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0年11月14日】
周三畏,河南開封人,紹興十一年(1141),宋高宗和秦檜命他作為大理寺卿審理誣害岳飛,他聽了岳飛的申辯後,回家掛冠而去,擅離職守逃走了。秦檜另任命万俟卨、羅汝楫擔任大理寺卿審岳飛。同時通緝周三畏,沒抓到。周三畏於紹興十九年(1149)出任婺州知府,次年離任。周棄官隱居白露山,死後遂葬於白露山下。
周三畏是南宋歷史上一個並不起眼的小人物,但是他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的所作所為卻是值得人們稱頌的,他雖然沒有勇氣直接對抗邪惡的指使,但能夠做到捨棄常人中的官職,作為一個十年寒窗過來的讀書人也是相當的不容易了。後人紀念他,建了個「忠隱庵」,就是因為他能夠保住做人的底線,不作惡,不助紂為虐,獨善其身。
周三畏這個名字也很有深意,「周」是姓,而這個「三畏」出自《論語.季氏》篇中,孔子曰:「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這個意思不難理解,簡單的說就是要有對神明和天理的敬畏。
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大法的迫害進行到第21個年頭的今天,不少參與其中的大陸公檢法司人員在和法輪大法的學員持續不斷接觸和交流中明白了真相,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保護了大法學員,這其實說明雖然經過多年的洗腦,但不少人的內心依然保持著對天理的敬畏,因為他們真切的明白了對大法的定性是指鹿為馬,所謂的轉化是皇帝的新裝,參與迫害是助紂為虐,善待大法學員其實就是善待自己。
人總要畏懼和敬畏一些東西才能夠恪守自己的良知,不迷失自己善良的本性。有敬畏心的人是值得人尊重的,同時也是值得神珍惜和保護的。
而一個什麼都無所畏懼,只看到眼前利益的人是真正迷失的人,他遠離人的本性,被神所拋棄,在不斷的造業中無知地毀滅著自己,就像是過去專門存硬幣的撲滿,當裡面真正塞滿了錢幣的時候也就是被徹底打碎的時候。
作為參與迫害的一份子,也許沒有勇氣去改變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說無法照搬周三畏的做法,這無可厚非,但他們卻有在不得不執行惡法的過程中「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也可以叫做「三畏」。在法這一層,這是對憲法中有關信仰自由的敬畏,在理這一層,這是對善惡有報的天理的敬畏,在人這一層也是對生命的敬畏,這生命包括大法弟子的和他們自己的。
在歷史的最關鍵時刻,願越來越多的參與迫害的大陸公檢法司人員能夠做到「三畏」,同時退出中共及其團隊組織,做出對自己和家人的生命真正負責任的美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