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2年08月08日】
最近學習師父的一段講法,有新的體會。
師父講:「北京有個學員,晚上吃完飯領著孩子到前門去遛彎兒,看見有廣播車在宣傳摸獎券,小孩湊熱鬧,要去摸獎。摸就摸吧,給小孩一塊錢去摸,一下摸了一個二等獎,給一輛高級小孩自行車,小孩樂壞了。他當時腦子「嗡」一下: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對小孩說: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買。小孩不高興了:讓你買你還不給買,我自己摸一個你不讓我要。哭著喊著不行,沒辦法,只好推回家去了。回去後,越想越不是滋味,乾脆去給他們送錢吧。轉念又一想,獎券也沒了,我把錢送給他們,他們不得分了嗎?乾脆我拿錢送單位去贊助。」(《轉法輪》)
以前讀這段法,只體會到作為煉功人,我們不能要不義之財。最近讀這段法的時候,突然想著如果我是那位北京學員,我會怎麼做呢?
第一種可能,我知道這是不義之財,得了會損德,但是小孩子哭著喊著要,沒辦法。那就要了吧,反正也不是我自己求的,也不能讓孩子不高興。半推半就的把車子留下來了。
那麼這種做法,就能暴露出以下執著心。一個是利益之心沒去,即使不是我自己求的財,即使不是我想要的,但是現在東西自己送上門了,也沒辦法還回去,抱著一種狡猾的心理留下了。那麼在生活中遇到的其它事情也會這樣,明明知道一些做法不符合法,在執著心的驅使下,抱著一種狡猾的態度對待修煉,半推半就跟常人一樣了。第二個是執著情。明知道一些做法不符合法,但是在情的干擾下,無可奈何的做著不是煉功人應該做的事。
第二種可能,不管小孩哭不哭喊不喊,車子就是不能要,強制的把車子送回去了。這種做法的後果是,可能沒有失德,但是會導致和家人之間的矛盾。這種做法的問題在哪裡呢?就是強加別人。對於修煉人來講,不義之財不能要,但是對於不修煉的常人來講,並不能完全理解或者接受這個道理。採用一種強制的手段讓別人接受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往往會產生更大的矛盾。
我們很多同修會遇到很難處理好和常人家人的關係問題。往往最大的問題就是強加別人。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我們的思想境界確實遠遠超過常人,我們知道了不同層次的理,而常人被世間的反理所迷,我們是不能強制不修煉的常人像我們一樣處理事情的,即使再對的事情強加給別人說不定會適得其反。
第三種可能,「乾脆去給他們送錢」。不能讓自己失德,也不能讓孩子不高興,那就去送錢給他們,這樣我自己也就心安理得了。可是,這樣做了,沒有獎券了他們會把錢分了,我自己沒有失德,但是把錢分了的那些人會失德。只想自己不失德,不管別人失德是一種極大的私。
再看這位學員的做法,送錢去單位贊助,讓他們知道自己是煉法輪功才這樣做的。這樣,既沒有使自己失德,也沒有造成家庭矛盾,更沒有使別人失德,更重要的是證實了大法。證明了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不貪不占,不要不義之財。
從這段講法中,我體會到,大法的修煉開在常人中,要求是非常高的。我們所面對的一切事情,不僅僅只是停留於個人修煉階段去某一個執著心就完了,我們要考慮到對周圍人的影響,既要使常人理解,又要完全達到修煉人的要求,還要能利用一切機會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但是是不是說要求高就很難做到?從北京這位學員的做法中看,我們只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抱著一顆完全為他的心,沒有自己的私心,就不難做到。
個人所悟,層次有限,如有不當,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