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1年05月27日】
這種現象在本地一直嚴重存在:就是部分同修手裡存錢,少則三兩萬,多則七八萬,用於做大法項目。個人認為,同修手裡存錢不符合大法要求,不符合大法要求就容易出事。
迫害之初,資料點用錢時,都能按照大法「不存錢」要求做,買完耗材後,剩下錢退回。久了,有人覺得這樣做不方便,也就不退了,漸漸就有了存錢現象。可也總有人不斷給資料點錢,轉交錢的同修見資料點不缺錢,就把錢存在自己手裡,久了,這種現象成了自然。
有個普遍現象:有的老年同修,只發資料,做不了資料,可總惦記著資料點是否缺錢?於是隔三差五的,把錢轉給資料點,使資料點錢越來越多。還有人認為,自己修的一般,也沒做啥威德事?給資料點出點錢吧,心還在常人上廟捐香火錢層次面上。
師父說:「任何輔導站都不存錢,這是修煉形式決定的。」【1】「總而言之,我們手裡不能存錢,輔導站不能存錢,不搞任何經營活動。這個問題我對大家說的很明確了,因為是很嚴肅的事情。」【2】「我告訴大家,這一點是誰也不能夠改變的:輔導站是絕對不能存錢的。」【3】
由於存錢現象不符合法,被舊勢力抓到迫害把柄,這些年,本地資料點出事現象一直不斷,手裡存錢的同修出現病業狀態和過世的也有多起。比如:有個資料點同修,被綁架後,知道信的同修在轉移設備和耗材時,發現有6萬多現金,當時同修覺得:這個同修對錢保管很不嚴肅:櫥旁、窗台上、架子上、床頭……哪都放著錢,花多少和丟沒丟有數嗎?
用錢不正就容易招禍,本地有這樣一件事:有個老同修,說要做件最正事,問啥事又不說。出錢的同修說:「別硬問了,肯定是做大法項目,錯不了。」於是紛紛出錢,據說有20 多萬。後來發現,該同修聽信一個開天目同修話:說師父要來本地,給師父裝修房子。這不荒唐嗎?後來這個同修夫妻倆出現病業離世。建議:不要聽說做大法項目就輕易出錢,要具體問清楚「幹啥」?如果對方做錯事,你沒責任嗎?舊勢力會放不過你嗎?
還有個協調人,手裡常年存七、八萬元,說買耗材什麼的用著方便,同修勸說時態度很硬:「我個人沒花。」,「個人沒花」是理由嗎?後來他出現病業離世,大家很惋惜:如果能理智用法衡量一下?他不會是這個結果。本地幾個在錢上出事的同修,自我都比較強,很獨斷,不在乎,把動錢原則大事看成「小事」,結果吃了大虧。證實法需要「做事」,但「做事」不是修煉,法理的清晰和心性狀態會體現在「做事」中,但「做事」脫離法就懸。
還有個同修,家裡是資料點,妻子是常人,夫妻關係一直不好。突然有一天同修出現嚴重病業狀態住院。幾天後,他兒子找到同修拿來六萬元,說:「在我爸屋裡找到的,他沒錢,我猜可能是你們錢吧?」同修兒子曾修過大法。如果他妻子找到這些錢,能給同修嗎?如果留下了,那將造多大業?另外,出現嚴重病業同修是否跟自己存錢有關呢?
這些年,惡警破壞資料點或綁架同修抄家時,對錢最感興趣,先找錢,幾乎所有出事的資料點都損失不少錢,這是不是警醒我們在錢上要走正嗎?
現層次一點淺見,請同修批評指正。
註:
【1】李洪志老師著作:《各地講法一》〈北京國際交流會講法〉
【2】李洪志老師著作:《法輪大法義解》〈廣州對全國部份輔導站站長的講法〉
【3】李洪志老師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