劉成軍的二姐劉璐第三次進京證實大法被抓捕,被非法勞教三年,丈夫與她離了婚,並失去了工作。

※他們還邊打邊問「你離不離婚?你要不離,這就送你進監獄!」

孫淑香,女,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十九次遭惡警綁架,五次被非法勞教,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片警李振平上孫淑香家,逼迫其丈夫跟孫淑香離婚。惡警把孫淑香綁架到派出所,把她的手反綁在椅子上,將身子和腳綁在椅子上,四五個人打她,還有一個姓劉的指導員拿起《轉法輪》書朝孫淑香臉上左右開弓,沒完沒了地打,她被打的頭暈目眩,眼前一片漆黑,直往下淌淚水,眼睛怎麼也睜不開,什麼都看不清。

他們還邊打邊問:「你離不離婚?你要不離,這就送你進監獄!」然後將孫淑香送進大廣拘留所,丈夫在惡警持續恐嚇下被迫離婚。

就這樣好端端的一個家被惡黨給拆散了,從此她一直流落在外。孫淑香再次被關入黑嘴子勞教所。二零一零年十月十日下午,孫淑香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三歲。

※「610」主任:「我們會叫你妻子不要執迷於你,跟你離婚。」

攸縣法輪功學員王偉能原定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舉行婚禮,在張燈結彩、一切籌備妥當的情況下,攸縣「610」辦副主任董珠武等人不許他正常舉行婚禮,最後婚禮不得不臨時取消,家人悲憤交加,妻子痛不欲生。而且攸縣「610」人員在他新婚前夜的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將王偉能綁架到攸縣公安局,徹夜洗腦,妄圖逼迫他上電視誣陷法輪功,但未得逞。

此後,攸縣「610」辦官員一直恫嚇,要將王偉能流放到攸縣最偏遠最貧困的鄉鎮衛生院——漕泊衛生院,並喪盡天良地鼓動他的妻子與他離婚,給家屬、親人造成極其嚴重的精神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當地中共人員將王偉能非法關押到攸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出來後,攸縣「610」人員告訴王偉能妻子,要將他非法勞教,並株連家屬,指使單位將他妻子停崗,並不許妻子到上級醫院進修深造,時任攸縣「610」辦主任的縣委副書記謝清純在縣委辦公樓一樓「610」辦公室公開叫囂:「我們會叫你妻子不要執迷於你,跟你離婚。」在他們的逼迫下,最後王偉能不得不與恩愛的妻子含淚離婚。

※獄警:「不簽也得簽,欠揍,扒你的皮!」

黑龍江雞東縣曲德洪,多年來,遭到當地中共警察的殘酷迫害,受盡非人折磨,被非法判刑,妻子被迫離婚。

二零零五年十月末,在獄警室,法院人員強迫曲德洪在離婚協議送達書上簽字,他一直深愛前妻張永麗,而且他們有個聰明可愛的兒子,曲德洪不想讓這個家庭破裂,這樣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所以拒簽。

所內的獄警裴某(三十歲左右,方臉略白)狠狠的說:「不簽也得簽,欠揍,扒你的皮!」這時有一個叫姜軍的獄警拉他一把說:「拉倒吧,拉倒吧,簽完給送回去得了。」法院來人拿著簽完字的送達書,哈哈大笑。這些不法人員這一行徑已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丈夫被逼離婚

河北邢台任縣法輪功學員霍桂蘭被中共人員綁架到邢台「610」洗腦班迫害。霍桂蘭曾於二零零五年被中共法庭非法判刑九年。這期間,中共人員以停發工資進行威脅,逼霍桂蘭的丈夫與她離婚,結果其丈夫在被停發數月工資後被迫離婚。可邪惡之徒仍不放過,說他們是假離婚,必須等她丈夫再婚後才能發工資。其丈夫被逼無奈,只好找了個對像。

※被藥物摧殘致瘋遭丈夫離婚拋棄

在河北衡水市,有這樣一個殘暴的私設監獄--衡水市及桃城區邪惡洗腦班,洗腦班惡人對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進行車輪戰,不讓睡覺。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洗腦班的邪惡之徒採取一切手段進行迫害,甚至送到省洗腦中心或勞教。

河北武邑縣教師劉冬梅二零零二年前後兩次被送入洗腦班,因不妥協,洗腦班惡人又把她送到石家莊省洗腦中心,後又送到精神病院,強迫大劑量注射和服用損害大腦神經的藥物,使她變成痴呆,後被丈夫離婚拋棄。

※妻子病死 丈夫正和二奶「旅行結婚 」

原是河北邯鄲鋼鐵公司運輸部高級工程師的陳佩佩,丈夫馬某某是邯鋼運輸部的黨委書記,此人貪污腐敗,非常墮落,經常把女人帶回家。

二零零二年,陳佩佩為躲避中共的邪惡洗腦,放棄杭州的工作,返回邯鄲。然而,馬某某毫無夫妻之情,當著兩個兒子的面,趕陳佩佩離開家,還說房子是他這個黨書記分的如何如何。

陳佩佩只好住在母親家中,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大」之前,邯鄲惡警夜間私闖民宅 ,將陳佩佩和其母親二人綁架,送入邯鄲看守所迫害。陳佩佩剛出獄後不久,就病死在北京,而這個時候,她的前丈夫馬某某正和情人在南方「旅行結婚」呢。類似於馬某某的中共黨徒很多,他們搞腐敗、包二奶、傷風敗俗。這些中共黨徒堅持所謂「黨性」原則,已經喪失了起碼的人性,已經不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天理了。

※浪子回頭做好人 堅修大法被逼離婚

河北邯鄲魏縣法輪功學員孟凡清,得法前是個五毒俱全的浪子,在鄉裡名聲不好,因為遊手好閒等惡習,曾經離過一次婚。在父母眼裡孟凡清是個不成器的敗家子,真沒少惹父母生氣。

一九九八年孟凡清有緣得法後,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時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痛改前非。不長時間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孟凡清跟換了一個人似的,對父母非常孝順。他父親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想不到大法能把我兒子這樣的人改好。」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孟凡清這樣一個回頭的浪子想做好人都難,因為信仰「真善忍」,孟凡清兩次被中共非法判刑,在勞教所他受到當局的殘酷迫害,妻子在壓力面前只好與他離婚。

※單方非法判決離婚

河北邯鄲市法輪功學員李梅,四十多歲,因為不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到中共殘酷迫害。第一次勞教時,石家莊勞教所為了讓李梅寫所謂的「四書」,惡警王煥芳、崔艷芳等人採取打罵、罰站、恐嚇、搧臉、吊銬、上繩、關小號、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坐小板凳、暴曬或挨凍、電擊,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等方法折磨李梅。惡警不斷的變換花樣,連續四次對李梅實施酷刑,致使李梅的臀部被打爛,傷口潰爛形成兩個大洞,長時間流血流膿不止,不能坐臥行走,真是苦不堪言。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李梅解教回到邯鄲。沒有想到的是,早在回家前兩個月,李梅的丈夫因當地壞人多次騷擾、挑唆、恐嚇精神感到極大壓力,怕的要命,在李梅什麼也不知道、沒有簽字的情況下,當局就判了離婚。等李梅回來時才發現:丈夫、孩子、房子等一切都不屬於自己了,被丈夫和他的家人趕出了家門。

※蘭州少校軍官王有江被迫離婚 在獄中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王有江,原是甘肅蘭州軍區通訊部隊少校軍官,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王有江的前妻也是一名軍官。她通過王有江的修煉看到了法輪功的美好,十分支持他。但王有江被冤判十年後,在痛苦的煎熬和巨大的打擊與壓力下,她被迫選擇了離婚。

※汽修部經理被迫害離婚離世 白髮人送黑髮人

林世雄,男,四十六歲,原吉林省延吉市三菱汽修部經理。

迫害之初,林世雄為法輪功和平請願,給延吉市市長寫了封公開信,卻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延吉市國保大隊又在延吉看守所非法關押林世雄長達兩年後,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將其判重刑十三年,送到吉林監獄繼續迫害。期間,他一手建起的工廠的經營權被迫放棄,被迫跟妻子離婚,也很無奈地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

林世雄在不法人員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摧殘下,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含冤離世,讓沒有生活來源的老母親白髮人送黑髮人。

三、結語

在中共製造的紅色恐怖中,法輪功學員經歷了二十年的風風雨雨,這是和平理性反迫害的二十年,也是他們向民眾講清真相的二十年,雖然歷經了悲歡離合,但二十年的砥礪錘鍊,他們沒有在巨難中倒下。因為他們擁有「真、善、忍」的普世價值;心繫中國同胞的前途命運;義不容辭的擔當起救度世人的責任。唯其如此,任何獨裁者及邪惡勢力都撼動不了他們那金剛般的修煉意志。

善勸所有還在不遺餘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不要為了那點既得利益泯滅了自己的良知。中共及人權惡棍江澤民早已經成了過街老鼠,很多高層腐敗官員已經預感到了中共末日即將來臨,將妻小、財產移民到了海外,你們別再傻頭傻腦的跟著幹壞事了,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贖罪立功,才是明哲保身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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