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摘器官你真了解?來龍去脈圖解一次看懂

李杭哲

【正見新聞網2021年06月13日】

你可能聽說過: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到中國大陸,不需要漫長的排隊等待過程,只要一兩週的時間,用相對低廉的價格,就能夠得到和自己配型正合適的器官:肝臟、腎臟甚至是心臟。目前有許多調查報告與證據顯示,在中國發生著「活摘器官」的情況。活摘器官究竟是怎麼回事?器官移植的正常來源為何?為什麼中國被懷疑存在活摘器官的情況、有何證據?本文帶你一次看懂。
什麼是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當一個病人的器官失去功能時,把別人的器官以手術方式移植到病人身上,以挽救病患生命,或改善他的生活品質。

目前能夠進行移植的器官有:心臟、肺臟、肝臟、腎臟、小腸、眼角膜、骨髓等。

器官移植的正常來源有哪些?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的《人體細胞、組織、器官移植指導原則》,在獲得「同意」的條件下,可以從活著的人或死者身上摘取器官、身體組織等用於移植。並且,人的器官和組織只能自由捐獻,不得伴有任何金錢支付的交易。

目前各國主要的器官來源,是器官捐贈。分為兩種方式:活體捐贈和死者捐贈。

一個健康的人,捐出某些特定的器官或組織,比如,部分骨髓、部分肝臟或一顆腎臟後,並不會死亡。因此,一些國家在符合特定規定下(如捐贈者同意、年滿18歲、配型符合等),並經過嚴格的審查程序後,允許活體捐贈器官。例如:台灣允許五等親或配偶之間、美國則允許非親屬之間的肝臟與腎臟活體捐贈。

而關於死者捐贈,各國有不同的法規。目前的合法途徑有兩種:「選擇同意制」(opt-in)和「推定同意制」(opt-out)。

選擇同意制,是只有在死者生前表達過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將他的器官用於移植,比如美國、台灣和香港等,都採用此制度。

而推定同意制則是在一般情況下,皆允許將死者的器官用於移植,除非死者生前有明確表達反對意見的記錄。西班牙、荷蘭、新加坡等國家採用此制度,也因此這些國家的器官捐贈比例通常較高。


哪些器官可以移植?器官移植的正常來源有哪些?(健康1+1/大紀元)

等待一顆合適的器官,通常需要十分漫長的時間。這是因為,器官捐獻是隨機出現、不可預測和計劃的。更重要的是,捐獻的器官,還必須與病人的配型匹配。配型包含血型、HLA(白血球抗原)的配型,還有淋巴毒素的交叉實驗等。然而,需要器官的病人數量,卻非常之多,遠遠超過合適的捐獻者數量。

什麼是活摘器官?

活摘,指的是摘取正常活著的人的器官,然後販賣以牟取暴利。這並非正常的器官移植來源,而是屬於殺人的罪行。

大量證據表明,在中國大陸持續發生活摘器官的情況。遭到活摘器官的對像包括藏族人士、維族人士、基督教家庭教會人士,而最主要的活摘對像是法輪功學員,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
活摘器官事件,是如何被揭開的?

蘇家屯醫院員工,揭發活摘事件

2006年3月,一名化名為安妮的蘇家屯血栓醫院前員工冒著生命危險,向《大紀元時報》揭露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黑幕。

安妮表示,她與她的前夫於1999年到2004年之間,在中國東北蘇家屯的醫院工作,而她的前夫是參與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一名腦外科醫師,在2003年10月以前的2年,經手過二千多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摘除手術,其中不少人被摘除器官時,仍然處於活著的狀態。消息一出,震驚國際社會。

活摘罪行曝光,國際社會展開調查

安妮揭發活摘器官之後,同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3名特派專員,包括著名國際人權專家曼弗瑞德·諾瓦克教授(Manfred Nowak)、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賈漢吉爾(Asma Jahangir)和聯合國反倒賣人口特派專員呼妲(Ms. Sigma Huda),聯名致函要求中共政府提供證據,以反駁對於其活摘罪行的指控。然而,中共政府一直沒有提供相關數據。

與此同時,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與加拿大前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展開了獨立調查。他們通過採訪受害人、搜尋中國醫院網絡上的公開資料以及比對中共官方數據,在2006年7月發表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調查報告》。

報告指出,中國政府及分布在全國許多地區的機構、醫院,確實已強行摘取了大量但具體數字不詳的法輪功學員器官,且高價出售給需要器官的病人。

此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以下簡稱「追查國際」)也積極展開調查。「追查國際」於2003年1月在紐約成立,目標為追查迫害法輪功的罪行以及相關機構、組織與個人。

「追查國際」自2006年3月起,開始調查活摘器官的真偽,他們調查取證的對像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軍方總後勤部衛生部部長、政法委、「610」、法院、活摘現場目擊者等。截至2016年7月10日,十多年來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系列調查報告共計80篇,查獲涉嫌參與活摘器官的有891家醫院、9519名移植醫生。對這些醫院和醫生建立了的詳細涉案檔案。為此備份的網頁、醫生論文等資料量超過一百多G。

調查之後,「追查國際」獲得多方面的證據,包括電話訪查的談話內容、不尋常的移植數據、網絡上公開的資訊、對法輪功學員莫名其妙的驗血以及證人舉報等。


什麼是活摘器官、是如何曝光的?(健康1+1/大紀元)

電話調查中,對活摘器官毫不避諱的談話

2006年3月9日晚間起,「追查國際」組織的調查員,以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或家屬的身份,電話訪查中國大陸各地的醫院,以了解對方是否提供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首先調查的是首位揭發者所提及的蘇家屯血栓醫院,接下來擴及全中國各大器官移植醫院、中心,得到令人震驚的結果。

在當時抽查的醫院中,面對調查員詢問是否有法輪功學員器官時,接電話的醫生、護士們的回答竟毫不避諱,比如:「我們也有這種情況」、「可能有十幾個這樣的腎臟」。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有二十多家醫院不隱諱地直接承認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追查國際」主席、前哈佛學者汪志遠曾致電北京豐臺的307醫院,與腎移植科的腎源聯繫人陳強談話,對方強調,他們是「官方、警方、監獄一條龍」的運作法輪功學員器官。當汪志遠問到怎麼確定供體是法輪功學員,對方竟答道:「到時候我們那邊上面會給你出資料。」
活摘器官有哪些重要證據?

不尋常的移植數據:1999年後移植產業的爆炸性增長

中國大陸在1999年以後,器官移植業出現爆炸性的增長。

以肝移植為例,存在兩個方面的重要疑點。首先,從事肝移植手術的醫院數量,1999年以前一共只有19家;到2006年,依據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提供給中共官方媒體的數據,從事肝移植的醫院數量,發展到五百多家,增長了二十多倍。

另一方面,從肝移植案例的數量上來看,根據中共官方報導,1999之前,二十多年累積下來的肝移植數量只有135例,1991年到1998年,肝移植共有78例,1999年到2006年大約相同的8年間,肝移植的案例共計14085例,增長為180倍。

對此,醫學博士、反強摘器官醫生組織(DAFOH)的創始人兼執行主任托斯坦‧特瑞(Torsten Trey)表示,在當時尚未建立有效的公眾器官捐贈計劃背景下,這個數據「令人吃驚」。而1999年,正是中共開始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並大規模逮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一年。


中國大陸在1999年以後,器官移植業出現爆炸性的增長。圖為以肝移植為例的數據暴增。(健康1+1/大紀元)

過短的器官等待時間!捐獻人數比總人口還高?

2006年的調查結果顯示,有165家中國的器官移植中心表示,可以在2周~4周內,為病患找到與之相匹配的肝、腎等各種器官。

以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為例,它在網站上的總結報告寫明,肝移植病人平均等待時間為2周。第二軍醫大學位於上海的長征醫院,在其網站上的肝移植申請表上明確寫著:「我院肝移植病人平均等待時間為1周。」

瀋陽的中國器官移植網絡援助中心,則提供一項「特別」的服務,即若在取下供體的臟器時,臨時發現脂肪肝等異常情況,會取消手術,重新為患者找供體,「並在一週之內再次進行移植手術」。

這些數字在2006年活摘器官事件被揭發後,被逐漸撤下官方網站。

在美國,一個擁龐大自願捐獻人群和發達的全國器官捐獻網絡系統的國家,病人等待器官的時間很漫長。這是因為,在自願捐獻的人群中,真正符合捐獻資格的人少之又少。

器官移植的難度,主要在於器官配型困難,而且,雖然活著的人可以捐贈部分器官,但大部分的器官移植,還是依靠死者捐獻。根據美國2007年~2019年的器官捐獻與移植研究報告(OPTN/SRTR Annual Report),以比較保守的數據來講,每年在160,000個自願捐獻者中,只有1個人能成功捐獻肝臟;90%~96%以上的肝移植,都是來自於已經死亡的自願捐贈者。

依據2007年美國衛生部的網站資料,肝臟移植平均等待時間為114周,肝臟捐獻者為5890人;腎臟移植則平均需等待160周。

然而在中國,1999年後,平均2周就可以等到肝移植供體,假設這些器官全部來自於自願捐獻人群,按照美國的數據來合理推算,在中國的自願捐獻人群數量就必須達到54億人之多,遠超過中國人口數。但是,在2005年以前,中國沒有自願捐獻器官的人群,2013以前,也沒有全國性的器官網絡調配系統。而且,由於死後留得全屍的傳統觀念,中國民眾普遍捐贈器官意願不高。


中國與美國器官移植情況對比。(健康1+1/大紀元)

急診肝移植比例過高,器官從何而來?

此外,在中國的急診肝移植比例也異常的高。急診肝移植就是對急性重症肝壞死的病患,在72小時之內進行緊急換肝手術。

在中共國家級的年度報告《中國肝移植註冊2006年度報告》中,明確記載2005年4月6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間,所收集的8486例肝移植的資料中,有4331例註明了是否為急診肝移植,而其中有1150例為急診肝移植,占比26.6%,超過四分之一。

並且,這份報告中還記載了,全肝移植占所有肝移植的「絕大多數」(97.7%)。一個全肝就等於一條人命,全肝移植比例如此之高,肝臟供體似乎唾手可得。

如前所說,器官捐獻是不可預測、而且移植前必須通過配型。因此報告中的肝臟捐獻比例,絕對不會是由正常自願捐獻而來。能夠做到如此高比例(26.6%)的急診肝移植,也就意味著,在中國,存在一個相當龐大的提供肝臟的活人供體庫。


中國的全肝移植、急診肝移植(72小時內緊急換肝)比例極高。(健康1+1/大紀元)

醫學論文暴露的「活摘」行為

中共在國際發表的醫學論文中,也暴露出其殺人活摘器官的證據。

中國昆明市延安醫院吳劍等6位醫師曾發表一篇論文,題目為「2例心肺連合移植術供體心肺摘取及保護」。在這篇論文的手術記錄中提及:「供體入室後,即按手術常規麻醉及插管。靜脈注射甲強龍1g,並肝素化(3mg/kg)。」接著還寫了:「麻醉生效後,常規消毒鋪巾,取正中切口,按常規手術方法快速進胸。」

根據手術記錄來分析,可以推測出以下幾點:

1. 此供體是個活人,否則不需麻醉和氣管插管。

2. 此人有知覺。臨床上,醫生憑人的神經感覺和反射判斷麻醉是否生效,既然要等麻醉生效以後才進行手術,此人肯定有感覺或神經反射。

3. 此人能夠自主呼吸,因為醫生在他進入手術室後才進行氣管插管。在進手術室前若沒自主呼吸,那麼應該早已插管。

4. 此人並非處於腦死亡或重度昏迷的狀態。如果是,那麼在進手術室之前,就應該接受過各種搶救治療,已有靜脈輸液或氣管插管。即使搶救失敗,醫生也得維持他的呼吸和血液循環心跳,保持腦死亡的狀態下,才能夠取到好的器官,因此,也不需要進手術室後才靜脈輸液。

先酷刑折磨再健康檢查?莫名其妙的驗血程序

幾乎所有在押的法輪功學員,都曾經歷莫名其妙的健康檢查,而且從未被告知檢查結果。

很多有幸逃脫的法輪功學員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在監獄被關押期間,曾接受過血液及尿液檢測、身體檢查以及超音波掃描,然而,其他囚犯並不需要接受類似的檢查。一些沒有被關押、在家中或其它環境的法輪功學員也被曾被強迫驗血。

證人證實集中營存在、親眼見證活摘

2006年,第一個活摘舉報人安妮曾經講過在中國的蘇家屯醫院就關了6000名法輪功學員,當中很多人已經被摘除了腎臟、眼角膜、皮膚後死去,在那之後,屍體被秘密扔進用鍋爐房改建的焚屍爐裡。

而在同一年,瀋陽軍區的一個老軍醫,投書《大紀元時報》表示蘇家屯醫院的情況是屬實的,此外,他還舉報中國有36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最大的在吉林,代號是672S,關押人數超過12萬人。如果屬實,那麼活摘供體的來源就有了合理的解釋。

2009年,「追查國際」公布了一名曾經在遼寧省公安系統工作的證人的證詞。據他表示,當時他擔任持槍警衛,在遼寧省瀋陽軍區總醫院手術室,現場目擊一位修煉法輪功的中學女教師,在沒打麻藥的情況下,活生生地被摘取心、肝、腎等器官。
各國決議譴責、立法禁止器官移植旅遊

在活摘器官的證據漸漸地浮出水面之後,各國的紛紛以通過決議案、器官移植相關法律等方式,表達對活摘器官的強烈反對。

2007年,220名以色列猶太教士、政界人士以及學者簽署請願書,呼籲中共停止活摘器官。而以色列政府則在2012年4月,立法禁止以色列人到海外移植來源不明、非法的器官,並禁止保險公司支付以色列國民到海外移植器官的費用。

西班牙在2010年,對《西班牙器官移植法》做修訂,限制西班牙國民到中國的器官移植旅遊,並禁止西班牙公民接受非法器官移植,若有參與、中介或接受手術者,將被刑事追訴。

歐洲議會在2013年12月通過關於中共活摘器官的決議,當中包括對於「在國家允許的情況下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的報告」表示嚴正關切,並且呼籲中共「立即停止從良心犯、宗教團體成員和少數民族團體人士身上摘取器官」以及「立即釋放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所有中國良心犯」。

此外,2016年7月,歐洲議會更通過48號書面聲明,表示「迫切需要立即對中共持續的人體器官貿易進行獨立調查」,並要求落實2013歐洲議會的譴責決議。此聲明獲得413位議員簽名支持,來自歐洲議會所有黨團、28個成員國的議員都簽署了這份聲明。

2014年3月5日,義大利參議院人權委員會一致通過243號決議,要求義大利政府敦促中共立即釋放良心犯,包括法輪功學員,並對其活摘器官的罪行展開全面調查。

加拿大國會國際人權委員會在2014年12月6日通過動議,表示對中共活摘良心犯、宗教團體和少數族裔成員的器官用於移植的可信指控,深表關注、譴責,並要求立即停止活摘。

2015年6月,台灣立法院院會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明文規定民眾在國內外接受或提供器官移植,均應以「無償捐贈」方式進行,違反者最高處5年徒刑、罰金150萬元。

2015年12月,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發布報告,要求對中共強摘器官的指控進行獨立調查。

2016年6月1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343號決議案,提出6大訴求,包括譴責並呼籲中共立即停止強摘器官、要求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鼓勵美國醫界幫助提高對中國不道德器官移植的認識、呼籲美國國務院對強摘器官進行更深入的分析以及禁止向涉及強摘器官的中國人提供簽證等。

此外,醫生反強摘組織(DAFOH)在2012年發起一個全球性的請願活動,呼籲聯合國人權公署,設法立即阻止中共強摘人體器官。他們收集了五十多個國家,二百多萬民眾的簽名,送到了聯合國。


各國決議譴責、立法禁止器官移植旅遊。(健康1+1/大紀元)

中共的回應:死刑犯與捐贈器官的騙局

中共在2006年之後,一直表示他們的器官來源是在中國被處決的死刑犯。

2006年11月中旬,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廣州的一次外科醫師會議上表示,除了少部分器官來自交通事故死亡者,「大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於死刑犯的屍體。」

然而,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的記錄,在1995年到1999年之間,被處決的囚犯數量為平均每年1680人,在2000年到2005年之間則是平均每年1616人。1999年前後,處決的死刑犯人數並未有明顯增長,與黃潔夫的說法之間存在矛盾。

北大人民醫院的器官移植科主任朱繼業,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說,2010年以前,「曾在一年之內做過4000例肝腎移植手術,這些器官來源全部是死刑犯人」。那麼,從數量上來說,平均每年一千六百多的死刑犯,還不夠北大人民醫院1年的移植量。

即使使用死刑犯的器官,也是存在道德爭議的。因此,中共從2015年1月宣布,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改為使用公民自願捐獻的器官。

然而,從2015年1月到11月,追查國際對中國大陸所有的移植資質醫院和部分公民器官捐獻機構進行電話調查,發現在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最多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器官捐獻數量非常的少。

位於北京的紅十字會捐獻辦公室還在籌備階段,天津從2003年~2014年的11年內,只有170例捐獻,上海則一共只有5例。但是,這些城市的每家醫院每年平均進行2000到3000例的移植手術。

罪惡尚未停止,活摘器官仍在繼續

依據「追查國際」2020年7月20發布的調查報告,從2020年1月1日至7月16日,透過數百通的電話調查中發現,即使在新冠肺炎(中共肺炎)疫情期間,中國大陸各地醫院的移植業務並未停止,且病人等待器官移植的時間也沒有明顯增長。

比如,在新疆有兩家地方醫院移植業務發展得很快,移植病房爆滿,病人等待移植的時間仍然只需1周~2周。

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醫院進行調查時,肝膽科護士告訴調查員,等待肝移植的時間要看情況,萬一運氣好,「庫裡面有,直接給你配型配上呢,那就直接可以做呀!」調查員追問所謂「庫」是現成的那種?護士回答:「對。」

2020年1月11日,對第四軍醫大西京醫院的電話錄音中,調查員對器官供體年齡表示懷疑時,腎移植科醫生李國偉透露,在術前,供體若還在醫院,只要病患及家屬敢看,「我可以把你領到床頭叫你看一下,⋯⋯讓你親眼看到這個人就是二十來歲。」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一名59歲男性罹患新冠,在去年2月22日須使用葉克膜搶救,2月24日轉院到無錫市傳染病醫院,並且決定實施肺移植手術。2月29日,此病例完成雙肺移植。而在隔天,浙江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也完成第二例新冠肺炎病患的肺移植。

這2例的肺臟獲得時間極短,從決定實施肺移植手術,到移植前的系統檢驗、配型,尋找供體,切除器官、運送以及其它準備,到接受雙肺移植手術,僅僅用了不到5天的時間。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要尋找到配型相符的器官幾乎是不可能的,顯示出中共對於活摘器官的行動迄今仍在繼續。

資料來源:

世界衛生組織、OPTN/SRTR Annual Report、追查國際組織、《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修訂版》、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國家掠奪器官:器官移植在中國被濫用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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