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辯掩蓋不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酷刑罪惡

雲南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2年08月16日】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千百萬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向民眾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遭到中共非法綁架、關押進洗腦班、勞教所、監獄。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中共不法人員、獄警採用各種殘酷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其目地就是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法輪功。

面對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中共官員卻毫無人性的極力抵賴掩蓋。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下稱女二監)監獄長楊明山在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揭露監獄違法行為時猖狂的說:「我們是按省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指示辦事的,我作為監獄長有權制定監獄管理規定。在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關於你們的控告檢舉信中說的對法輪功學員嚴管「坐小凳」是體罰,你怎麼界定,那是一種學習,你有體罰證據嗎?」雲南省第一監獄(下稱省一監)主管管教工作的副監獄長丁鵬祥,在接聽法輪功學員的勸善電話時指出監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迫害時竟說:「這不算迫害,我們沒有迫害。只有吊打,用老虎凳折磨才算迫害。」但是詭辯掩蓋不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酷刑罪惡。

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第1條的定義:「『酷刑』是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我們列舉一些案例讓有良知的民眾來看看省一監、女二監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惡,是不是酷刑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省一監、女二監開始關押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在雲南省610直接操控和指揮下,省一監、女二監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進行所謂轉化。監獄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明文規定進行「嚴管」。嚴管就是由二名或多名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每天要記錄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得接見、不得打親情電話、不得減刑。還常遭獄警或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毆打、各種體罰、坐小凳子(有的罰坐小小凳子)、穿緊束衣、噴辣椒水、高壓電棍電擊、被戴上腳鐐手銬吊銬、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野蠻灌食灌藥等數十種酷刑。

尤其被劫持到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凡是表示不放棄信仰的,無論年紀大小(包括七、八十歲的老人),都先被關禁閉四個月,期間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不准衛生用水,來例假的也不得用衛生紙,每天還要被罰坐、強迫聽高分貝侮辱法輪功的錄音。四個月禁閉結束後,改為明天十六小時坐在小凳子上,兩手還必須平放在兩膝,兩腿併攏,身體保持正直,被強制一動不動的坐著,罰坐期間,若手指交叉、伸胳膊、伸腿、移動身體、閉上眼睛、打呵欠,改變姿勢等,都會遭到包夾輕則辱罵,重則動手拉扯、毆打。每天給一瓶水(約500-1000ML),規定上三次廁所,不轉化就一直坐到出獄。凡是進過禁閉室出來的人聽力都有不同障礙,甚至導致耳聾。由於長期坐小凳子,許多法輪功學員臀部、會陰部皮膚糜爛、流血、流膿,臀部坐出老繭。出現雙下肢水腫、血壓增高等多器官疾病。以下是部分酷刑案例

一、被監獄酷刑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1、四川攀枝花市羅江平在省一監被注射不明藥物、毆打、野蠻灌食含冤去世

羅江平,男,當年五十一歲。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關押在省一監。由於羅江平拒絕「轉化」,被戴腳鐐手銬,遭獄警和犯人腳踢手打、注射不明藥物、每天十幾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單獨關小號等摧殘,被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羅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幾顆鬆動的上牙。撬牙導致口腔大量出血,嘴裡面都是爛肉。關押在省一監短短的三個月就出現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醫回家,僅五天就含冤離世。

案例2、四川省西昌市方征平在省一監關小號等多種酷刑致死

方征平,男,當年五十六歲,四川省西昌市人。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方征平被送往省一監途經雲南曲靖時,押送方征平的惡警將方征平借押在曲靖監獄一夜。曲靖監獄的惡警點名時,由於方征平年紀大,耳有點背,沒能及時回答,曲靖監獄的三名惡警一擁而上,一頓拳打腳踢。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掙扎著站起來,又被打倒。然後這三名惡警用穿著皮鞋的腳向方征平的臉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惡警踢倒再打,這樣反覆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遍體鱗傷的方征平被抬到省一監四十五天後才基本能站立行走。

方征平被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三中隊,因拒寫「保證書」而遭到關小號等多種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下了病危通知書。他的父母希望方征平能取保回家,未得監獄同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在省一監去世。

案例3、昆明市史喜芝在女二監遭高壓電棒電擊後去世
 
史喜芝,女,當年六十多歲。在女二監集訓監區被關「禁閉」、坐小凳子「嚴管」,被長期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多種折磨導致史喜芝血壓增高。有一天晚上監獄突然打電話給其女兒說史喜芝病危,據知情犯人透露史喜芝是被獄警用高壓電棒電擊後出現生命危險才送醫院搶救。史喜芝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凌晨搶救無效含冤離世(監獄對外稱患病死亡)。
 
案例4、昆明市七十三歲的王蓮芝在女二監被注射不明藥物後突然「精神失常」去世

 
王蓮芝,女,當年七十三歲,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女二監就被關進禁閉室,王蓮芝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經過三個多月折騰,十一月十日,兒子終於見到母親,此時王蓮芝雖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後女二監對王蓮芝施以不明藥物,導致其「精神失常」,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最後幾乎成了植物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通知兒子去監獄,兒子看到母親情況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獄方告之市精神病院鑑定得「精神分裂症」,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裡」,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什麼藥?」獄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費盡周折,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保外就醫」接回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後因救治無效含冤去世。

案例5、主治醫師沈躍萍在女二監被三年「禁閉」、用不明藥物迫害致死

沈躍萍,女,當年四十九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期間,因拒絕所謂的「轉化」,被關了三年「禁閉」。整天面對獄警的輪番轟炸(強迫洗腦)、辱罵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腦錄音。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得洗澡、洗衣服,來例假也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在惡劣的環境下,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殘,致使沈躍萍咳嗽不止達八個多月,也沒有得到醫治,最後導致昏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將沈躍萍送進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家人接到監獄「沈躍萍病危」的通知趕到醫院時,沈躍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在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監獄管理局醫院。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三醫院,終因搶救無效含冤離世。

二、被「禁閉」坐「小凳子」案例
 
案例1、八十多歲的徐玉珍「禁閉」導致血壓升高,下肢浮腫,身體衰弱

徐玉珍,女,八十多歲,雲南省德宏州潞西芒市人。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判刑三年,曾多次被女二監集訓監區關進禁閉室迫害,導致血壓升高,下肢浮腫,身體衰弱。

案例2、七十七歲的倪美珍兩次在女二監被關禁閉或坐小板凳折磨

倪美珍,女,七十七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兩次被非法判刑關押到女二監,由於倪美珍不放棄信仰,都被關禁閉或坐小板凳折磨,兩次都導致血壓升高、肺水腫,監獄害怕出事,不得不讓家人接回。第二次接回家後不久就含冤去世。

案例3、七旬老人韓俊毅坐小凳子三年多

韓俊毅,女,七十多歲,雲南冶煉廠職工家屬。韓俊毅被劫持到女二監,一直坐小板凳三年多,坐到最後臀部上全是老繭,化膿;

案例4、昆明張惠芬被「禁閉」四個月、被毆打,出禁閉室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張惠芬,女,三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在女二監期間被關在禁閉室四個月,經常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毆打,四個來月都不讓洗漱,月經期也不讓用衛生紙,頭髮又髒又亂已結成餅,從禁閉室出來到其它監區的那天,她的髒樣和臭味,讓看見的人都噁心,光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三、被體罰案例

案例1、高級講師被罰頂水、跪磚頭致生命垂危

飛雪龍,男,當年四十歲左右,原為玉溪市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高級講師。二零零四年被綁架非法判刑二年,到省一監一監區後就被關嚴管室。飛雪龍由於堅持信仰,惡警王昆(男,三十歲左右,一監區副監區長,後任一監區教導員)就強迫飛雪龍頭上頂水、跪磚頭,指使其他犯人毆打他,致使飛雪龍內臟發炎,全身浮腫,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惡人才停止毆打和各種懲罰。

案例2、昆鋼高惠仙烈日下被逼穿棉衣操練

高惠仙,女,昆鋼橋鋼廠350車間吊車工。關押在女二監期間,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大熱天獄警逼她穿著棉衣出去操練,每天從早上七點到下午五點,專門讓她曬著太陽操練。
 
案例3、文山州方世梅在暴曬下進行軍訓

方世梅,女,當年四十五歲,文山州菸草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被劫持到女二監集訓監區,副隊長楊歡對她進行殘酷的迫害,先逼她在床板上每天坐十七個小時達半年之久。到了炎熱高溫的夏季,又強迫她整天頂著烈日暴曬在水泥地上跑步、走正步,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六點每天十多個小時的來回奔跑、走正步,不讓休息片刻。
案例4、吳奇慧被穿約束衣、臉上被獄警彭舒噴辣椒水

吳奇慧,女,四十多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吳奇慧因抗議迫害被獄警彭舒在辦公室給她穿上了約束衣,約束衣袖子特別長,從身後扣上。吳奇慧穿上約束衣後被拖回監室,從後面把她捆起來(袖子就像繩子),捆在高低床上下的樓梯上,讓她沒法動彈。

此後放下來彭舒怕吳奇慧煉功,又把她兩手從後面一上一下(蘇秦背劍)的銬在床的鐵欄上。吳奇慧關押期間臉上還被獄警彭舒噴辣椒水。

四、被毆打案例

案例1、李振到省一監當天就被打落門牙、戴上手銬近一年時間

李振,男,當年三十歲,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綁架判刑六年。因為李振從看守所一直到監獄都在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監獄一監區後就被數名獄警、犯人拳打腳踢,門牙被打落,全身多處被踢打致傷。隨後關押到四監區,李振仍每天堅持喊「法輪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監後就給他戴上手銬近兩年時間,最後手銬都銹得打不開了。

案例2、昆明交警王雲被吊銬,五名獄警毆打十多分鐘

王雲,男,當年三十多歲,昆明交警支隊警察。二零零六年被劫持入省一監集訓監區後就被關進嚴管室,獄警用手銬將王雲兩手分別銬在兩邊的床檔上三天,隨後把他送到十監區關押,王雲被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期間,由於他收集監獄強迫犯人做奴活的情況被犯人誣告,獄警就要王雲交出所收集到的材料,王雲拒絕交出,獄警指使五名犯人將王雲扭倒在地強行搜身,隨後五名獄警圍著王雲腳踢拳打十多分鐘,鼻子、嘴、臉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處軟組織被打傷,瘀血、腫脹,打後關進小號一個星期。
 
案例3、晉寧縣村民李文波兩次入省一監被獄警圍毆、禁閉、吊銬、噴辣椒水

李文波,男,四十九歲,昆明市晉寧縣古城鎮村民。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李文波被判刑三年送到省一監八監區當天,李文波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沒有罪拒絕穿囚服,於是獄政科獄警與八監區三十多個獄警拳打腳踢圍打李文波,同時指使李壽軍等四名犯人將李文波按倒在地上,並強行剝去他的衣服換上囚服,李文波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以示抗議,獄警就指使犯人用封口膠布將他的嘴封住,為掩蓋其惡行,在外面又加戴上一個大口罩,隨後把李文波拖進嚴管室內,用四副手銬將李文波四肢成大字狀每日二十四小時(除吃飯和上廁所解開外)銬在鐵欄杆上長達數月。

二零二零年第二次被綁架,判刑五年入獄到一監區,因堅持喊「法輪大法好」經常被噴辣椒水,並被關了兩個月的禁閉。身體被摧垮後又被綁架到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所屬「中心醫院」進行強制「治療」。

五、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迫害案例:
 

案例1、昆明市海口工人張如芬被強行灌藥後七竅流血

張如芬,女,當年五十多歲,昆明市海口工人。被迫吃了拌有不明藥物的飯,結果七竅流血。惡警看到她沒有死,竟說:「你命真大,沒有死掉。」後張如芬被「保外就醫」回家。

案例2、文山縣王春蘭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後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

王春蘭,女,當年三十多歲,文山縣法輪功學員。由於不配合獄警的要求,被獄警王麗唆使其他犯人把她按倒在地,強行注射不明藥物,使她高燒不退,煩躁不安,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至今她的記憶力仍然沒有恢復。

案例3、萬喬英被綁成「大字形」強行注射不明藥劑生命垂危

萬喬英,女,當年六十歲左右,箇舊市大屯鎮人。二零零六年在女二監被四個「包夾」(判死緩刑及無期徒刑的毒犯)看守不讓煉功,長期被罰站、關「禁閉」,被關押在稱做「黑洞」的小號裡,她曾被綁成「大字形」強行注射不明藥劑,獄警還在飯中加入不明藥物,讓人用勺子撬開萬喬英的牙齒強行灌藥。致使萬喬英出現全身極度衰弱,監獄害怕承擔責任,趕快通知家人接回「保外就醫」。被接回家的萬喬英,身體極度虛弱,走路無力,直不起腰,兩眼發直,腳手僵硬,直挺挺的睡著或站著,時而清醒,時而不清醒,行為舉止反常。
 
六、被高壓電棍電擊案例

案例1、趙菲瓊在女二監九監區兩次被六根高壓電棒電擊達五小時

趙菲瓊,女,當年三十多歲,曲靖市法輪功學員。兩次被關押在女二監。由於堅持信仰,除了長期被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外。二零零五年在女二監九監區。被獄警楊歡、曾覺敏、丁瑩、謝玲、馬麗霞、鄭頻、孫寧爽、周穎、楊永芬用手銬銬在辦公室窗子的鐵條上,多個獄警同時用六個不同型號的電棒電擊她身體的敏感部位:脖子後面、身後、腋下、腳跟等處,一連兩天。第一天電了兩個小時,第二天電了近三個小時,皮膚都燒焦了,結的疤一塊塊的往下掉。(詳情見《明慧網》「雲南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種種手段」等文章)

案例2、顧正芬在女二監被專管隊「嚴管」,電擊昏死

惡警用手銬把顧正芬的雙手呈大字型銬在大窗框上,用幾根高壓電棒電擊她的臉部、頸部、腋窩、胸部、腳跟等身體敏感部位,直至顧正芬昏死七、八個小時。惡警謝玲在用電棒電顧正芬時說:「你在這五年,時間不算短,每天都會給你新花樣,讓你生不如死」。

七、野蠻灌食案例
 
案例1、美術老師繆青被捆綁強行灌食,被長期關禁閉直至出獄

繆青,女,四十一歲,雲南工藝美術學校美術老師。二零零三年十月在課堂上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期間,一直堅決抵制邪惡的迫害,曾多次絕食,在眾多的惡警和死緩罪犯要對她進行捆綁強行灌食時,為抵制邪惡迫害,她被迫從高處跳下致使腰部受傷,一條腿兩處骨折。在女二監,繆青被長期關禁閉直至出獄。

案例2、建水馬旭勇被強行灌食殘酷折磨

馬旭勇,男,五十多歲,建水縣工商銀行業務部主任。二零一二年被劫持到省一監,先在五監區,馬旭勇以絕食抵制迫害,被獄警以灌食為名對他殘酷折磨,後於二零一五年調入三監區,繼續在隔離室遭受殘酷折磨。

案例3、何蓮春被2次非法判刑共十七年,被歐打、戴鐐、緊閉、嚴管、野蠻灌食灌藥上百次
 
何蓮春,一九七零年十一月七日生,雲南省蒙自縣文瀾鎮高家村農民,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何蓮春被送入雲南省女二監關押在六監區期間,嚴管達五年多,期間被罰坐「小小凳子」(她坐的小凳子與眾不同,只有長約20多公分,寬約6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給一瓶水(1000ml),長時間(近一年)不得上衛生間,而且經常遭到包夾的毆打,穿「緊束衣」,兩次被開批鬥會,何蓮春進行了二十多次絕食抗議,遭到上百次野蠻灌食、灌藥,飯食裡投放不明藥物,十年中何蓮春只買過20多元的鹹菜食品,有很長時間連衛生紙都不讓買,不得通信、不得會見家人,蒙自市610主任還多次到監獄進行騷擾,由於長期插胃管灌食,導致何蓮春口腔、鼻腔粘膜潰爛、長期胃痛、吐血,被折磨的導致兩次病危,全口牙齒鬆動,一顆門牙和一顆大牙脫落,胃腸功能紊亂,不能吃刺激食物,精神和健康受到極大的摧殘傷害。

八、被戴腳鐐手銬吊銬

案例1、甘肅省副高級工程師包遠近在省一監遭十字吊銬達半年

包遠近,男,四十歲左右,甘肅省副高級工程師。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八監區五分監區期間。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在監區長丁永中的授意下,以其出工時沒有走在隊列中為由(實為迫使他「轉化」),分監區長呂超就將他的「用餐卡」收繳,每餐只給二兩飯。當包遠近以絕食抗議這種不人道的虐待後,惡警丁永中就指使呂超給他戴上了十多公斤重的腳鐐,並將他關進陰暗潮濕的嚴管室,並且加派了四個犯人看守。犯人呂德華還指使另一犯人衝進嚴管室毒打他的臉。就這樣,包遠近戴著腳鐐受酷刑虐待歷時達兩個多月。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監區長丁永中到壓茶車間時,因為包遠靖沒有叫他「警官好」,丁永忠又再次指使將包遠靖關進嚴管室,並給他戴上一副十多公斤重的腳鐐和兩副手銬,二十四小時呈「十字形」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兩天,在監獄某副政委的干預下才給他解開了手銬。但是一星期後,因為包遠近表示他沒有錯,分監區長徐顏能又根據監區長丁永中的指使,再次給包遠近加戴上一副手銬,二十四小時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歷時三個多月,兩次戴腳鐐、手銬達半年之久。

案例2、鳳慶縣法輪功學員李振被戴手銬近一年時間

李振,男,三十多歲,雲南省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六年,關押在省一監四監區。因為李振從看守所一直到監獄都在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監獄後就被數名惡警拳打腳踢,門牙被打落,全身多處被踢打致傷,到四監區後,李振仍每天堅持喊「法輪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監後就給他戴上手銬近一年時間,最後手銬都銹得不能打開了。

案例3、四川籍法輪功學員侯發勇在省一監被吊銬八十六天

侯發勇,男,五十二歲,四川瀘州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在雲南省楚雄市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五、六月份從楚雄市看守所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監區。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按國家和監區的規定應當休息,監區為多完成生產任務,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在這樣邪惡的監區,犯人們都是不敢怒又不敢言的。侯發勇為了給服刑人員爭取休息權,到四樓警察辦公室,向監區說明按《監獄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大年初一到初三應該休息,監獄才給犯人放了兩天假,還有一天屬於法定休假,監區大年初三強迫服刑人員勞動即違法又不人道。侯發勇本人也需要給家裡的親人寫封信(註:一般情況下,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是不准寄信、接見、撥打親情電話的,侯發勇此時不知,因為之前的信件都被扣押),需要向監區請假,值班的副監區長趙凡不准請假,與值班的警察趙靖一起威脅恐嚇,並通知嚴管隊監督崗給侯發勇戴手銬腳鐐,嚴管隊犯人徐斌、董國榮等衝到辦公室立即將侯發勇按倒在地,拳打腳踢。一夥犯人將侯發勇拖進嚴管室「嚴管」,並用手銬將侯發勇的雙手銬在鐵欄杆上,雙腳又戴上鑄鐵腳鐐,只准蹲,不准坐,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得下腳鐐,後來又將兩隻手銬銬在地環上,俗稱地銬,只能坐在地上,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給吃肉菜。這樣連續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發勇體重從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對侯發勇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摧殘。
 
案例4、雷雲波在集訓監區嚴管室戴腳鐐手銬九天不得合眼

雷雲波,男,當年四十多歲,湖北武漢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初剛被關押進省一監二監區,因向犯人講法輪功真相,被勞積主任(牢頭,有權利關押服刑人員)將他關進嚴管室,隨後又被送到集訓監區進行強行「轉化」,由於他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九天時間不得合眼,受盡了各種折磨。
 
九、結語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三年,法輪功學員不但經受了殘酷迫害,有的法輪功學員甚至被邪惡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但是法輪功不但沒有被鏟除,反而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包括台灣、香港、澳門),李洪志的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文字,越來越被世界各膚色民眾所接受,真、善、忍普世價值在改變著世界。

我們善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人員,法輪功是什麼你們不會不知道,打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你們更清楚,因為你們至今執行的仍然是江澤民通過法西斯蓋世太保610下達的沒有法律依據,違背《憲法》、《監獄法》等法律法規的指令。你們要看清當前的國內外的亂世,「人不治天治」,「天滅中共」已經顯現。中共這條破船已經下沉,跳船逃生是你們的當務之急!「人在做,天在看。」停止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收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將功補過,才是你們唯一的選擇!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大陸文集