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4年03月29日】
看了2004年2月12日《明慧週刊》海109號中,同修的一篇題目為《曝光惡人惡警要附上其犯罪事實根據》的體會文章,文中提到:有個別地區的學員在曝光惡人惡警時,把派出所、勞教所門廳等處貼的所有幹警的名單一個不漏地抄下來,送到海外曝光或製成惡人榜張貼的做法,不利於孤立、震懾邪惡。從中我又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在這裡與同修交流。
隨著各層空間的邪惡因素被大量清除以及各地同修大面積講真象的不懈努力,好多地區在公安司法部門工作的很多警察都不同程度地了解了大法真象,他們有的不再參與迫害,有的甚至暗地裡在幫助大法弟子(這些明慧網的報導中時常能看到),那麼我們在揭露當地邪惡的過程中,就應該本著能救度的儘量救度的原則,而不能把所有知道名字的警察統都作為惡人、惡警送到網上的惡人榜上刊登,而不考慮這裡面是否有沒有參與迫害法及大法弟子的,對大法有正念的,或曾經被蒙蔽而現在已經改過、暗中支持大法的。我們揭露的對像只是針對那些直接或間接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揭露它們的目的是為曝光邪惡、震懾邪惡、制止邪惡、清除邪惡,從而達到救度眾生。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我們可能達不到救度眾生的目的,反而讓那些沒參與迫害的人誤解我們,對我們產生質疑,反感、牴觸,給我們的證實法、救度眾生帶來損失,起到反作用。
這讓我想起了一件事。我有一個同學是某勞教所的管教,因為她工作特殊性,我很早就給她講過大法真象,並郵寄過多張真象光碟給她。雖然她對這場迫害的本質認識得不很透徹,(當然與我未能深入持續地給她講真象有關),但她曾對我說過,她看到在她們所關押的大法弟子確實與其他勞教人員不一樣,都是好人,並表示自己並不願意參與迫害大法弟子。
去年春天,有一次我因為別的事給她打電話,卻聽到她在電話那頭非常生氣地給我講了一件事,當時正值非典期間,有一天她們大隊新來了一名大法弟子,她見這名學員沒有行李,就好心地讓這位學員用她的手機給家裡打電話。第二天,家裡就去了人,請求接見這位學員,可就在那天,勞教所開了會,所長借防非典之由,規定從即日起停止勞教人員的接見,連送的日用品也不能往裡拿。當時,我的這個同學給她的家人做了解釋,並把她家人送的東西偷偷拿給了這名學員,(後來因為這件事,她還挨了隊長的批評)。可是過不幾天,她就看到網上登出了這件事,可這件事變成了:XXX勞教所X大隊惡警XXX(我的同學)借防非典之由,不讓學員家人接見,並附上了她的手機號(她猜測可能是那名學員用她手機給其家人打電話,而學員家中電話可能是帶來電顯示的)。當時她非常生氣,覺得自己被冤枉了,很委屈,明明好心幫這名學員,結果被她家人上網成了「惡警」。這件事在網上登出後,她就接到了各地大法弟子打去的電話,據她講,有一名南方大法弟子打電話時只顧自己滔滔不絕地講,語氣很不客氣,根本不聽她解釋,接過幾個這樣的電話後,她便把手機號換了。
當時這件事讓我想了好久,因為後來沒能找到這篇報導,不知是否完全象她描述的那樣,但是我還是在這件事情上看到了我們的不足,首先,我們應該嚴肅對待發往明慧的各類信息。力求準確、客觀,不能夾雜個人情緒,把某些未經核實的消息或未調查清楚的事情發給明慧,是很不負責任的。如果後來證實消息不實或不準確,容易給我們帶來損失,影響常人對明慧網的態度。
明慧網是我們大家的網站,是無數同修付出艱苦努力創辦起來的,運行到今天,傾注了多少同修的心血啊!他在正法時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我們都清楚,這就需要我們大家共同來維護他,使他在正法時期發揮更大的作用。
再有就是,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態去向公安司法部門尤其是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警察講真象?幾年來,由於我們看到、聽到太多的同修被惡警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殘酷迫害,甚至致殘、致死,有少部分同修便或多或少地產生了對警察的怨恨之心,一提勞教所的警察就想一定是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了,從而在講真象中語氣過激、不善、言辭激烈,這是不對的。
師父早在法中告訴過我們,我們面對的這場迫害不是人對人的迫害,真正給我們製造這場巨難的是宇宙中的舊勢力及舊勢力的黑手與它們操縱的邪惡爛鬼。人只不過是被利用而已,所以無論對誰,我們都應該是和善與慈悲的,我們是修煉人,氣恨、怨恨不是情嗎?況且警察和警察也不是一樣的,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對真象的了解程度也不一樣,經過我們幾年來的講真象,清除另外空間控制人的邪惡因素,甘心情願幹壞事的惡警還是少數,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在對他們講真象的過程中,也不能只顧自己講,而不顧對方的疑問,心結障礙在哪裡,事情的原委是怎樣,然後用慈悲、祥和的心態通過不同角度去講清真象。否則,很可能我們費了半天勁,對方不但不接受反而反感了。這方面的體會明慧網上發表過很多,這裡不再說了,而且事情過去將近一年了,現在我想同修們都能做得更好了,我也希望在這正法的最後階段,我們能象師父要求的那樣更加理智、更加成熟地做好我們應該做的。
不妥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